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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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民发〔2023〕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9-*-11-05-*。相关专家对中联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实施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光明巷以西,创业街以北,团结村以南,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楼及三楼局部。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是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楼、三楼局部进行改造,不涉及原建筑主体结构及消防疏散。具体改造内容为:二楼楼梯间东西侧墙面及平台处墙面装饰;走廊两侧墙面装饰、原有吊顶重新装修、灯具及弱电改造;功能区室内墙面装饰、社创驿站、共享阵地、党建会议室原有吊顶重新装修、灯具及弱电改造;三楼会议室墙面装饰、原有吊顶重新装修、地面增加地台铺设地毯、增加隔断、电子屏及大理石窗台板、灯具及弱电改造;以及增加走廊及室内外安防监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概算12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67万元;其他费用:13.19万元;基本预备费:5.79万元。

资金来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专项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4年4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建筑工程费

102.67

0.00

0.00

0.00

102.67

1

三层会议室改造

12.91




12.91

2

二层走廊改造

2.88




2.88

3

共享阵地、社创驿站、党建会议室吊顶改造

4.13




4.13

4

立面改造

60.46




60.46

5

建筑工程费

3.61




3.61

6

电气改造

6.90




6.90

7

室内监控

3.49




3.49

8

室外监控

8.29




8.29

其他费用




13.19

13.19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5.12

5.12

2

设计费




2.56

2.56

3

施工图审查费




0.37

0.37

4

工程监理费




1.54

1.54

5

招标代理费




1.03

1.03

6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54

1.54

7

工程结算费




1.03

1.03

基本预备费




5.79

5.79

项目总投资

102.67

0.00

0.00

18.98

121.65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民发〔2023〕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9-*-11-05-*。相关专家对中联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实施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光明巷以西,创业街以北,团结村以南,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楼及三楼局部。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是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楼、三楼局部进行改造,不涉及原建筑主体结构及消防疏散。具体改造内容为:二楼楼梯间东西侧墙面及平台处墙面装饰;走廊两侧墙面装饰、原有吊顶重新装修、灯具及弱电改造;功能区室内墙面装饰、社创驿站、共享阵地、党建会议室原有吊顶重新装修、灯具及弱电改造;三楼会议室墙面装饰、原有吊顶重新装修、地面增加地台铺设地毯、增加隔断、电子屏及大理石窗台板、灯具及弱电改造;以及增加走廊及室内外安防监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概算12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67万元;其他费用:13.19万元;基本预备费:5.79万元。

资金来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专项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4年4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建筑工程费

102.67

0.00

0.00

0.00

102.67

1

三层会议室改造

12.91




12.91

2

二层走廊改造

2.88




2.88

3

共享阵地、社创驿站、党建会议室吊顶改造

4.13




4.13

4

立面改造

60.46




60.46

5

建筑工程费

3.61




3.61

6

电气改造

6.90




6.90

7

室内监控

3.49




3.49

8

室外监控

8.29




8.29

其他费用




13.19

13.19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5.12

5.12

2

设计费




2.56

2.56

3

施工图审查费




0.37

0.37

4

工程监理费




1.54

1.54

5

招标代理费




1.03

1.03

6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54

1.54

7

工程结算费




1.03

1.03

基本预备费




5.79

5.79

项目总投资

102.67

0.00

0.00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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