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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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2022-98地块) (略) 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山地,东至山地,南至道路,西至山地;根据《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2022-98地块)规划红线图》(2023年6月29日),地块总面积2941m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山上为自然林,未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以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山地,地块用地规划调整为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1月)为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1]21号中的*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查阅调查地块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山上为自然林,未开发利用;同时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规模化种植、养殖,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农田、新村卫生站、河流、家具生产家庭作坊,家具生产家庭作坊位于本次调查地块外东南侧,中间间隔山体,根据人员访谈及生产工艺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简单,主要进行木质家具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相邻地块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污染物识别,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

的污染源,同时本次调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2022-98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结束,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2022-98地块) (略) 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山地,东至山地,南至道路,西至山地;根据《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2022-98地块)规划红线图》(2023年6月29日),地块总面积2941m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山上为自然林,未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以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山地,地块用地规划调整为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1月)为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1]21号中的*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查阅调查地块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山上为自然林,未开发利用;同时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规模化种植、养殖,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农田、新村卫生站、河流、家具生产家庭作坊,家具生产家庭作坊位于本次调查地块外东南侧,中间间隔山体,根据人员访谈及生产工艺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简单,主要进行木质家具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相邻地块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污染物识别,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

的污染源,同时本次调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安吉县孝丰镇新村村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吉县孝丰镇2022-98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结束,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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