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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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新 (略) 管件管材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

东工业片区

新 (略)

乌鲁木齐天辰 (略)

新建HDPE管件管材9条生产线,PVC管件管材生产线2条,PE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同时配套建设2栋管件管材生产车间,1栋综合办公楼。生产规模为生产HDPE管件管材8000t/a,生产PVC管件管材4000t/a,回收处理废PE边角料5000t/a。项目总投资1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94%。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共设置4套“集气罩+UV光解+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对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进行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4),破碎过程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5),PVC管件管材生产过程投料、混合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6);同时项目采取运输车辆防尘网苫盖、原辅料密闭存放、卸料控制落差、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等措施。废PE边角料生产线及HDPE管件管材生产线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PVC管件管材生产线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颗粒物排放0.331t/a,VOCs排放2.666t/a,所需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662t/a、VOCs5.332t/a,颗粒物从关停 (略) 减排量中支付,挥发性有机物从新疆新业 (略) VOCs治理项目减排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废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回用,不外排;废PE边角料清洗废水经三级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冲洗水蒸发损耗,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弃UV紫外灯管、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过滤网片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直接回用至PVC管件管材生产线,不外排;除尘收尘、分拣杂物、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自然干化后集中收集后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

乌鲁木齐十连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101团

(略) (略)

新疆 (略)

第六师101团冯家坝社区甘莫公 (略) 道交汇处西南角,扩建1台50MVA主变压器和相关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1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29%。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及时进行土地恢复,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以减少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的影响。塔基定位及临时占地避开植被丰富区域,施工结束后对占用林地及草地部分,遏制沙地活化,播撒当地适宜生长的物种迅速恢复荒漠植被。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运行不产生生产废水,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内排 (略) 政污水管网。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噪声,保证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环境标准限值,验收阶段对变电站进行噪声监测,若变电站厂界不达标,采取增加隔声屏等补救措施。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变电站设计有变压器事故油池1座,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用于收集事故废油,事故废油产生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储存;废铅蓄电池及时交由原厂及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贮存。

(六)做好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合理选线,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确保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为 50Hz 时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值。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3

第六师奇台农场总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奇台农场

第六师奇台农场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中嘉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值班室、预处理间、综合水池、综合处理间、污泥脱水及除臭间、生化池和蓄水池等,配套建设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对现状氧化塘进行改造,其余配套及附属设施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采用“预处理+改良A2O+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现状污水处理厂已配置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线系统,本次不再对管线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2772.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6万元,占环保投资的19.3%。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格栅间、调节池、污泥泵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密闭收集后的废气经高能离子除臭系统进行除臭,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NH3、H2S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的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正常运行;污水厂进水口、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仪,根据进出水水质、水量及时调整污泥回流量和供氧量,保证污泥活性。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达标排放时,污水处理厂应立即切断尾水出水口,将进水口污水切换至事故调节池,确保超标废水不外排。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均纳入本项目一并处理,项目采用“预处理+改良A2O+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项目建设完成后,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限值后,冬储夏灌,用于场镇绿化。

(四)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各扩建项目平面布置,将厂区严格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并进行分区防渗措施,采用防渗膜+硬化地面的措施,确保满足防渗系数要求。在污水处理厂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并开展监测。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在线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设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格渣、脱水后污泥均拉运至109团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4

第六师五家渠-乌鲁木齐机场公路项目

(略)

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乌鲁木齐天泓 (略)

在现状S102线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项目起点与纬五路改造后平交起点相接,沿既有S102线乌五公路由南向北依次经过安宁渠镇、青湖经济开发区,路线终 (略) 博峰路。建设路线全长约20.690km,其中利用既有S102线改扩建长度16.446km,新建青湖段景观道路长度2.377km,利用御景街1.867km,全线共设置大桥2座(其中拆除新建1座,新建1座)、涵洞17道、平面交叉19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项目总投资736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2%。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场地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掩埋、填平、恢复施工迹地。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临近居民区和靠近自然保护区路段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途经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设置限速标志,运输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的标准要求。

(四)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公路挖填产生的多余弃土,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清运至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存,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清除老路面的沥青废料全部交由沥青拌合站内进行回收利用,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五)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减少占地面积与扰动范围,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进入保护区附近路段和靠近水源地准保护区路段按照《报告书》设置各类警示标牌;水源保护区路段严禁排放废水,严禁堆放施工机械,严禁堆放含有化学物质的施工物料和废渣,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运载有毒、有害危险品车辆上路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桥梁段设置防撞护栏,并加装防落网,桥梁两端各设1处事故池。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新 (略) 管件管材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

东工业片区

新 (略)

乌鲁木齐天辰 (略)

新建HDPE管件管材9条生产线,PVC管件管材生产线2条,PE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同时配套建设2栋管件管材生产车间,1栋综合办公楼。生产规模为生产HDPE管件管材8000t/a,生产PVC管件管材4000t/a,回收处理废PE边角料5000t/a。项目总投资1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9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94%。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共设置4套“集气罩+UV光解+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对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进行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4),破碎过程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5),PVC管件管材生产过程投料、混合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6);同时项目采取运输车辆防尘网苫盖、原辅料密闭存放、卸料控制落差、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等措施。废PE边角料生产线及HDPE管件管材生产线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PVC管件管材生产线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颗粒物排放0.331t/a,VOCs排放2.666t/a,所需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662t/a、VOCs5.332t/a,颗粒物从关停 (略) 减排量中支付,挥发性有机物从新疆新业 (略) VOCs治理项目减排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废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回用,不外排;废PE边角料清洗废水经三级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冲洗水蒸发损耗,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弃UV紫外灯管、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过滤网片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直接回用至PVC管件管材生产线,不外排;除尘收尘、分拣杂物、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自然干化后集中收集后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

乌鲁木齐十连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101团

(略) (略)

新疆 (略)

第六师101团冯家坝社区甘莫公 (略) 道交汇处西南角,扩建1台50MVA主变压器和相关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1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29%。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及时进行土地恢复,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以减少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的影响。塔基定位及临时占地避开植被丰富区域,施工结束后对占用林地及草地部分,遏制沙地活化,播撒当地适宜生长的物种迅速恢复荒漠植被。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运行不产生生产废水,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内排 (略) 政污水管网。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噪声,保证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环境标准限值,验收阶段对变电站进行噪声监测,若变电站厂界不达标,采取增加隔声屏等补救措施。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变电站设计有变压器事故油池1座,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用于收集事故废油,事故废油产生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储存;废铅蓄电池及时交由原厂及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贮存。

(六)做好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合理选线,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确保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为 50Hz 时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值。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3

第六师奇台农场总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奇台农场

第六师奇台农场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中嘉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值班室、预处理间、综合水池、综合处理间、污泥脱水及除臭间、生化池和蓄水池等,配套建设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对现状氧化塘进行改造,其余配套及附属设施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采用“预处理+改良A2O+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现状污水处理厂已配置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线系统,本次不再对管线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2772.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6万元,占环保投资的19.3%。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格栅间、调节池、污泥泵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密闭收集后的废气经高能离子除臭系统进行除臭,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NH3、H2S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的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正常运行;污水厂进水口、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仪,根据进出水水质、水量及时调整污泥回流量和供氧量,保证污泥活性。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达标排放时,污水处理厂应立即切断尾水出水口,将进水口污水切换至事故调节池,确保超标废水不外排。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均纳入本项目一并处理,项目采用“预处理+改良A2O+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项目建设完成后,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限值后,冬储夏灌,用于场镇绿化。

(四)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各扩建项目平面布置,将厂区严格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并进行分区防渗措施,采用防渗膜+硬化地面的措施,确保满足防渗系数要求。在污水处理厂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并开展监测。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在线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设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格渣、脱水后污泥均拉运至109团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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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五家渠-乌鲁木齐机场公路项目

(略)

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乌鲁木齐天泓 (略)

在现状S102线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项目起点与纬五路改造后平交起点相接,沿既有S102线乌五公路由南向北依次经过安宁渠镇、青湖经济开发区,路线终 (略) 博峰路。建设路线全长约20.690km,其中利用既有S102线改扩建长度16.446km,新建青湖段景观道路长度2.377km,利用御景街1.867km,全线共设置大桥2座(其中拆除新建1座,新建1座)、涵洞17道、平面交叉19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项目总投资736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2%。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场地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掩埋、填平、恢复施工迹地。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临近居民区和靠近自然保护区路段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途经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设置限速标志,运输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的标准要求。

(四)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公路挖填产生的多余弃土,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清运至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存,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清除老路面的沥青废料全部交由沥青拌合站内进行回收利用,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五)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减少占地面积与扰动范围,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进入保护区附近路段和靠近水源地准保护区路段按照《报告书》设置各类警示标牌;水源保护区路段严禁排放废水,严禁堆放施工机械,严禁堆放含有化学物质的施工物料和废渣,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运载有毒、有害危险品车辆上路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桥梁段设置防撞护栏,并加装防落网,桥梁两端各设1处事故池。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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