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化氢装上阵能源青海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园区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化氢装上阵能源青海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园区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化氢装上阵能源(青海)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园区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2-*
通讯地址: (略) 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关于中石化氢装上阵能源(青海) (略) 物流园区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生〔2023〕261号 | 9月22日 |
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化氢装上阵能源(青海)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园区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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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关于中石化氢装上阵能源(青海) (略) 物流园区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生〔2023〕261号 | 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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