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发改资环〔2023〕28号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百发改资环〔2023〕28号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广西 (略) 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东发改报〔2023〕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 (略) 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节能审查的复核意见》(桂发改环资〔2023〕571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02-*-04-01-*,项目总投资23.86亿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 (略) ,建设地 (略) 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建设年产20万吨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下游深加工产品生产装置。产品规模包含年产十*基环五硅氧烷(D5)7790吨、六*基环三硅氧烷(D3)5194吨、混炼胶7155吨、密封胶*吨、二*基硅油47125吨、含氢硅油2521吨。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工艺装置区、下游工艺装置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区、储运区和厂前区等。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77189.93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计入田东县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78.05千克标煤/吨,混炼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39.55千克标煤/吨,密封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07.03千克标煤/吨,含氢硅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88.89千克标煤/吨,二*基硅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1.03千克标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918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向节能审查机关报备。
四、请你局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节能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 (略) 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田东县要加大节能挖潜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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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广西 (略) 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东发改报〔2023〕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 (略) 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节能审查的复核意见》(桂发改环资〔2023〕571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02-*-04-01-*,项目总投资23.86亿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 (略) ,建设地 (略) 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建设年产20万吨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下游深加工产品生产装置。产品规模包含年产十*基环五硅氧烷(D5)7790吨、六*基环三硅氧烷(D3)5194吨、混炼胶7155吨、密封胶*吨、二*基硅油47125吨、含氢硅油2521吨。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工艺装置区、下游工艺装置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区、储运区和厂前区等。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77189.93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计入田东县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78.05千克标煤/吨,混炼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39.55千克标煤/吨,密封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07.03千克标煤/吨,含氢硅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88.89千克标煤/吨,二*基硅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1.03千克标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918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向节能审查机关报备。
四、请你局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节能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 (略) 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田东县要加大节能挖潜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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