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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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可通过下表文本链接查看。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渝兴广场B5座7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13

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分区D33-1-2地块(水土园区)

重庆大地生物医药科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重庆大地生物医药科 (略) (略)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分区D33-1-2地块(水土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81m2。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大气环境

二期6#厂房排放的VOCs最大落地浓度最大,为0.* mg/m3,占标率0.40%,小于1%;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各污染源的的距离均为120m,北侧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距离标准厂房范围为38m~347m,因此最大落地浓度范围均在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内。从最不利情况考虑,各污染物对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影响叠加后最大落地浓度为0.* mg/m3,占标率为6.18%,小于10%,对敏感目标影响很小。根据园区入驻企业限制要求,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与环境保护目标最近距离为38m,不引入恶臭排放企业。第二排标准厂房(6#、11#、17#标准厂房)与环境保护目标最近距离86m,小于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120m,恶臭最大落地点浓度位于万科四季花城内,根据预测,第二排标准厂房6#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85,11#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147,17#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157,从严考虑,第二排标准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85,为了确保万科四季花城臭气浓度为≤5,则入驻企业排放臭气总浓度不得高于425(取整400)。第三排~第六排标准厂房距离万科四季花城超过120m,恶臭最大落地浓度位于居民区外,评价要求入驻企业排放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并且排放臭气对万科四季花城接受点最大臭气浓度不得超过5(按“无臭”标准的50%执行)。综上分析,园区入驻企业排放废气对北侧上风向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的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建设可行。

生命科学园对入驻企业废气处理和排放反馈要求:

①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距离万科四季花城50m控制线范围内不得布置产生废气、废水的设施,仅用于办公或布置园区配套的辅助设施。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万科四季花城50m控制范围线以外区域不得排放生产型废气。第二排标准厂房(6#、11#、17#标准厂房)原则上应布置污染相对较小的医疗器械及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智能制造等企业。

②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的生物医药及实验研发、医疗器械及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生命大健康科技、智能制造等企业,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中试及以上规模企业。

③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总量为20t/a,已入驻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超过该总量后,不得再引入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

④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不得排放臭气,第二排标准厂房(6#、11#、17#标准厂房)入驻企业排放臭气总浓度不得高于400,其他标准厂房入驻企业排放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并且排放臭气对万科四季花城接受点最大臭气浓度不得超过5(按“无臭”标准的50%执行)。

⑤入驻企业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应通过排气筒由屋顶排放,严禁排气筒沿外墙敷设,排气筒尽可能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第一、二、三排标准厂房排气筒应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对于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边200米m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应按照相应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⑥限制使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名录和清单中的物质作为主要原料。

⑦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不得引入排放VOCs的企业。

⑧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不得引入有恶臭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入驻企业不得使用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原料,如氨、三*胺、硫化氢、*硫醇、*硫醚、二*二硫、二硫化碳、苯*烯等。

(2)地表水环境

生命科学园在各栋厂房外均预留一处30~50m2工业处理预留区,由入驻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同企业处理工艺有所差异,厂房外配套管网分布不一致,现阶段将在各栋厂房外建设工业污水管廊,保障后期入驻企业产生的废水能经标准厂房工业污水管廊 (略) 政管网。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简单,均为常规污染因子,能够达到近远期相应的污水处理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管网铺设完善,项目污废水能顺利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正常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命科学园对入驻企业废水处理和排放反馈要求:

①入驻企业应根据生产废水生产特点、水质特征等,在科学园预留区域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有行业标准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大地园区建设的工业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要求,入驻企业废水管网应进行“可视化”设计。

(3)声环境影响

万科四季花城昼间噪声预测最大值为57.10 dB(A),夜间噪声预测最大值为49.26dB(A),均位于1F,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生命科学园对入驻企业噪声防治反馈要求:

①入园企业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减少扰民现象。

②入园企业噪声设备应尽可能安装在室内,避免露天设置,或采用专用隔声房用于设置噪声设备,隔声门加橡皮条处理。

③入园企业噪声设备应采用软连接方式,通过安装减震垫降低噪声源强。

④入园企业噪声设备连接管道应采用柔性软管,可通过安装消声器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

⑤入园企业在建筑设计时,建议将标准厂房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南侧,背向声环境保护目标,以防止空调室外机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⑥入园企业履行环评手续时,按要求对50m范围内的敏感点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预测影响分析,调整噪声防治措施,保证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万科四季花城)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声功能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厂房外根据需要在每一栋厂房楼下均至少设置一个垃圾桶。标准厂房内由入驻企业自行设置垃圾桶,入驻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入驻单位自行进行收集,收集至垃圾桶,然后由厂区保洁收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不随意堆放,加强管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地园区对入驻企业固废保护措施反馈要求:

①入驻企业根据生产特征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自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废特征,首先选择交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集中收集后堆放至生命科学园指定区域,由生命科学园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并对各类危废实行分类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系数满足规范要求。

(5)环境风险

二期标准厂房设置2个事故池,1座位于西南角13#厂房附近,有效容积为300m3,1座位于西北侧18#厂房附近,有效容积为250m3,由大地园区建设,同时事故池进行防腐防渗等地下水防护措施。扩建项目设置2座总有效容积为550m3的事故池可满足大地园区入驻企业事故废水的收纳处置,但如果出现泄漏事故大地园区不可控,建议大地园区加强与水土组团事故废水应急池的联动设置,将大地园区事故池接入水土组团事故池,完善大地园区三级防控应急体系。

扩建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2210-*-04-01-*)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可通过下表文本链接查看。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渝兴广场B5座7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13

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分区D33-1-2地块(水土园区)

重庆大地生物医药科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重庆大地生物医药科 (略) (略)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分区D33-1-2地块(水土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81m2。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大气环境

二期6#厂房排放的VOCs最大落地浓度最大,为0.* mg/m3,占标率0.40%,小于1%;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各污染源的的距离均为120m,北侧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距离标准厂房范围为38m~347m,因此最大落地浓度范围均在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内。从最不利情况考虑,各污染物对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影响叠加后最大落地浓度为0.* mg/m3,占标率为6.18%,小于10%,对敏感目标影响很小。根据园区入驻企业限制要求,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与环境保护目标最近距离为38m,不引入恶臭排放企业。第二排标准厂房(6#、11#、17#标准厂房)与环境保护目标最近距离86m,小于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120m,恶臭最大落地点浓度位于万科四季花城内,根据预测,第二排标准厂房6#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85,11#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147,17#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157,从严考虑,第二排标准厂房恶臭削减倍数为85,为了确保万科四季花城臭气浓度为≤5,则入驻企业排放臭气总浓度不得高于425(取整400)。第三排~第六排标准厂房距离万科四季花城超过120m,恶臭最大落地浓度位于居民区外,评价要求入驻企业排放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并且排放臭气对万科四季花城接受点最大臭气浓度不得超过5(按“无臭”标准的50%执行)。综上分析,园区入驻企业排放废气对北侧上风向万科四季花城居民区的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建设可行。

生命科学园对入驻企业废气处理和排放反馈要求:

①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距离万科四季花城50m控制线范围内不得布置产生废气、废水的设施,仅用于办公或布置园区配套的辅助设施。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万科四季花城50m控制范围线以外区域不得排放生产型废气。第二排标准厂房(6#、11#、17#标准厂房)原则上应布置污染相对较小的医疗器械及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智能制造等企业。

②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的生物医药及实验研发、医疗器械及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生命大健康科技、智能制造等企业,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中试及以上规模企业。

③大地(国际)生命科学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总量为20t/a,已入驻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超过该总量后,不得再引入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

④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不得排放臭气,第二排标准厂房(6#、11#、17#标准厂房)入驻企业排放臭气总浓度不得高于400,其他标准厂房入驻企业排放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并且排放臭气对万科四季花城接受点最大臭气浓度不得超过5(按“无臭”标准的50%执行)。

⑤入驻企业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应通过排气筒由屋顶排放,严禁排气筒沿外墙敷设,排气筒尽可能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第一、二、三排标准厂房排气筒应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对于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边200米m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应按照相应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⑥限制使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名录和清单中的物质作为主要原料。

⑦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不得引入排放VOCs的企业。

⑧第一排标准厂房(7#、12#、18#标准厂房)不得引入有恶臭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入驻企业不得使用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原料,如氨、三*胺、硫化氢、*硫醇、*硫醚、二*二硫、二硫化碳、苯*烯等。

(2)地表水环境

生命科学园在各栋厂房外均预留一处30~50m2工业处理预留区,由入驻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同企业处理工艺有所差异,厂房外配套管网分布不一致,现阶段将在各栋厂房外建设工业污水管廊,保障后期入驻企业产生的废水能经标准厂房工业污水管廊 (略) 政管网。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简单,均为常规污染因子,能够达到近远期相应的污水处理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管网铺设完善,项目污废水能顺利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正常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命科学园对入驻企业废水处理和排放反馈要求:

①入驻企业应根据生产废水生产特点、水质特征等,在科学园预留区域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有行业标准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大地园区建设的工业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要求,入驻企业废水管网应进行“可视化”设计。

(3)声环境影响

万科四季花城昼间噪声预测最大值为57.10 dB(A),夜间噪声预测最大值为49.26dB(A),均位于1F,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生命科学园对入驻企业噪声防治反馈要求:

①入园企业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减少扰民现象。

②入园企业噪声设备应尽可能安装在室内,避免露天设置,或采用专用隔声房用于设置噪声设备,隔声门加橡皮条处理。

③入园企业噪声设备应采用软连接方式,通过安装减震垫降低噪声源强。

④入园企业噪声设备连接管道应采用柔性软管,可通过安装消声器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

⑤入园企业在建筑设计时,建议将标准厂房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南侧,背向声环境保护目标,以防止空调室外机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⑥入园企业履行环评手续时,按要求对50m范围内的敏感点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预测影响分析,调整噪声防治措施,保证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万科四季花城)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声功能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厂房外根据需要在每一栋厂房楼下均至少设置一个垃圾桶。标准厂房内由入驻企业自行设置垃圾桶,入驻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入驻单位自行进行收集,收集至垃圾桶,然后由厂区保洁收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不随意堆放,加强管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地园区对入驻企业固废保护措施反馈要求:

①入驻企业根据生产特征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自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废特征,首先选择交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集中收集后堆放至生命科学园指定区域,由生命科学园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并对各类危废实行分类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系数满足规范要求。

(5)环境风险

二期标准厂房设置2个事故池,1座位于西南角13#厂房附近,有效容积为300m3,1座位于西北侧18#厂房附近,有效容积为250m3,由大地园区建设,同时事故池进行防腐防渗等地下水防护措施。扩建项目设置2座总有效容积为550m3的事故池可满足大地园区入驻企业事故废水的收纳处置,但如果出现泄漏事故大地园区不可控,建议大地园区加强与水土组团事故废水应急池的联动设置,将大地园区事故池接入水土组团事故池,完善大地园区三级防控应急体系。

扩建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22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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