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关于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浙江 (略) 温州分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略) 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7 日
联系地址: (略) 西一街1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区位
根据原规划,舥艚中心渔港港区规划形成“一核三区”的总体布局。其中“三区”指的是渔港产业区、内港生活区、渔旅融合区。本次规划修改范围涉及渔港产业区*域范围、内港生活区局部地块和渔旅融合区全部范围。规划修改用地面积94.28公顷, 其中渔港产业区*域部分23.13公顷,内港生活区3.6公顷,渔旅融合区11.86公顷,水域55.69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涉及修改地块共22个地块,其中渔港产业区共8个地块,为B-1-1~B-1-8地块。内港生活区共4个地块,分别为A-2-9、A-2-10、A-2-13、A-2-14地块。渔旅融合区共10个地块,分别为A-2-11、A-2-12和C-1-1~C-1-8地块。
(二)原控规情况
《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1年5月经相关程序审查通过,并于同年7 (略) 人民政府审批(龙政发〔2021〕106号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相关控制指标如下表:
原控规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 编号 | 用地性质及代码 | 用地 面积 (㎡) | 建筑 密度 ≤(%) | 容积率 ≤ | 建筑 限高 ≤(m) | 绿地率 ≥(%) | 停车泊位 | 附建配套设施 | 规划户数(户) | 规划 人口 (人) | 备注 | |||||
代码 | 用地名称 | 机动车 | 非机 动车 | |||||||||||||
渔港 产业 区 | B-1-1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5396 | 45 | 2.0 | 80 | 25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2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915.2 | — | — | — | —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3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27339.3 | 55 | 2.0 | 50 | 1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B-1-4 | B1 | 商业用地 | 17663.9 | 45 | 2.0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5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32516.2 | 55 | 2.0 | 50 | 1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6 | H3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19089.8 | 35 | 1.5 | 24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7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2303.1 | 55 | 1.8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8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6319.6 | — | — | — | —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内港生活区 | A-2-9 | B1 | 商业用地 | 24967.2 | 45 | 2.2 | 75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开闭所 | — | — | — | |||
A-2-10 | G1 | 公园绿地 | 1658 | — | — | — | 70 | — | — | — | — | — | — | |||
A-2-13 | G2 | 防护绿地 | 4590.6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A-2-14 | G2 | 防护绿地 | 2456.7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渔旅 融合 区 | A-2-11 | G1 | 公园绿地 | 20375.6 | — | — | — | 70 | — | — | 公厕 | — | — | 兼容商业 | ||
A-2-12 | G2 | 防护绿地 | 4662.2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C-1-1 | G2 | 防护绿地 | 4169.7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C-1-2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6772.2 | — | — | — | —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C-1-3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6102.6 | 22 | 2.5 | 54 | 35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127 | 445 | — | ||||
C-1-4 | B1 | 商业用地 | 21031.1 | 45 | 2.0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C-1-5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25010.5 | 45 | 2.0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C-1-6 | G2 | 防护绿地 | 3405.2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C-1-7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22927.9 | 55 | 2.0 | 50 | 1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C-1-8 | G2 | 防护绿地 | 4650.8 | — | — | — | 90 | — | — | — | — | — | — |
二、规划修改背景及必要性
《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在《 (略) (舥艚)中心渔港总体规划(2020—2030年)》的指导下于2021年5月经相关程序审查通过,并于同年7 (略) 人民政府审批(龙政发〔2021〕106号 )。原 (略) 农业农村局和农林水利发展中心努力寻求项目的落地工作,渔港产业区的水产城项目、渔旅融合区的“渔港小村”和“渔文化广场”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但在项目落地的过程中由于原规划在地块划分、用地性质的符合性和兼容性、地块控制指标、交通组织等方面不利于项目的实施。为了使规划更加结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需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地块划分、地块规划指标控制、地块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重新研判,使规划为舥艚渔港区块的开发建设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依据。
三、规划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面积和地块编号的修改
(1)内港生活区的修改
内港生活区涉及到的修改地块为A-2-9、A-2-10、 A-2-13、A-2-14地块,共4个地块。
A-2-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24967.2㎡,建筑密度≤45%,容积率≤2.2,建筑限高≤75m,绿地率≥20%,配建开闭所一座。地块南侧沿港滨路为已建民房,征迁难度较大。因此为了A-2-9实施建设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修改将南侧已建民房从A-2-9地块内分割出去,将A-2-9地块分为A-2-9和A-2-10地块。A-2-9地块延续原商业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A-2-10地块规划定义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且现状予以保留。
A-2-10地块原规划为公园绿地(G1),目前已被改造成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因此本规划将A-2-10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A-2-13和A-2-14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原规划为舥艚港岸线沿岸防护绿化带。本次规划修改与舥艚港海塘加固工程衔接后,对其用地界线和用地性质进行修改,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洪设施用地(U32)。
(2)渔港产业区的修改
通过对原规划的解读及研判,渔港产业区*域部分用地东西长约1150米,南北进深约175米,用地狭长且由于被东西走向的规划二路和南北走向的规划一路和规划三路分割,显得各功能地块更加狭长,降低了土地利用率。因此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得地块的划分更加科学合理,本规划拟将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予以取消,将B-1-1~B-1-8八个地块合并为四个地块,其中将B-1-1行政办公用地(A1)、B-1-2社会停车场用地(S42)、B-1-3二类工业用地(M2)和B-1-4商业用地(B1)合并为B-1-1商业用地(B1)和B-1-4公园绿地(G1);将B-1-5二类工业用地(M2)、B-1-6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B-1-7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和B-1-8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合并为B-1-2二类工业用地(M2)和B-1-3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拟修改后行政办公用地(A1)减少6092.6㎡,商业用地(B1)增加43319.1㎡,二类工业用地(M2)增加12223.4㎡,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减少12303.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减少17234.8㎡,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减少19089.8㎡,道路用地(S1)减少21325.2㎡,公园绿地(G1)增加20503㎡。
(3)渔旅融合区的修改
本次规划对渔旅融合区的修改主要为了突出该区块的休闲娱乐和休闲旅游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用地性质上的修改,将原规划的主要功能地块修改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以便地块的开发利用;同时将原规划15米的规划环山路在现状道路的基础上对其道路线形予以适当的调整,使道路规划更切合实际,增加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随着环山路的调整,本规划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的要求对原规划的规划范围做适当的调整,拟修改后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74.54公顷,比原规划减少1.85公顷。
A-2-11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属于原规划“渔旅融合区”范围。本次规划为了突出舥艚“千年渔港”文化旅游功能,拟将该地块规划为舥艚“千年渔港”渔文化广场,规划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广场用地(G3),地块建设以广场为主,配建主题酒吧、渔村音乐馆、船长私宴、海鲜酒楼等商业设施;渔文化展示厅、儿童互动体验馆、书院、水上运动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以及配套管理用房等设施,打造一个集“文、体、游、购、娱”一体的渔文化综合广场。
C-1-1~C-1-8地块为原规划中渔业风情街区、民俗文化街区、渔船维修及相关配套用地。本次规划顺应时代潮流,以“渔文化”为主线,打造一处独一无二集文化、体育、娱乐、餐饮、住宿和相关配套为一体的海岸度假胜地。地块内拟建设游艇码头、海洋艺术馆、水族馆、水上乐园、水上舞台、动力冲浪、潜水池等文化娱乐设施,将造船厂旧址打造成咖啡馆、西餐厅、文创馆、民俗工艺馆、购物小店等功能,并通过对原有老宅的改造提升,打造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等。规划拟修改后二类居住用地(R21)减少4873㎡,文化设施用地(A2)减少25011㎡,商业用地(B1)增加22536㎡,二类工业用地(M2)减少22928㎡,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增加32261㎡。
2、道路系统规划的修改
(1)渔港产业区道路系统的修改
为了使渔港产业区道路系统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本次规划拟取消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规划拟修改后在极大程度上解决了渔港产业区次干路和支路,支路和支路之间道路交叉口间距不足而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加大了规划地块南北进深,解决地块过于狭长导致地块利用率不高的问题。规划拟修改后道路用地(S1)减少21325.2㎡。
(2)渔旅融合区道路系统的修改
根据原规划渔旅融合区道路系统主要有规划四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和环山路组成,这四条道路均为规划支路。本次规划从渔旅融合区现状道路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使该区块的道路系统规划更加有可操作性,规划拟取消原规划道路宽度15米的环山路和规划四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同时在原有现状道路的基础上对现状道路线形进行微调,道路规划宽度为7米;,作为渔旅融合区主要的对外交通和区块之间联系的主要道路。规划拟修改后道路面积减少16044.3㎡。
四、规划修改评价
原规明确了舥艚中心渔港的建设重点,其用地布局较为合理、结构较为清晰,景观特色明显,科学合理地指导该区域的发展与建设,对促进舥艚中心渔港的健康有序发展及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本次规划修改本着解决实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不影响舥艚中心渔港乃 (略) 整体发展的前提下,对《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修改,并对修改方案做如下分析评价:
1、规划总体结构与道路交通分析与评价
根据原规划形成“一核三区”的总体空间布局。本次规划修改虽对原规划的道路网系统规划功能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并未对原规划区的用地功能结构和道路网系统做结构性的调整,只取消部分规划支路,并未对主次干路进行调整。因此不会对原规划的整体功能结构产生影响。
2、公共配套设施分析与评价
根据原规划,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76.39公顷,规划区总居住人口约2.2万人。本次规划修改减少了规划住宅用地,规划人口容量相应减少,因此无需对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进行重新测算,规划拟修改对原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产生影响。
3、市政公用设施分析与评价
原规划对舥艚渔港区块的给水、污水、电力、电信、 (略) 政公用设施都作了明确的布置与安排,由于规划拟修改后人口规模小幅减少,因此对舥艚 (略) 政设施规划不会造成影响,市政设施配套可以按原规划执行。
4、社会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次规划修改不仅有利于解决舥艚渔港建设的实际问题,而且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符合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意愿,具有较大的社会效应。
五、规划修改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规划拟修改不但有利于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而且不会对舥艚渔港区块的整体利益及远期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基本可行。
六、附图
1、区位图
2、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3、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4、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5、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浙江 (略) 温州分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略) 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7 日
联系地址: (略) 西一街1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区位
根据原规划,舥艚中心渔港港区规划形成“一核三区”的总体布局。其中“三区”指的是渔港产业区、内港生活区、渔旅融合区。本次规划修改范围涉及渔港产业区*域范围、内港生活区局部地块和渔旅融合区全部范围。规划修改用地面积94.28公顷, 其中渔港产业区*域部分23.13公顷,内港生活区3.6公顷,渔旅融合区11.86公顷,水域55.69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涉及修改地块共22个地块,其中渔港产业区共8个地块,为B-1-1~B-1-8地块。内港生活区共4个地块,分别为A-2-9、A-2-10、A-2-13、A-2-14地块。渔旅融合区共10个地块,分别为A-2-11、A-2-12和C-1-1~C-1-8地块。
(二)原控规情况
《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1年5月经相关程序审查通过,并于同年7 (略) 人民政府审批(龙政发〔2021〕106号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相关控制指标如下表:
原控规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 编号 | 用地性质及代码 | 用地 面积 (㎡) | 建筑 密度 ≤(%) | 容积率 ≤ | 建筑 限高 ≤(m) | 绿地率 ≥(%) | 停车泊位 | 附建配套设施 | 规划户数(户) | 规划 人口 (人) | 备注 | |||||
代码 | 用地名称 | 机动车 | 非机 动车 | |||||||||||||
渔港 产业 区 | B-1-1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5396 | 45 | 2.0 | 80 | 25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2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915.2 | — | — | — | —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3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27339.3 | 55 | 2.0 | 50 | 1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B-1-4 | B1 | 商业用地 | 17663.9 | 45 | 2.0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5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32516.2 | 55 | 2.0 | 50 | 1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6 | H3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19089.8 | 35 | 1.5 | 24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7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2303.1 | 55 | 1.8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B-1-8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6319.6 | — | — | — | —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内港生活区 | A-2-9 | B1 | 商业用地 | 24967.2 | 45 | 2.2 | 75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开闭所 | — | — | — | |||
A-2-10 | G1 | 公园绿地 | 1658 | — | — | — | 70 | — | — | — | — | — | — | |||
A-2-13 | G2 | 防护绿地 | 4590.6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A-2-14 | G2 | 防护绿地 | 2456.7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渔旅 融合 区 | A-2-11 | G1 | 公园绿地 | 20375.6 | — | — | — | 70 | — | — | 公厕 | — | — | 兼容商业 | ||
A-2-12 | G2 | 防护绿地 | 4662.2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C-1-1 | G2 | 防护绿地 | 4169.7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C-1-2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6772.2 | — | — | — | —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C-1-3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6102.6 | 22 | 2.5 | 54 | 35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127 | 445 | — | ||||
C-1-4 | B1 | 商业用地 | 21031.1 | 45 | 2.0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C-1-5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25010.5 | 45 | 2.0 | 50 | 2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C-1-6 | G2 | 防护绿地 | 3405.2 | — | — | — | 90 | — | — | — | — | — | — | |||
C-1-7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22927.9 | 55 | 2.0 | 50 | 10 | 按相关规范配置 | — | — | — | — | ||||
C-1-8 | G2 | 防护绿地 | 4650.8 | — | — | — | 90 | — | — | — | — | — | — |
二、规划修改背景及必要性
《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在《 (略) (舥艚)中心渔港总体规划(2020—2030年)》的指导下于2021年5月经相关程序审查通过,并于同年7 (略) 人民政府审批(龙政发〔2021〕106号 )。原 (略) 农业农村局和农林水利发展中心努力寻求项目的落地工作,渔港产业区的水产城项目、渔旅融合区的“渔港小村”和“渔文化广场”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但在项目落地的过程中由于原规划在地块划分、用地性质的符合性和兼容性、地块控制指标、交通组织等方面不利于项目的实施。为了使规划更加结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需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地块划分、地块规划指标控制、地块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重新研判,使规划为舥艚渔港区块的开发建设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依据。
三、规划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面积和地块编号的修改
(1)内港生活区的修改
内港生活区涉及到的修改地块为A-2-9、A-2-10、 A-2-13、A-2-14地块,共4个地块。
A-2-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24967.2㎡,建筑密度≤45%,容积率≤2.2,建筑限高≤75m,绿地率≥20%,配建开闭所一座。地块南侧沿港滨路为已建民房,征迁难度较大。因此为了A-2-9实施建设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修改将南侧已建民房从A-2-9地块内分割出去,将A-2-9地块分为A-2-9和A-2-10地块。A-2-9地块延续原商业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A-2-10地块规划定义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且现状予以保留。
A-2-10地块原规划为公园绿地(G1),目前已被改造成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因此本规划将A-2-10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A-2-13和A-2-14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原规划为舥艚港岸线沿岸防护绿化带。本次规划修改与舥艚港海塘加固工程衔接后,对其用地界线和用地性质进行修改,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洪设施用地(U32)。
(2)渔港产业区的修改
通过对原规划的解读及研判,渔港产业区*域部分用地东西长约1150米,南北进深约175米,用地狭长且由于被东西走向的规划二路和南北走向的规划一路和规划三路分割,显得各功能地块更加狭长,降低了土地利用率。因此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得地块的划分更加科学合理,本规划拟将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予以取消,将B-1-1~B-1-8八个地块合并为四个地块,其中将B-1-1行政办公用地(A1)、B-1-2社会停车场用地(S42)、B-1-3二类工业用地(M2)和B-1-4商业用地(B1)合并为B-1-1商业用地(B1)和B-1-4公园绿地(G1);将B-1-5二类工业用地(M2)、B-1-6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B-1-7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和B-1-8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合并为B-1-2二类工业用地(M2)和B-1-3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拟修改后行政办公用地(A1)减少6092.6㎡,商业用地(B1)增加43319.1㎡,二类工业用地(M2)增加12223.4㎡,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减少12303.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减少17234.8㎡,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减少19089.8㎡,道路用地(S1)减少21325.2㎡,公园绿地(G1)增加20503㎡。
(3)渔旅融合区的修改
本次规划对渔旅融合区的修改主要为了突出该区块的休闲娱乐和休闲旅游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用地性质上的修改,将原规划的主要功能地块修改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以便地块的开发利用;同时将原规划15米的规划环山路在现状道路的基础上对其道路线形予以适当的调整,使道路规划更切合实际,增加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随着环山路的调整,本规划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的要求对原规划的规划范围做适当的调整,拟修改后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74.54公顷,比原规划减少1.85公顷。
A-2-11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属于原规划“渔旅融合区”范围。本次规划为了突出舥艚“千年渔港”文化旅游功能,拟将该地块规划为舥艚“千年渔港”渔文化广场,规划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广场用地(G3),地块建设以广场为主,配建主题酒吧、渔村音乐馆、船长私宴、海鲜酒楼等商业设施;渔文化展示厅、儿童互动体验馆、书院、水上运动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以及配套管理用房等设施,打造一个集“文、体、游、购、娱”一体的渔文化综合广场。
C-1-1~C-1-8地块为原规划中渔业风情街区、民俗文化街区、渔船维修及相关配套用地。本次规划顺应时代潮流,以“渔文化”为主线,打造一处独一无二集文化、体育、娱乐、餐饮、住宿和相关配套为一体的海岸度假胜地。地块内拟建设游艇码头、海洋艺术馆、水族馆、水上乐园、水上舞台、动力冲浪、潜水池等文化娱乐设施,将造船厂旧址打造成咖啡馆、西餐厅、文创馆、民俗工艺馆、购物小店等功能,并通过对原有老宅的改造提升,打造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等。规划拟修改后二类居住用地(R21)减少4873㎡,文化设施用地(A2)减少25011㎡,商业用地(B1)增加22536㎡,二类工业用地(M2)减少22928㎡,娱乐康体设施用地(B3)增加32261㎡。
2、道路系统规划的修改
(1)渔港产业区道路系统的修改
为了使渔港产业区道路系统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本次规划拟取消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规划拟修改后在极大程度上解决了渔港产业区次干路和支路,支路和支路之间道路交叉口间距不足而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加大了规划地块南北进深,解决地块过于狭长导致地块利用率不高的问题。规划拟修改后道路用地(S1)减少21325.2㎡。
(2)渔旅融合区道路系统的修改
根据原规划渔旅融合区道路系统主要有规划四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和环山路组成,这四条道路均为规划支路。本次规划从渔旅融合区现状道路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使该区块的道路系统规划更加有可操作性,规划拟取消原规划道路宽度15米的环山路和规划四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同时在原有现状道路的基础上对现状道路线形进行微调,道路规划宽度为7米;,作为渔旅融合区主要的对外交通和区块之间联系的主要道路。规划拟修改后道路面积减少16044.3㎡。
四、规划修改评价
原规明确了舥艚中心渔港的建设重点,其用地布局较为合理、结构较为清晰,景观特色明显,科学合理地指导该区域的发展与建设,对促进舥艚中心渔港的健康有序发展及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本次规划修改本着解决实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不影响舥艚中心渔港乃 (略) 整体发展的前提下,对《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修改,并对修改方案做如下分析评价:
1、规划总体结构与道路交通分析与评价
根据原规划形成“一核三区”的总体空间布局。本次规划修改虽对原规划的道路网系统规划功能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并未对原规划区的用地功能结构和道路网系统做结构性的调整,只取消部分规划支路,并未对主次干路进行调整。因此不会对原规划的整体功能结构产生影响。
2、公共配套设施分析与评价
根据原规划,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76.39公顷,规划区总居住人口约2.2万人。本次规划修改减少了规划住宅用地,规划人口容量相应减少,因此无需对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进行重新测算,规划拟修改对原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产生影响。
3、市政公用设施分析与评价
原规划对舥艚渔港区块的给水、污水、电力、电信、 (略) 政公用设施都作了明确的布置与安排,由于规划拟修改后人口规模小幅减少,因此对舥艚 (略) 政设施规划不会造成影响,市政设施配套可以按原规划执行。
4、社会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次规划修改不仅有利于解决舥艚渔港建设的实际问题,而且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符合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意愿,具有较大的社会效应。
五、规划修改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规划拟修改不但有利于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而且不会对舥艚渔港区块的整体利益及远期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 (略) (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基本可行。
六、附图
1、区位图
2、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3、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4、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5、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