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大通湖区北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8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项目名称 | 大通湖区北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大通湖区北 (略) |
建设地点 |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银辉路25号1栋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大通湖区北 (略) 位于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银辉路25号1栋,担负着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及周边区域的卫生医疗、保健、康复等工作。医院始建于1963年1月,因医疗发展需要,后经历多次修缮、扩建。医院总占地面积4956m2,总建筑面积3280m2,主要建设1栋公卫楼、 (略) 楼,医院设置床位数30张,门诊最大接待人数52人/d(18980人/a),开展内科、妇科、放射科、检验科、中医科等诊疗以及公共卫生服务,不设置食堂(食堂外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盖封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煎药废气采取在煎药室设置排风扇、污泥干化和堆存废气采取暂存区加强通风并减少暂存时间、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采取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再经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向阳渠再进入金盆河。 3、噪声治理: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社会活动噪声、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配置隔声门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略) 区北侧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22.52m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投加石灰消毒, (略) 定期清掏、压滤后打包,清掏频次为一年一次)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 (略) 特许医疗 (略) 处置;于院区西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湖南 (略) 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另外,煎药药渣、生活垃圾一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大通湖区北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8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项目名称 | 大通湖区北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大通湖区北 (略) |
建设地点 |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银辉路25号1栋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大通湖区北 (略) 位于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银辉路25号1栋,担负着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及周边区域的卫生医疗、保健、康复等工作。医院始建于1963年1月,因医疗发展需要,后经历多次修缮、扩建。医院总占地面积4956m2,总建筑面积3280m2,主要建设1栋公卫楼、 (略) 楼,医院设置床位数30张,门诊最大接待人数52人/d(18980人/a),开展内科、妇科、放射科、检验科、中医科等诊疗以及公共卫生服务,不设置食堂(食堂外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盖封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煎药废气采取在煎药室设置排风扇、污泥干化和堆存废气采取暂存区加强通风并减少暂存时间、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采取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再经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向阳渠再进入金盆河。 3、噪声治理: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社会活动噪声、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配置隔声门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略) 区北侧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22.52m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投加石灰消毒, (略) 定期清掏、压滤后打包,清掏频次为一年一次)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 (略) 特许医疗 (略) 处置;于院区西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湖南 (略) 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另外,煎药药渣、生活垃圾一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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