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沙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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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沙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2023年沙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8 11:28:45 来源: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2023〕59号、《关于印发2023年塔城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63号。

二、补贴要求

1.补贴对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略) 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人员,年龄在18至45周岁,原则上不能超过45周岁。对学习意愿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的及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任人等特殊情况的可放宽至55周岁。

2.补贴范围:以培训学习方式开展补助,包括学习用品、书籍资料、教师授课费,培训期间食宿、外出观摩、线上网络运营、流量等费用,严禁以现金和实物形式补助。

3.补贴标准:2023年地 (略) 培训任务80人,其中专业生产型40人,每人补助2800元;乡村振兴带头人40人,每人补助4000元。

4.申请程序:自愿 (略) 农业农村局报名即可。注:个人是否能确定为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依据年度培训专业、任务数量、培训地点而定,本年度未确定的人员可继续报名申请下一年度培训。

5.申请材料:《个人参训申请表》、《学员信息登记表》、《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补贴人员公示

1、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人员名单

2、专业生产型(机采棉种植)培训班人员名单

对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其他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3-*(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 (略) 智慧大道西路阿里巴巴综合楼3楼312室

附件1:2023年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人员名单(40人)

附件2:2023年专业生产型(机采棉种植)培训班人员名单(40人)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2023年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人员名单(40人).pdf】已下载 次
附件【2023年专业生产型(机采棉种植)培训班人员名单(40人).pdf】已下载 次
2023年沙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8 11:28:45 来源: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2023〕59号、《关于印发2023年塔城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63号。

二、补贴要求

1.补贴对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略) 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人员,年龄在18至45周岁,原则上不能超过45周岁。对学习意愿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的及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任人等特殊情况的可放宽至55周岁。

2.补贴范围:以培训学习方式开展补助,包括学习用品、书籍资料、教师授课费,培训期间食宿、外出观摩、线上网络运营、流量等费用,严禁以现金和实物形式补助。

3.补贴标准:2023年地 (略) 培训任务80人,其中专业生产型40人,每人补助2800元;乡村振兴带头人40人,每人补助4000元。

4.申请程序:自愿 (略) 农业农村局报名即可。注:个人是否能确定为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依据年度培训专业、任务数量、培训地点而定,本年度未确定的人员可继续报名申请下一年度培训。

5.申请材料:《个人参训申请表》、《学员信息登记表》、《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补贴人员公示

1、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人员名单

2、专业生产型(机采棉种植)培训班人员名单

对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其他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3-*(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 (略) 智慧大道西路阿里巴巴综合楼3楼312室

附件1:2023年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人员名单(40人)

附件2:2023年专业生产型(机采棉种植)培训班人员名单(40人)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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