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祥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祥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祥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天生桥片区天三路

建设单位:云南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云南嘉佳烨新型 (略) 现有标准厂房建设轻集料混凝土生产线,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轻集料混凝土生产线、泡棉堆存区、铝矾土堆存区、机制砂堆存区、水泥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施工时应提高工作效率,对车辆运输区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车间装卸和风蚀扬尘、投料粉尘、水泥仓粉尘、搅拌混合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同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的搅拌混合粉尘一起进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DA001 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原料车间位于全密闭厂房内,水泥仓粉尘经水泥仓顶端配套设置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过程无废水产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

②项目在室内进行设备安装,无生产废水产生。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区不配套设置办公室和生活区,员工食宿自行解决,如厕依托项目区旁云南 (略) 卫生间,无生活污水产生,不执行相关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④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采取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墙体阻隔、空气吸收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使用。

②废包装袋可回收利用(未破损)部分交原料供应单位回收利用,破损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险废物贮存问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祥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天生桥片区天三路

建设单位:云南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云南嘉佳烨新型 (略) 现有标准厂房建设轻集料混凝土生产线,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轻集料混凝土生产线、泡棉堆存区、铝矾土堆存区、机制砂堆存区、水泥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施工时应提高工作效率,对车辆运输区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车间装卸和风蚀扬尘、投料粉尘、水泥仓粉尘、搅拌混合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同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的搅拌混合粉尘一起进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DA001 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原料车间位于全密闭厂房内,水泥仓粉尘经水泥仓顶端配套设置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过程无废水产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

②项目在室内进行设备安装,无生产废水产生。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区不配套设置办公室和生活区,员工食宿自行解决,如厕依托项目区旁云南 (略) 卫生间,无生活污水产生,不执行相关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④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采取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墙体阻隔、空气吸收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使用。

②废包装袋可回收利用(未破损)部分交原料供应单位回收利用,破损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险废物贮存问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云南 (略) 生产轻集料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