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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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3〕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308-*-04-01-*。相关专家对中城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红寺堡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的批复》(宁城办法〔2023〕39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河水村公共设施功能,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对建设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极大的帮助,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河水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条巷道破损路面罩面改造,总长为2373m;其中:1号巷道长790m,2号巷道长800m,3号巷道长783m。路肩修整1007.2㎡,安装混凝土道牙3366.1m,安装混凝土树池38个,太阳能路灯安装40盏。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99.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4.77万元,其他费用14.29万元,预备费0.5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2023年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奖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建筑工程费用

184.77




184.77

1

道路

115.75




115.75

2

道牙

12.34




12.34

3

破损路面修复

13.57




13.57

4

破损路面清理

7.81




7.81

5

路灯

17.21




17.21

6

巷道一人行道铺装

1.64




1.64

7

巷道一人行道铺装道牙

0.67




0.67

8

巷道二人行道铺装

15.11




15.11

9

巷道二人行道铺装树池

0.67




0.67

其他费用




14.29

14.29

1

工程监理费




2.78

2.78

2

编制清单及控制价




1.07

1.07

3

竣工结算审核费




0.65

0.65

4

竣工决算审计费




0.65

0.65

5

招标服务费




0.55

0.55

6

测量费




2.50

2.50

7

设计费




5.17

5.17

8

质量检测等费用




0.92

0.92

预备费




0.50

0.50

项目总投资

184.77



14.79

199.56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3〕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308-*-04-01-*。相关专家对中城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红寺堡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的批复》(宁城办法〔2023〕39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河水村公共设施功能,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对建设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极大的帮助,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河水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条巷道破损路面罩面改造,总长为2373m;其中:1号巷道长790m,2号巷道长800m,3号巷道长783m。路肩修整1007.2㎡,安装混凝土道牙3366.1m,安装混凝土树池38个,太阳能路灯安装40盏。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99.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84.77万元,其他费用14.29万元,预备费0.5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2023年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奖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建筑工程费用

184.77




184.77

1

道路

115.75




115.75

2

道牙

12.34




12.34

3

破损路面修复

13.57




13.57

4

破损路面清理

7.81




7.81

5

路灯

17.21




17.21

6

巷道一人行道铺装

1.64




1.64

7

巷道一人行道铺装道牙

0.67




0.67

8

巷道二人行道铺装

15.11




15.11

9

巷道二人行道铺装树池

0.67




0.67

其他费用




14.29

14.29

1

工程监理费




2.78

2.78

2

编制清单及控制价




1.07

1.07

3

竣工结算审核费




0.65

0.65

4

竣工决算审计费




0.65

0.65

5

招标服务费




0.55

0.55

6

测量费




2.50

2.50

7

设计费




5.17

5.17

8

质量检测等费用




0.92

0.92

预备费




0.50

0.50

项目总投资

184.77



14.79

1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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