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略) 氰氟草酯等十个原药及相关产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项目名称:氰氟草酯等十个原药及相关产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行业类别:C2631;
法人代表:吴耀军;
建设地点: (略)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的3B-3-2地块(中旗新厂区,位于中旗老厂区东南约500m处);
投资总额: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投资估算为1140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53%;
职工人数:江苏 (略) 新厂区412人,不新增员工;
工作制度:全厂工作制度为300天,四班两倒,每班8小时;
占地面积: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项目厂区3B-3-2地块内进行,新厂区占地面积为89791.17m2;
预计投产时间:2024年12月;
建设规模:拟在现有七车间内新建氟啶虫酰胺原药生产线、虱螨脲原药生产线、伏虫隆原药生产线,生产96%氟啶虫酰胺原药、96%虱螨脲原药、97%伏虫隆原药、95%氯化钠副产盐;在现有九车间内新建咪唑*烟酸原药生产线,生产97%咪唑*烟酸原药、95%硫酸钠副产盐;在现有十二车间内新建高效氟吡*禾灵原药生产线,生产95%高效氟吡*禾灵原药、95%氯化钾副产盐;利用现有三效蒸发装置精制氯化钠副产盐。
另外,针对七车间螺*螨酯原药生产线中间体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化钠分层液及中间体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化铵分层液进行技改,螺*螨酯原药合成过程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虱螨脲原药生产线、伏虫隆原药生产线、氟啶虫酰胺原药生产线无组织收集废气依托现有“车间综合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51排气筒排放;氟啶虫酰胺原药生产线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其他工艺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一并进入“碱洗+RTO”处理后经DA050排气筒排放;虱螨脲原药生产线、伏虫隆原药生产线共用1套废气治理措施。虱螨脲原药生产线、伏虫隆原药生产线酯化工段工艺废气经“两级降膜水吸收+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树脂吸附脱附”预处理后,其他有机废气进入“四级水吸收(含二氯*烷废气进入树脂吸附脱附单元)”预处理后,一并进入“碱洗+RTO”处理后经DA050排气筒排放;咪唑*烟酸原药生产线无组织收集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冷凝、水吸收等)处理后经DA066排气筒排放;咪唑*烟酸原药生产线工艺废气经“三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碱洗+四级水洗+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后进入“碱洗+RTO”处理后经DA050排气筒排放;高效氟吡*禾灵原药生产线工艺废气经新增“两级水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无组织收集废气一并经“一级水洗+车间综合水洗塔+活性炭箱”处理后依托现有DA05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工艺废气经新增“一级水洗”装置处理后进入“碱洗+RTO”处理后经DA050排气筒排放;液中焚烧炉装置废气经“SNCR+两级碱洗+湿电除尘+SCR(备用单元)”处理后经DA049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经1套装置“碱洗+一体生物滤池+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55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各股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艺采用“物化+生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各类风机、水泵等,通过选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及排污口论证许可通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pc8a
(五)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意见表如下:
链接:http://**
提取码:ac6i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陶总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 (略)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的3B-3-2地块
(九)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
江苏 (略)
2023年9月28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