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302南江县双桂至旺苍县大竹(苍溪界)段改建工程目 | (略) 旺苍县木门镇、九龙镇 | 旺苍县 (略) | 成都 (略) | 本项 (略) (略) 旺苍县木门镇、九龙镇,本项目起点位于糖坊坝大桥木门界处(K1+000),下穿恩广高速后,新建路线绕避旺苍县木门场镇至杜家祠堂以南,沿既有道路进行改建,经园坝村、茶园村、首石村、大竹村,止于大竹村与苍溪县交界处,接在建的S302苍溪界至黄猫段,路线全长21.506公里(南江县境内约0.96公里,旺苍县境内约20.546公里),本次仅建设旺苍县境内20.546km.。其中K1+000~K4+750新建段约4.181公里,K4+750~K21+464.633改建段约16.365公里。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木门场镇段K1+000~K6+100,长5.181km(累积长链41.559m),路基宽度12.0m;K6+100~K21+464.633,长15.365km,路基宽度8.5m。总投资4115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万元。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天然受纳水体。在施工营地周边修建有旱厕,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旱厕处理后用作耕地施肥,不外排。 拌和设备冲洗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回用,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施工工区各设1座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 80%,pH值调节至中性或弱酸性,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回用或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抑尘。 2、废气 砂石骨料与混凝土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灰土拌和、桥梁施工区等集中作业场地,施工便道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要求在早、中、晚来回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①购置车辆需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②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③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沥青烟的消减与控制:①沥青采用密闭方法进行搅拌和运输,沥青拌和站等远离居民集中区。②沥青拌和站烟气收集后经一套“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沥青烟通过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外排。③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④场地周围需设置围屏障。 交通粉尘消减与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较大,拟采取以下措施削减或控制。施工道路全部硬化,无雨日采用洒水车喷水降尘,成立公路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等敏感地段。 结合水保措施,做好公路绿化,栽植行道树,降低粉尘。 3、噪声 ①对于周围200m内有敏感点的施工场地,应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22:00~06:00)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在施工便道100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 ②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对施工点敏感处的噪声级进行常规的监测; ③在敏感区路段进行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布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废 ①开挖的表层土壤临时堆存在临时堆土场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袋装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③施工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钢板、木材等下角料进行分类回收,进行妥善处置;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覆盖堆放,定期清运,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运营期 1、废水 ①设置“限速”、“安全行驶”、“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货车加盖覆布; ②加强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定时进行道路卫生清洁工作; ③加强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④定期检查、维护沿线排水工程设施(如排水沟、泄水管),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2、废气 (1)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减少事故发生。 (3)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单车排放量。禁止尾气不达标车辆进入。 3、噪声 ①合理规划布局。邻近公路两侧边界规划控制距离范围内不新建学校、医院、 (略) 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如必须在邻近公路两侧新建学校、集中式居民住宅等敏感点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考虑优化建筑布局或对临近公路的前几排住宅采取隔声治理措施,致使室内环境能达到相应的使用功能噪声标准要求。 ②配合沿线规划,尽早在公路两侧进行绿化,起到良好的生态效益和降低公路噪声污染的效果。 ③严格执行本项目设计车速,禁止超速行驶,木门中心小学段设置减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识牌。 ④道路路面拟采用 SMA 改性沥青路面,其交通噪声比普通路面可降低约2~4dB(A),后期加强路面维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做好路面清洁,路面弃土及时收集等工作。 ⑤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处后期加强跟踪监测,合理规划。 4、固废 为防止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路面垃圾由道路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清运,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302南江县双桂至旺苍县大竹(苍溪界)段改建工程目 | (略) 旺苍县木门镇、九龙镇 | 旺苍县 (略) | 成都 (略) | 本项 (略) (略) 旺苍县木门镇、九龙镇,本项目起点位于糖坊坝大桥木门界处(K1+000),下穿恩广高速后,新建路线绕避旺苍县木门场镇至杜家祠堂以南,沿既有道路进行改建,经园坝村、茶园村、首石村、大竹村,止于大竹村与苍溪县交界处,接在建的S302苍溪界至黄猫段,路线全长21.506公里(南江县境内约0.96公里,旺苍县境内约20.546公里),本次仅建设旺苍县境内20.546km.。其中K1+000~K4+750新建段约4.181公里,K4+750~K21+464.633改建段约16.365公里。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木门场镇段K1+000~K6+100,长5.181km(累积长链41.559m),路基宽度12.0m;K6+100~K21+464.633,长15.365km,路基宽度8.5m。总投资4115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万元。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天然受纳水体。在施工营地周边修建有旱厕,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旱厕处理后用作耕地施肥,不外排。 拌和设备冲洗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回用,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施工工区各设1座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 80%,pH值调节至中性或弱酸性,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回用或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抑尘。 2、废气 砂石骨料与混凝土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灰土拌和、桥梁施工区等集中作业场地,施工便道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要求在早、中、晚来回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①购置车辆需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②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③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沥青烟的消减与控制:①沥青采用密闭方法进行搅拌和运输,沥青拌和站等远离居民集中区。②沥青拌和站烟气收集后经一套“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沥青烟通过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外排。③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④场地周围需设置围屏障。 交通粉尘消减与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较大,拟采取以下措施削减或控制。施工道路全部硬化,无雨日采用洒水车喷水降尘,成立公路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等敏感地段。 结合水保措施,做好公路绿化,栽植行道树,降低粉尘。 3、噪声 ①对于周围200m内有敏感点的施工场地,应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22:00~06:00)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在施工便道100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 ②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对施工点敏感处的噪声级进行常规的监测; ③在敏感区路段进行噪声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布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废 ①开挖的表层土壤临时堆存在临时堆土场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袋装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③施工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钢板、木材等下角料进行分类回收,进行妥善处置;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覆盖堆放,定期清运,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运营期 1、废水 ①设置“限速”、“安全行驶”、“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货车加盖覆布; ②加强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定时进行道路卫生清洁工作; ③加强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④定期检查、维护沿线排水工程设施(如排水沟、泄水管),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2、废气 (1)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减少事故发生。 (3)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单车排放量。禁止尾气不达标车辆进入。 3、噪声 ①合理规划布局。邻近公路两侧边界规划控制距离范围内不新建学校、医院、 (略) 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如必须在邻近公路两侧新建学校、集中式居民住宅等敏感点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考虑优化建筑布局或对临近公路的前几排住宅采取隔声治理措施,致使室内环境能达到相应的使用功能噪声标准要求。 ②配合沿线规划,尽早在公路两侧进行绿化,起到良好的生态效益和降低公路噪声污染的效果。 ③严格执行本项目设计车速,禁止超速行驶,木门中心小学段设置减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识牌。 ④道路路面拟采用 SMA 改性沥青路面,其交通噪声比普通路面可降低约2~4dB(A),后期加强路面维护,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做好路面清洁,路面弃土及时收集等工作。 ⑤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处后期加强跟踪监测,合理规划。 4、固废 为防止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路面垃圾由道路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清运,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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