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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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92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 (略) (略) 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工业试验

独山子区

中国石 (略)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新建项目位于中国石 (略) (略) 炼油老区35KV北区变北侧预留用地内,占地面积1365 m2,新建一套产氢规模为1000 Nm3/h的采用碱性电解水工艺制氢工业试验装置(包括1套碱性电解槽、1套气液氢氧分离装置、1套干燥、纯化装置及相应辅助设施),新建循环水给水、回水线,脱盐水管网等储运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6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 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为氢气和氧气,均为非污染性废气,其中氧气放空,氢气送炼油老区3#火炬处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电解槽废水、循环水场排污水。电解槽废水通过废碱氧化单元预处理后送往2#工业水场进一步处理,循环水场排污水排入2#工业水场处理。

3.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氧剂、废干燥剂。废脱氧剂通过拍卖回收或填埋处理,废干燥剂送往独山子石化灰渣场填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2023年7月13日在独山子区政府网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首次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公示、现场张贴、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工作,公示期限

为10个工作日。2023年09月08日在独山子石化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任何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92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 (略) (略) 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工业试验

独山子区

中国石 (略)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新建项目位于中国石 (略) (略) 炼油老区35KV北区变北侧预留用地内,占地面积1365 m2,新建一套产氢规模为1000 Nm3/h的采用碱性电解水工艺制氢工业试验装置(包括1套碱性电解槽、1套气液氢氧分离装置、1套干燥、纯化装置及相应辅助设施),新建循环水给水、回水线,脱盐水管网等储运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6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 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为氢气和氧气,均为非污染性废气,其中氧气放空,氢气送炼油老区3#火炬处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电解槽废水、循环水场排污水。电解槽废水通过废碱氧化单元预处理后送往2#工业水场进一步处理,循环水场排污水排入2#工业水场处理。

3.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氧剂、废干燥剂。废脱氧剂通过拍卖回收或填埋处理,废干燥剂送往独山子石化灰渣场填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2023年7月13日在独山子区政府网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首次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公示、现场张贴、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工作,公示期限

为10个工作日。2023年09月08日在独山子石化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任何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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