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商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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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拟对商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商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商水县城区

(略) 管理局

河南 (略)

项目总投资2857万元,拟在商水县城区新建11座垃圾中转站。每座建设用地面积为480平方米,11座垃圾中转站总建设用地面积为5280平方米。每座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均为303平方米(包含:垃圾中转站设备间建筑面积210平方米,污水池7.5平方米,管理及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5.5平方米),11座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为3333平方米。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的生活污水。渗滤液定期由抽污车抽走至商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预处理(沉淀池)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职工 (略) 政管网排至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水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粉尘以及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在每个垃圾中转站设置除臭液喷雾除尘除臭系统 1 套,颗粒物、恶臭气体经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同时本项目建成后,站内及周围加强绿化,可以有效提高局部区域大气自净能力,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垃圾压缩过程中产生的压缩机设备噪声、转运车辆启动和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后连同生活垃圾一并压缩处理后外运;生活垃圾进入转运站中随转运垃圾一起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共调查11 个站点附近居民或商户的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公众对本项目未提出反对意见。

附件:商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商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商水县城区

(略) 管理局

河南 (略)

项目总投资2857万元,拟在商水县城区新建11座垃圾中转站。每座建设用地面积为480平方米,11座垃圾中转站总建设用地面积为5280平方米。每座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均为303平方米(包含:垃圾中转站设备间建筑面积210平方米,污水池7.5平方米,管理及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5.5平方米),11座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为3333平方米。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的生活污水。渗滤液定期由抽污车抽走至商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设备冲洗废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预处理(沉淀池)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职工 (略) 政管网排至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水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粉尘以及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在每个垃圾中转站设置除臭液喷雾除尘除臭系统 1 套,颗粒物、恶臭气体经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同时本项目建成后,站内及周围加强绿化,可以有效提高局部区域大气自净能力,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垃圾压缩过程中产生的压缩机设备噪声、转运车辆启动和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后连同生活垃圾一并压缩处理后外运;生活垃圾进入转运站中随转运垃圾一起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共调查11 个站点附近居民或商户的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公众对本项目未提出反对意见。

附件:商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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