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未都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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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未都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未都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大朗水新路214号1栋602房
建设单位 (略) 未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迁扩建 (略) (略) 大朗镇大朗水新路214号1栋602房(北纬22°54"55.870",东经113°56"24.190",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占地面积为30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主要从事五金脱脂清洗剂、五金除蜡清洗剂、五金除油清洗剂、玻璃清洗剂、研磨清洗剂、除油除锈剂、研磨液和抛光液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生产五金脱脂清洗剂249.9337吨、五金除蜡清洗剂94.9905吨、五金除油清洗剂189.9472吨、玻璃清洗剂189.9635吨、研磨清洗剂169.968吨、除油除锈剂99.9885吨、研磨液99.9878吨和抛光液99.989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盐雾测试机用水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纯水装置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冲厕和厂区绿化;项目实验室的检测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零散废水转移,交石马河流域外 (略) 回收处理,不外排;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3-09-2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未都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大朗水新路214号1栋602房
建设单位 (略) 未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迁扩建 (略) (略) 大朗镇大朗水新路214号1栋602房(北纬22°54"55.870",东经113°56"24.190",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占地面积为30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主要从事五金脱脂清洗剂、五金除蜡清洗剂、五金除油清洗剂、玻璃清洗剂、研磨清洗剂、除油除锈剂、研磨液和抛光液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生产五金脱脂清洗剂249.9337吨、五金除蜡清洗剂94.9905吨、五金除油清洗剂189.9472吨、玻璃清洗剂189.9635吨、研磨清洗剂169.968吨、除油除锈剂99.9885吨、研磨液99.9878吨和抛光液99.989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盐雾测试机用水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纯水装置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冲厕和厂区绿化;项目实验室的检测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零散废水转移,交石马河流域外 (略) 回收处理,不外排;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3-09-2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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