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 (略) | 永磁直驱电机(一期)建设项目 | (略) 文登区米山镇G206北、站前路东 | 山东 (略) | 总投资2800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西部厂区,共计建设四栋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24780m2,分别设置为结构件生产车间、机加工车间、电机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项目建成后,结构件生产车间主要从事电机外壳、支架、基础钢构件和建筑钢构件生产,加工生产能力折重量约1000.0t/a,机加工车间主从事电机配件机械加工,电机生产车间主要生产永磁直驱电机组装生产,年生产能力约5000台。 | (1)大气环境:项目抛丸机自带收集除尘设施,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核算,项目抛丸除锈工序粉尘颗粒物产生量1.380t/a,项目抛丸机运行时处于密闭负压状态,形成《集气罩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6758-2008)的密闭罩结构,预计粉尘污染物可以全部收集,抛丸机废气收集风机设计风量均为3000m3/h,按累计运行时间600h/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保守取值99.0%计算,根据计算结果,P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 (略)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3.5kg/h)。项目在结构件生产车间内建设可伸缩式封闭喷漆房,配套建设一套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系统,通过负压抽吸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一台“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经核算,项目表面涂装工序合计VOCs产生量4.966t/a,其中二*苯产生量2.621t/a,按废气污染物集中收集率90.0%、“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对有机污染物的综合处理效率85.0%、生产运行时间2400h/a计算,根据计算数据,P2排气筒VOCs、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VOCs 50mg/m3、2.0kg/h;二*苯15mg/m3、0.8kg/h)。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生活废水预测产生量576.0t/a,生活废水成分简单,主要含有COD、氨氮,其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COD:400mg/l、氨氮:3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值约70~80dB(A),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噪声等,噪声声压级值约90dB(A)。通过室内生产、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 (略) 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明显降低生产设备的噪声影响,根据经验,生产设备安装在防振基座上,整机噪声可降低约10~20dB,将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墙体进行隔声,噪声值可再衰减10~15 dB(A)。两套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均位于车间外,将废气处理设施作为单独的噪声源进行分析计算,风机安装在防振基座上,整机噪声可降低约20dB。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金属下脚料产生量约50.0t/a,抛丸除锈工序在抛丸清理回用时产生抛丸废渣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扫的粉尘等废渣料产生量约10.0t/a,集 (略) ;绕制线圈工序废铜线产生量约4.0t/a。水性漆原料使用后产生废水性漆桶约0.5t/a。各原料或配件使用后产生废复合包装物约1.0t/a。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有回收利用价值,分 (略) ,输送至其他企业综合利用。项目机油、润滑油使用后产生的废油桶,设备维护时产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油性漆(含稀释剂、固化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原料桶,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渣,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时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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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威海 (略) | 永磁直驱电机(一期)建设项目 | (略) 文登区米山镇G206北、站前路东 | 山东 (略) | 总投资2800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西部厂区,共计建设四栋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24780m2,分别设置为结构件生产车间、机加工车间、电机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项目建成后,结构件生产车间主要从事电机外壳、支架、基础钢构件和建筑钢构件生产,加工生产能力折重量约1000.0t/a,机加工车间主从事电机配件机械加工,电机生产车间主要生产永磁直驱电机组装生产,年生产能力约5000台。 | (1)大气环境:项目抛丸机自带收集除尘设施,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核算,项目抛丸除锈工序粉尘颗粒物产生量1.380t/a,项目抛丸机运行时处于密闭负压状态,形成《集气罩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6758-2008)的密闭罩结构,预计粉尘污染物可以全部收集,抛丸机废气收集风机设计风量均为3000m3/h,按累计运行时间600h/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保守取值99.0%计算,根据计算结果,P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 (略)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3.5kg/h)。项目在结构件生产车间内建设可伸缩式封闭喷漆房,配套建设一套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系统,通过负压抽吸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一台“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经核算,项目表面涂装工序合计VOCs产生量4.966t/a,其中二*苯产生量2.621t/a,按废气污染物集中收集率90.0%、“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对有机污染物的综合处理效率85.0%、生产运行时间2400h/a计算,根据计算数据,P2排气筒VOCs、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VOCs 50mg/m3、2.0kg/h;二*苯15mg/m3、0.8kg/h)。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生活废水预测产生量576.0t/a,生活废水成分简单,主要含有COD、氨氮,其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COD:400mg/l、氨氮:3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值约70~80dB(A),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噪声等,噪声声压级值约90dB(A)。通过室内生产、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 (略) 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明显降低生产设备的噪声影响,根据经验,生产设备安装在防振基座上,整机噪声可降低约10~20dB,将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墙体进行隔声,噪声值可再衰减10~15 dB(A)。两套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均位于车间外,将废气处理设施作为单独的噪声源进行分析计算,风机安装在防振基座上,整机噪声可降低约20dB。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金属下脚料产生量约50.0t/a,抛丸除锈工序在抛丸清理回用时产生抛丸废渣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扫的粉尘等废渣料产生量约10.0t/a,集 (略) ;绕制线圈工序废铜线产生量约4.0t/a。水性漆原料使用后产生废水性漆桶约0.5t/a。各原料或配件使用后产生废复合包装物约1.0t/a。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有回收利用价值,分 (略) ,输送至其他企业综合利用。项目机油、润滑油使用后产生的废油桶,设备维护时产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油性漆(含稀释剂、固化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原料桶,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渣,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时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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