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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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
  报来“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辖区老旧小区相关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关于实施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西区街道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结合《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报告、《关于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中山自然资规函〔2023〕576号)等资料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8-*-04-01-*,项目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西区街道富华道西南侧,由105国道、翠景路、富华道、西苑大街、香山大街、豪安路及岐沙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 (略) 西区街道西苑社区及烟洲社区,涉及广南大厦、明珠楼、富华道215号、顺兴大厦、富华新天地、柏景苑6 处老旧小区,实施内容包括:建筑楼梯及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屋面整修工程、防雷工程;智慧设施提升改造、小区燃气改造工程、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小区道路整治工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设施改造工程、化粪池改造和清掏、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改造;小区风貌治理工程、公共空间改造及绿化环境整治工程、停车设施整治工程、标识系统改造工程、亮化工程等,工程建筑改造面积约为 89629 平方米,环境改造面积约为 36328 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324.6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西区街道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切实履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项目的招投标请严格 (略)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一、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
  报来“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辖区老旧小区相关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关于实施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西区街道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结合《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报告、《关于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中山自然资规函〔2023〕576号)等资料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富华道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8-*-04-01-*,项目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西区街道富华道西南侧,由105国道、翠景路、富华道、西苑大街、香山大街、豪安路及岐沙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 (略) 西区街道西苑社区及烟洲社区,涉及广南大厦、明珠楼、富华道215号、顺兴大厦、富华新天地、柏景苑6 处老旧小区,实施内容包括:建筑楼梯及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屋面整修工程、防雷工程;智慧设施提升改造、小区燃气改造工程、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小区道路整治工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设施改造工程、化粪池改造和清掏、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改造;小区风貌治理工程、公共空间改造及绿化环境整治工程、停车设施整治工程、标识系统改造工程、亮化工程等,工程建筑改造面积约为 89629 平方米,环境改造面积约为 36328 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324.6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西区街道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 (略) (略) 建设和管理局切实履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项目的招投标请严格 (略)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一、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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