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金塔农贸市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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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金塔农贸市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新城区,桢州大街与金塔路十字东北角

二、建设单位:金城办东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项目性质: (略) 场项目

四、项目规划依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

五、项目规划内容:3栋农贸商铺、 (略) 场及垃圾转运站等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六、审查情况: (略) 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2023年 (略) 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七、本次公示内容: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2023年8月30日至9月8日公示期间,收到部分意见及建议。经研究并反馈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同时,因东营社区二组土地存在纠纷,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本次仅对项目一期工程(东营三组用地范围内)进行公示,项目二期工程(东营二组用地范围内,附图阴影部分)暂不公示。(详见附图)

八、公示方式:项目现场公示,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微信公众号

九、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项目周边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以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查阅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形式 (略) 自然资源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无异议后,拟为项目一期工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地址: (略) 桢州大街与香山路十字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

邮 编:*

邮 箱:guihuachu0913@1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640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禹秀园小区业主反映意见的答复

禹秀园小区业主:

你们好!你们向我局反映 (略) 场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收悉,依据《城乡规划法》《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略) 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以及第三方设计单位核算结果,本项目拟建建筑与禹秀园住宅楼间距最近处为13.06米,符合规范要求。

二、依据《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该垃圾转运站按照小型日转运能力小于50吨每日,且为封闭式设置,原项目规划与禹秀园小区建筑间距符合规范8米要求。本次充分考虑民意,经多次协调,建设单位同意对项目规划设置的垃圾转运站位置进行优化,优化后距禹秀园小区住宅楼间距33米,远超规范8米要求,且与禹秀园小区之间设置了绿化隔离。

三、项目配套公厕 (略) 公厕建设标准设置,建成后由住建部门统一管理。

四、项目北侧规划为一栋1层商铺,已告知项目建设单位,若后期入住餐饮,严格按规范设置排烟设施。

五、项目建成后营业时间、噪音等,项目建设单位已出具了相关承诺,后期由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感 (略)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一、项目位置:新城区,桢州大街与金塔路十字东北角

二、建设单位:金城办东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项目性质: (略) 场项目

四、项目规划依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

五、项目规划内容:3栋农贸商铺、 (略) 场及垃圾转运站等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六、审查情况: (略) 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2023年 (略) 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七、本次公示内容: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2023年8月30日至9月8日公示期间,收到部分意见及建议。经研究并反馈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规划设计单位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同时,因东营社区二组土地存在纠纷,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本次仅对项目一期工程(东营三组用地范围内)进行公示,项目二期工程(东营二组用地范围内,附图阴影部分)暂不公示。(详见附图)

八、公示方式:项目现场公示,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微信公众号

九、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项目周边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以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查阅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形式 (略) 自然资源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无异议后,拟为项目一期工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地址: (略) 桢州大街与香山路十字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

邮 编:*

邮 箱:guihuachu0913@163.com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640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禹秀园小区业主反映意见的答复

禹秀园小区业主:

你们好!你们向我局反映 (略) 场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收悉,依据《城乡规划法》《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略) 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以及第三方设计单位核算结果,本项目拟建建筑与禹秀园住宅楼间距最近处为13.06米,符合规范要求。

二、依据《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该垃圾转运站按照小型日转运能力小于50吨每日,且为封闭式设置,原项目规划与禹秀园小区建筑间距符合规范8米要求。本次充分考虑民意,经多次协调,建设单位同意对项目规划设置的垃圾转运站位置进行优化,优化后距禹秀园小区住宅楼间距33米,远超规范8米要求,且与禹秀园小区之间设置了绿化隔离。

三、项目配套公厕 (略) 公厕建设标准设置,建成后由住建部门统一管理。

四、项目北侧规划为一栋1层商铺,已告知项目建设单位,若后期入住餐饮,严格按规范设置排烟设施。

五、项目建成后营业时间、噪音等,项目建设单位已出具了相关承诺,后期由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感 (略)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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