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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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 传真:0906-*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屯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8团7连西南侧250m处, (略) 污水处理厂南侧240m处,距离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侧约5.2km,距离 (略) 西北侧约4.3km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4′41.43″,北纬47°22′51.72″。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兵 (略) (略)

新建污水理处厂1座,设计近期处理规模20000m3/d(一期),配套污水干管5000m(DN1400),配套截污管1240m(DN800),配套尾水排放管10m(DN920);预留远期规模40000m3/d(二期),最终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60000m3/d。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尾气、沥青烟气和焊接烟气等废气,采取“封闭施工、设置围墙或遮挡、定期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使用高品质燃料”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处理、污泥处置等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各产臭装置加盖密闭或设置在建筑物内,采用负压管道分别收集至3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等措施,处理后分别经3个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H2S、NH3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的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中H2S、NH3、臭气浓度、*烷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需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基础开挖、管道开挖产生的基坑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排至附近农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使用罐车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项目废水经“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氧化沟-MBBR生化池、中进周出辐流式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少部分回用于本污水处理厂冲洗池体、脱水设备清洗、配制药剂等,大部分排入下游拟建中水库,冬储夏灌,用于灌溉下游30万亩生态林。(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装修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起重机、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座垫、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 (略) 垃圾填埋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采用密封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通过压榨机脱水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北屯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沉砂、沉渣、污泥等固体废物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内,分区堆放,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处置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

《 (略) 热电联产(背压式)集中供热配套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110kV线路起点坐标:东经87°44′5.940",北纬47°17′29.790";110kV线路终点坐标:东经87°45′37.902",北纬47°18′20.753";得仁110kV变电站中心点坐标:东经87°45′39.331″,北纬47°18′18.920″

新疆 (略)

新疆金辰 (略)

新建北屯热电厂至得仁110kV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一回,线路全长约4.23km,双回路架设(本工程铁塔按同塔双回设计,本次架设一回,预留一回);得仁110kV变电站扩建1回出线间隔;配套建设相关通信工程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汽车运输材料以及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施工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必要时洒水抑尘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区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防渗污水收集池,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粪便污水排入移动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对水环境质量无影响。(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车辆运输、基础开挖、架线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采取“运输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居民区、做好车辆保养、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避免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安置”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异常噪声排放以减少噪声对站区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统一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每天收集通过接送施工人员的车辆带回施工营地处理。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产生的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由公 (略) 制度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 传真:0906-*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屯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8团7连西南侧250m处, (略) 污水处理厂南侧240m处,距离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侧约5.2km,距离 (略) 西北侧约4.3km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4′41.43″,北纬47°22′51.72″。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兵 (略) (略)

新建污水理处厂1座,设计近期处理规模20000m3/d(一期),配套污水干管5000m(DN1400),配套截污管1240m(DN800),配套尾水排放管10m(DN920);预留远期规模40000m3/d(二期),最终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60000m3/d。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尾气、沥青烟气和焊接烟气等废气,采取“封闭施工、设置围墙或遮挡、定期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使用高品质燃料”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处理、污泥处置等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各产臭装置加盖密闭或设置在建筑物内,采用负压管道分别收集至3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等措施,处理后分别经3个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H2S、NH3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的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中H2S、NH3、臭气浓度、*烷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需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基础开挖、管道开挖产生的基坑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排至附近农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使用罐车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项目废水经“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氧化沟-MBBR生化池、中进周出辐流式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少部分回用于本污水处理厂冲洗池体、脱水设备清洗、配制药剂等,大部分排入下游拟建中水库,冬储夏灌,用于灌溉下游30万亩生态林。(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装修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起重机、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座垫、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 (略) 垃圾填埋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采用密封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通过压榨机脱水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北屯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沉砂、沉渣、污泥等固体废物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内,分区堆放,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处置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

《 (略) 热电联产(背压式)集中供热配套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110kV线路起点坐标:东经87°44′5.940",北纬47°17′29.790";110kV线路终点坐标:东经87°45′37.902",北纬47°18′20.753";得仁110kV变电站中心点坐标:东经87°45′39.331″,北纬47°18′18.920″

新疆 (略)

新疆金辰 (略)

新建北屯热电厂至得仁110kV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一回,线路全长约4.23km,双回路架设(本工程铁塔按同塔双回设计,本次架设一回,预留一回);得仁110kV变电站扩建1回出线间隔;配套建设相关通信工程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汽车运输材料以及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施工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必要时洒水抑尘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区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防渗污水收集池,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粪便污水排入移动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对水环境质量无影响。(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车辆运输、基础开挖、架线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采取“运输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居民区、做好车辆保养、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避免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安置”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异常噪声排放以减少噪声对站区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统一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每天收集通过接送施工人员的车辆带回施工营地处理。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产生的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由公 (略) 制度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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