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
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3〕67号
(略) 二道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长二卫函发〔202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评审意见(长咨审字〔2023〕28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城科泽工程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二发改〔2023〕3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8125.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建筑 (略) 二道区疾控中心和二道区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7946平方米)改造为患者病房、医疗用房,同时改造该区域消防系统;改造整栋楼(建筑面积18125.97平方米)采暖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局部消防系统;屋面及有水房间防水进行改造;新增设空调系统及医用电梯一部;更换氧气用房设备;购置透析机30台、核磁机一台、CT机一台、康复训练设备等医疗设备并建设医联体平台。建成后拟设置床位165张。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二道区临河街14号, (略) 二 (略) 现址。
四、建设期限
3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552.31万元,资金由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共同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二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二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二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
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3〕67号
(略) 二道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长二卫函发〔202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评审意见(长咨审字〔2023〕28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城科泽工程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二发改〔2023〕3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二 (略) 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8125.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建筑 (略) 二道区疾控中心和二道区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7946平方米)改造为患者病房、医疗用房,同时改造该区域消防系统;改造整栋楼(建筑面积18125.97平方米)采暖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局部消防系统;屋面及有水房间防水进行改造;新增设空调系统及医用电梯一部;更换氧气用房设备;购置透析机30台、核磁机一台、CT机一台、康复训练设备等医疗设备并建设医联体平台。建成后拟设置床位165张。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二道区临河街14号, (略) 二 (略) 现址。
四、建设期限
3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552.31万元,资金由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共同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二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二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二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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