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前期成本认定的请示
关于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前期成本认定的请示
(略) 更新领导小组:
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东至创新河、南至吕家浜(广兰路以东)江春路(广兰路以西)、西至马家浜、北至祖冲之路)。本次申请成本结算的为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共4个地块。
B05-15地块(经营性)四至范围为东至B05-16地块,南至江春路,西至B05-17地块,北至B05-17地块,于2022年6月形成净地,并于2022年7月完成地块出让,土地出让金所得为9.35亿元,目前开发进度为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B05-16地块(公建配套)四至范围为东至广兰路,南至江春路,西至B05-15地块,北至B05-17地块,于2022年7月形成净地,并拟于2023年12月完成地块划拨,目前开发进度为方案审批阶段。
B05-17地块(公建配套)四至范围为东至广兰路,南至江春路,西至马家浜河道,北至马家浜河道,于2022年1月形成净地,并拟于2023年12月完成地块划拨,目前开发进度为土地划拨阶段。
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公建配套)西起马家浜河道,东至广兰路,于2022年7月形成净地,并拟于2023年12月完成地块划拨,目前开发进度为方案审批阶段。
经 (略) 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的审核单位审核,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和江春路地块居民和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费用的审核报告》和《关于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和江春路地块土地前期开发成本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上海伟申 (略) 已出具《张江“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16)地块一级开发项目工程结算审价报告》, (略) (略) 依据审计报告完成《关于张江田园、江欣、劳动村(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土地前期成本汇总及相关分析的汇报》。B05-15、B05-16、B05-17和江春路地块审计通过的阶段性前期成本为59073.53万元。
为缓解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资金周转压力,助推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开发建设,现向 (略) 更新领导小组提请确认已核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以便能够尽早完成一级开发成本结算。
特此请示。
(略) 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略) 更新领导小组:
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东至创新河、南至吕家浜(广兰路以东)江春路(广兰路以西)、西至马家浜、北至祖冲之路)。本次申请成本结算的为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共4个地块。
B05-15地块(经营性)四至范围为东至B05-16地块,南至江春路,西至B05-17地块,北至B05-17地块,于2022年6月形成净地,并于2022年7月完成地块出让,土地出让金所得为9.35亿元,目前开发进度为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B05-16地块(公建配套)四至范围为东至广兰路,南至江春路,西至B05-15地块,北至B05-17地块,于2022年7月形成净地,并拟于2023年12月完成地块划拨,目前开发进度为方案审批阶段。
B05-17地块(公建配套)四至范围为东至广兰路,南至江春路,西至马家浜河道,北至马家浜河道,于2022年1月形成净地,并拟于2023年12月完成地块划拨,目前开发进度为土地划拨阶段。
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公建配套)西起马家浜河道,东至广兰路,于2022年7月形成净地,并拟于2023年12月完成地块划拨,目前开发进度为方案审批阶段。
经 (略) 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的审核单位审核,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和江春路地块居民和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费用的审核报告》和《关于浦东新区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和江春路地块土地前期开发成本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上海伟申 (略) 已出具《张江“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16)地块一级开发项目工程结算审价报告》, (略) (略) 依据审计报告完成《关于张江田园、江欣、劳动村(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土地前期成本汇总及相关分析的汇报》。B05-15、B05-16、B05-17和江春路地块审计通过的阶段性前期成本为59073.53万元。
为缓解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资金周转压力,助推张江田园、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B05-15、B05-16、B05-17地块和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开发建设,现向 (略) 更新领导小组提请确认已核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以便能够尽早完成一级开发成本结算。
特此请示。
(略) 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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