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江苏九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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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江苏九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江苏九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 (略) 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沟镇工业集中区星光路东

3、建设单位:江苏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沟镇工业集中区星光路东,对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硅烷化”工艺,建成后年产触摸屏一体机8000台(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二)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刮腻子、腻子晾干、腻子打磨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烘干、喷塑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涂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VOCs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限值;单位边界外VOCs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态环境局网页在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拟对江苏九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 (略) 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8000台(套)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沟镇工业集中区星光路东

3、建设单位:江苏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沟镇工业集中区星光路东,对触摸屏一体机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硅烷化”工艺,建成后年产触摸屏一体机8000台(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二)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刮腻子、腻子晾干、腻子打磨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烘干、喷塑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涂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VOCs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限值;单位边界外VOCs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态环境局网页在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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