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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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包鸾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包鸾府函〔2023〕164号)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丰都县刘杨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三、监管单位:包鸾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包鸾镇花地堡村

五、建设内容:

(一)新建果蔬连栋大棚11936㎡,总共分成3个大棚,其中1#棚4256㎡、2#棚3854㎡、3#棚4096㎡;配套库房一座(建筑面积7.44m*4.74m=35.27㎡),水肥一体设备房一座(建筑面积10m*4m=40㎡)。

(二)新建100m3水池一口(8.4m*7.5m*3m),0.5m*0.5m排水沟406m,铺设DN160PE1.0MPa管道115m,DN110PE1.0MPa管道776m,DN90及以下PE1.0MPa管道850m。

(三)新建1.2m宽路带沟盖板路380m;新建20cmC25砼路面3m宽道路187m,20cmC25砼路面3.5m宽道路65m。

六、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8.89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6.89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八、招投标:项目发包按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根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股权分配、固定分红标准等事项。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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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鸾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包鸾府函〔2023〕164号)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丰都县刘杨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三、监管单位:包鸾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包鸾镇花地堡村

五、建设内容:

(一)新建果蔬连栋大棚11936㎡,总共分成3个大棚,其中1#棚4256㎡、2#棚3854㎡、3#棚4096㎡;配套库房一座(建筑面积7.44m*4.74m=35.27㎡),水肥一体设备房一座(建筑面积10m*4m=40㎡)。

(二)新建100m3水池一口(8.4m*7.5m*3m),0.5m*0.5m排水沟406m,铺设DN160PE1.0MPa管道115m,DN110PE1.0MPa管道776m,DN90及以下PE1.0MPa管道850m。

(三)新建1.2m宽路带沟盖板路380m;新建20cmC25砼路面3m宽道路187m,20cmC25砼路面3.5m宽道路65m。

六、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8.89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6.89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八、招投标:项目发包按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根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股权分配、固定分红标准等事项。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包鸾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包鸾府函〔2023〕164号)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丰都县刘杨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三、监管单位:包鸾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包鸾镇花地堡村

五、建设内容:

(一)新建果蔬连栋大棚11936㎡,总共分成3个大棚,其中1#棚4256㎡、2#棚3854㎡、3#棚4096㎡;配套库房一座(建筑面积7.44m*4.74m=35.27㎡),水肥一体设备房一座(建筑面积10m*4m=40㎡)。

(二)新建100m3水池一口(8.4m*7.5m*3m),0.5m*0.5m排水沟406m,铺设DN160PE1.0MPa管道115m,DN110PE1.0MPa管道776m,DN90及以下PE1.0MPa管道850m。

(三)新建1.2m宽路带沟盖板路380m;新建20cmC25砼路面3m宽道路187m,20cmC25砼路面3.5m宽道路65m。

六、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8.89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6.89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八、招投标:项目发包按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根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股权分配、固定分红标准等事项。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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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府《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包鸾府函〔2023〕164号)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包鸾镇连栋温室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丰都县刘杨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三、监管单位:包鸾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包鸾镇花地堡村

五、建设内容:

(一)新建果蔬连栋大棚11936㎡,总共分成3个大棚,其中1#棚4256㎡、2#棚3854㎡、3#棚4096㎡;配套库房一座(建筑面积7.44m*4.74m=35.27㎡),水肥一体设备房一座(建筑面积10m*4m=40㎡)。

(二)新建100m3水池一口(8.4m*7.5m*3m),0.5m*0.5m排水沟406m,铺设DN160PE1.0MPa管道115m,DN110PE1.0MPa管道776m,DN90及以下PE1.0MPa管道850m。

(三)新建1.2m宽路带沟盖板路380m;新建20cmC25砼路面3m宽道路187m,20cmC25砼路面3.5m宽道路65m。

六、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8.89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6.89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八、招投标:项目发包按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根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纳入股权化改革,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股权分配、固定分红标准等事项。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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