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泰顺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和有关职能移交的协调会精神,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承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等职能。经过前期准备,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基本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条件,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起正式受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受理地点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具体登记事项,在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具体登记业务。
三、收费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原有证书效力
2023年9月28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
特此通告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泰顺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和有关职能移交的协调会精神,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承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等职能。经过前期准备,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基本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条件,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起正式受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受理地点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具体登记事项,在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具体登记业务。
三、收费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原有证书效力
2023年9月28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
特此通告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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