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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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9-28

建设地点:

永靖县盐锅峡镇

建设单位:

永靖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编制单位:

甘肃恒信 (略)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疏导大石湾沟的洪水至水沿子沟,以确保大石湾沟下游的产业园、交通道路、村庄及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新建大石湾沟出山口段55m长的排洪导墙、长470m的排洪箱涵(暗涵)及箱涵出口水沿子沟上下游长150m的生态护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1施工场地扬尘

针对施工期扬尘的问题,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⑴对施工现场采取围栏屏蔽的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施工堆土、运输砂土、水泥的车辆采用蓬布遮蔽,防止地面洒漏产生“二次扬尘”。

⑵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运料道路等施工场所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⑶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⑷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堤防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需进行排水、降水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⑸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覆盖土的运输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筑材料、覆盖土堆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起到抑尘的效果。

(6)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

⑺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在干燥多风的天气里,为减少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要增加洒水降尘措施的频次。大风天,禁止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⑻堤防填筑时,根据材料压实度需要相应洒水并在材料压实后经常洒水,以保证材料不起尘。

⑼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综上所述:环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间,采用措施。保证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污染将至最低。严格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破损堤防拆迁等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将以上扬尘控制规范纳入日常动态监管范围。最大限度监督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机械尾气

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区施工。

2、废水防治措施

2.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抑尘,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

2.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用于临时堆场的洒水抑尘,不排入沟道。依托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⑴应按照弃渣处置计划,将弃渣及时运走,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装渣车沿途慢行,减少洒漏,保持整洁。

⑵建设单位应与承担运输的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线路运输,按规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完成物料、弃渣的清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⑶施工中产生的土方余量约1521m3,根据沟道附近冲刷情况多余土方用于沟道附近土地整治,废弃混凝土、破损砌石等及时运往当地政府部门指定位置。

⑷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或填埋场处置。

⑸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等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为了减小和消除本工程施工期噪声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尽量增加噪声源与周围敏感点的距离。

(2)将噪声影响大的工程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施工。

(3)要求施工单位首先采取公告告知与周边的群众,并将施工路段和施工时间明确告诉相关单位和受影响的群众;其次,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最后,当地环保局加强施工监督和检查,遇到问题随时妥善处理和解决。

(4)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

(5)建筑工程承包方在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噪声(振动)管理规定,施工中除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外还用做到施工时间、时段、施工进度、施工原材料购进时间应精心安排、系统规划、规范施工。

(6)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现场木工棚应全封闭。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鸣笛。

(7)采用“集中力量、逐段施工”的方法,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影响。打口接管施工中应分批次、同时进行;线路经过敏感点时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场地采用高1.5~2.0m的围护栏屏蔽施工噪声。

(8)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使车辆一直处于良好车况状态经,过居民居住点和繁华地带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9)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定期进行自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5.1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必须强化施工管理,应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植物及土地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②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在保证正常施工作业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工程施工作业区地表的总扰动面积不得超过允许范围,将施工作业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扰动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③施工过程中尽量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

④建设单位在招标中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投标单位必须出具保护好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承诺函,作为投标的必备条件。

由于工程建设期对土地的扰动影响是一种短期行为,具有暂时性和瞬时性,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内原有土地类型结构从长远分析影响很小。

5.2对植被影响的减缓措施

根据该区土壤、降水等自然条件分析,施工结束后周围植物渐次入侵,开始恢复演替过程。针对区域生态系统极度脆弱、植被恢复时间长的特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减轻对区域植被的影响:

①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

②对施工可能造成植物生境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

③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恢复植被。

5.3对野生动物影响的减缓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是对野生动物的主要影响因素。根据调查,大部分野生动物都是夜间出没,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加强施工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5.4水土流失影响的减缓措施

(1)主体工程区

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对占用的耕地和园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存的表土实施防尘网苫盖、编织袋拦挡等措施,并进行洒水;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撒播草籽促进植被恢复。

(2)施工场地

在施工过程中在场地迎水侧布设临时排水,对该区部分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待工程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占压及扰动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促进植被恢复。

(3)表土堆存防护措施

本工程主体工程区因占压耕地和园地需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采用机械式剥离,推土机推土。对占用耕地的应将表层肥力较高耕作土按照30cm先剥离,再剥下层母质土,堆放时应将耕作土与母质土分开堆放。土体回填时采用推土机推土,将母质土先期回填再进行表层熟土的回填。然后集中堆放于本区空闲区域;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存的表土采取防尘网苫盖、编织袋装土拦挡,用于本区临时占用耕地区域后期覆土复耕。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减少沟道内施工车辆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避免发生事故后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事故见险防范措施,还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将污染控制在最低程度。

(1)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施工车辆应限制在施工区域内,不得随意驶入其它水域。

(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车辆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

(3)各施工车辆应重视车辆性能的检查,降低车辆事故发生机率。

(4)施工临近水域一旦发生油品泄漏险情,应立即向事故应急中心、环保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

(5)施工车辆还需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毡、吸油枪、事故应急储水箱等,用于预防紧急事故发生降低对水体及生物造成的影响。

(6)实施单位应联合水利、环保等部门共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多部门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计划,可避免对水生生态环境带来危害。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防洪工程,运营期无“三废”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9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9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水沿子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9-28

建设地点:

永靖县盐锅峡镇

建设单位:

永靖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编制单位:

甘肃恒信 (略)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疏导大石湾沟的洪水至水沿子沟,以确保大石湾沟下游的产业园、交通道路、村庄及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新建大石湾沟出山口段55m长的排洪导墙、长470m的排洪箱涵(暗涵)及箱涵出口水沿子沟上下游长150m的生态护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1施工场地扬尘

针对施工期扬尘的问题,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⑴对施工现场采取围栏屏蔽的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施工堆土、运输砂土、水泥的车辆采用蓬布遮蔽,防止地面洒漏产生“二次扬尘”。

⑵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运料道路等施工场所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⑶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⑷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堤防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需进行排水、降水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⑸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覆盖土的运输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筑材料、覆盖土堆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起到抑尘的效果。

(6)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

⑺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用苫布遮盖等措施。在干燥多风的天气里,为减少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要增加洒水降尘措施的频次。大风天,禁止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⑻堤防填筑时,根据材料压实度需要相应洒水并在材料压实后经常洒水,以保证材料不起尘。

⑼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综上所述:环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间,采用措施。保证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污染将至最低。严格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破损堤防拆迁等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将以上扬尘控制规范纳入日常动态监管范围。最大限度监督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机械尾气

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区施工。

2、废水防治措施

2.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抑尘,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

2.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用于临时堆场的洒水抑尘,不排入沟道。依托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⑴应按照弃渣处置计划,将弃渣及时运走,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装渣车沿途慢行,减少洒漏,保持整洁。

⑵建设单位应与承担运输的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线路运输,按规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完成物料、弃渣的清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⑶施工中产生的土方余量约1521m3,根据沟道附近冲刷情况多余土方用于沟道附近土地整治,废弃混凝土、破损砌石等及时运往当地政府部门指定位置。

⑷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或填埋场处置。

⑸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等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为了减小和消除本工程施工期噪声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尽量增加噪声源与周围敏感点的距离。

(2)将噪声影响大的工程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施工。

(3)要求施工单位首先采取公告告知与周边的群众,并将施工路段和施工时间明确告诉相关单位和受影响的群众;其次,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最后,当地环保局加强施工监督和检查,遇到问题随时妥善处理和解决。

(4)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

(5)建筑工程承包方在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噪声(振动)管理规定,施工中除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外还用做到施工时间、时段、施工进度、施工原材料购进时间应精心安排、系统规划、规范施工。

(6)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现场木工棚应全封闭。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鸣笛。

(7)采用“集中力量、逐段施工”的方法,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影响。打口接管施工中应分批次、同时进行;线路经过敏感点时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场地采用高1.5~2.0m的围护栏屏蔽施工噪声。

(8)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使车辆一直处于良好车况状态经,过居民居住点和繁华地带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9)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定期进行自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5.1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必须强化施工管理,应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植物及土地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②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在保证正常施工作业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工程施工作业区地表的总扰动面积不得超过允许范围,将施工作业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扰动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③施工过程中尽量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

④建设单位在招标中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投标单位必须出具保护好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承诺函,作为投标的必备条件。

由于工程建设期对土地的扰动影响是一种短期行为,具有暂时性和瞬时性,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内原有土地类型结构从长远分析影响很小。

5.2对植被影响的减缓措施

根据该区土壤、降水等自然条件分析,施工结束后周围植物渐次入侵,开始恢复演替过程。针对区域生态系统极度脆弱、植被恢复时间长的特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减轻对区域植被的影响:

①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

②对施工可能造成植物生境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

③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恢复植被。

5.3对野生动物影响的减缓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是对野生动物的主要影响因素。根据调查,大部分野生动物都是夜间出没,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加强施工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5.4水土流失影响的减缓措施

(1)主体工程区

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对占用的耕地和园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存的表土实施防尘网苫盖、编织袋拦挡等措施,并进行洒水;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撒播草籽促进植被恢复。

(2)施工场地

在施工过程中在场地迎水侧布设临时排水,对该区部分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待工程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占压及扰动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促进植被恢复。

(3)表土堆存防护措施

本工程主体工程区因占压耕地和园地需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采用机械式剥离,推土机推土。对占用耕地的应将表层肥力较高耕作土按照30cm先剥离,再剥下层母质土,堆放时应将耕作土与母质土分开堆放。土体回填时采用推土机推土,将母质土先期回填再进行表层熟土的回填。然后集中堆放于本区空闲区域;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存的表土采取防尘网苫盖、编织袋装土拦挡,用于本区临时占用耕地区域后期覆土复耕。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减少沟道内施工车辆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避免发生事故后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事故见险防范措施,还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将污染控制在最低程度。

(1)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施工车辆应限制在施工区域内,不得随意驶入其它水域。

(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车辆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

(3)各施工车辆应重视车辆性能的检查,降低车辆事故发生机率。

(4)施工临近水域一旦发生油品泄漏险情,应立即向事故应急中心、环保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

(5)施工车辆还需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毡、吸油枪、事故应急储水箱等,用于预防紧急事故发生降低对水体及生物造成的影响。

(6)实施单位应联合水利、环保等部门共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多部门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计划,可避免对水生生态环境带来危害。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防洪工程,运营期无“三废”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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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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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9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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