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南岳区分公司危房拆除重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南岳区分公司危房拆除重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略) 危房拆除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略) 南岳区禹王路198号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岳区南岳镇衡山路272、276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晟 (略) |
项目概况 | 本 (略) (略) (略) 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拟拆除重建的办公用房建于1987年,因房屋建成时间较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2015年建设单 (略) 恒信司法鉴定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恒信司鉴所〔2015〕工质鉴字第16号),经鉴定房屋结构安全性为Dsu级,确定为危房,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应拆除重建,之后该房屋即停止使用。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危房,在现有占地范围内新建一栋3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项目占地面积911.75.m2,总建筑面积1871.76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089.18m2,原有建筑面积782.58m2),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照明、变配电、场区道路、围墙、绿化等辅助设施。本项目是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的危房拆除重建项目,不新增占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设备及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和项目内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烟。①施工扬尘: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将其污染范围大大缩小,因此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等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有效措施;②运输扬尘:对施工运输车辆运输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限速行驶等,尽量减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③施工设备及车辆尾气: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④装修废气:项目必须采用“环保型”油漆及涂料;⑤沥青烟:本项目内道路拟采用透水沥青路面,项目内不设沥青拌和站,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购买商品沥青,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将沥青运至施工工地。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生产废水。①施工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单独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依托现有建筑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车辆冲洗废水:项目拟在施工区主出入口左侧设一处冲洗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③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抑尘用水和混凝土养护水等,全部蒸发损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噪声级一般在80dB(A)~90dB(A),施工噪声大都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等特点,将对周边环境(≤50m范围内)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期噪声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施工机械与敏感点的距离,一般施工设备噪声在 10 米处可降至 70dB(A)以下,满足昼间排放标准;在50m处可将至55 dB(A)以下,满足夜间排放标准;本项目边界50m范围内有保护目标,但项目施工期较短,在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防治下,施工期噪声带来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弃土。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包括危房拆除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危房重建项目产生的废砖块、水泥、砂石、废钢筋、废不锈钢及建材包装袋等。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总计为1417.8t,经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清运送至南岳区渣土管理部门所指定的地点填埋。③弃土:项目不设置弃土场。项目产生的弃土主要是地基开挖后,因采用细土回填,导致挖出的不能回填的土方,需妥善收集后,送南岳区渣土管理部门所指定的地点填埋。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略) 危房拆除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略) 南岳区禹王路198号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岳区南岳镇衡山路272、276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晟 (略) |
项目概况 | 本 (略) (略) (略) 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拟拆除重建的办公用房建于1987年,因房屋建成时间较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2015年建设单 (略) 恒信司法鉴定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恒信司鉴所〔2015〕工质鉴字第16号),经鉴定房屋结构安全性为Dsu级,确定为危房,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应拆除重建,之后该房屋即停止使用。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危房,在现有占地范围内新建一栋3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项目占地面积911.75.m2,总建筑面积1871.76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089.18m2,原有建筑面积782.58m2),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照明、变配电、场区道路、围墙、绿化等辅助设施。本项目是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的危房拆除重建项目,不新增占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设备及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和项目内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烟。①施工扬尘: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将其污染范围大大缩小,因此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等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有效措施;②运输扬尘:对施工运输车辆运输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限速行驶等,尽量减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③施工设备及车辆尾气: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④装修废气:项目必须采用“环保型”油漆及涂料;⑤沥青烟:本项目内道路拟采用透水沥青路面,项目内不设沥青拌和站,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购买商品沥青,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将沥青运至施工工地。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生产废水。①施工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单独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依托现有建筑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车辆冲洗废水:项目拟在施工区主出入口左侧设一处冲洗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③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抑尘用水和混凝土养护水等,全部蒸发损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噪声级一般在80dB(A)~90dB(A),施工噪声大都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等特点,将对周边环境(≤50m范围内)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期噪声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施工机械与敏感点的距离,一般施工设备噪声在 10 米处可降至 70dB(A)以下,满足昼间排放标准;在50m处可将至55 dB(A)以下,满足夜间排放标准;本项目边界50m范围内有保护目标,但项目施工期较短,在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防治下,施工期噪声带来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弃土。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包括危房拆除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危房重建项目产生的废砖块、水泥、砂石、废钢筋、废不锈钢及建材包装袋等。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总计为1417.8t,经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清运送至南岳区渣土管理部门所指定的地点填埋。③弃土:项目不设置弃土场。项目产生的弃土主要是地基开挖后,因采用细土回填,导致挖出的不能回填的土方,需妥善收集后,送南岳区渣土管理部门所指定的地点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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