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 |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贵州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t新建 ¨改扩建 ¨技改 ¨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 | ||||||||||||||||||||||||||||||||||
主要产品名称 | 磷石膏 | ||||||||||||||||||||||||||||||||||
设计生产能力 | 667t/d | ||||||||||||||||||||||||||||||||||
实际生产能力 | 2022.03.09 550t 2022.03.10 500t | ||||||||||||||||||||||||||||||||||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 2022年01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2年01月 | ||||||||||||||||||||||||||||||||
调试时间 | 2022年03月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年03月09日~03月10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贵州 (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青岛环 (略)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青岛环 (略) | ||||||||||||||||||||||||||||||||
设计投资 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 总概算(万元) | 27.4 | 比例 | 2.74% | ||||||||||||||||||||||||||||||
实际投资 总概算(万元) | 1500 | 实际环保投资 总概算(万元) | 40 | 比例 | 2.67% | ||||||||||||||||||||||||||||||
验收监测 依据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1)《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1月);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遵环审[2022]26号)。 | |||||||||||||||||||||||||||||||||||
根据《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有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项目概况: 贵州 (略) 成立于2021年09月,拟建设现代化的全自动磷石膏轻质保温砂浆生产线2条、磷石膏自流平砂浆生产线2条,设计产能达 20 万吨/年。 2022年01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以遵环审[2022]26号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2022年01月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开工建设,2022年01月该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并投入试运营,目前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2017年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05月15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贵州 (略) 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 (略) 众拓职业 (略) 提供的《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范围: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本次验收监测范围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验收监测内容: 1、项目废水排放监测; 2、项目废气排放监测; 3、项目厂界噪声监测; 4、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核查; 5、项目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 (略)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园区内拥有完善的供配电、供水、排水及电讯等基础设施,且园区内交通通畅,园区地理位置适中,原辅材料及产品外销的公路、铁路运输便利;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项目周边关系: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工程建设内容: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 (略)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地处东经106.88046°,北纬27.*°,是由贵州 (略) 建设,属于新建项目。 本项目场地为租赁遵义 (略) 闲置厂房,生产区面积为2500m2,办公区面积700m2;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环保投资40万,占总投资比例的2.67%;建设有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表2-4 产品方案一览表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根据生产需要安排生产时间,长期采用8h工作制度。 水平衡: 本项目供水:由园区供水系统供水;排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园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因项目生产时仅水泥、磷石膏等分装原材料按照一定配方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后包装出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均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需保持干燥,故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厂区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平衡图详见下图(数据来源于环评):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原材料水泥,重钙采用罐车运输,矿砂采用吨袋运输,助剂(粉剂)采用纸质包装 袋运输,原材料运输过程中全程密封,不会泄露造成环境污染; 2、原材料存储和投料采用120立方米的储罐,采用气泵管道输送到储罐,采用输送绞 龙配料投料,全程封闭,不存在物料逸出造成粉尘污染; 3、原材料按配方比例,中控电脑控制全自动配料,自动密闭输送到搅拌机,按照工艺 要求时间搅拌均匀,抽样检验合格包装; 4、自动包装机包装成品,采用超声波封口机自动封口,避免码垛、储存、运输过程中 物料逸出,清洁环保; 5、机器人自动码垛打包,自动化套膜机套膜,叉车入库。 本项目两种产品的工艺流程一致,按照不同的原材料配比,得到自流平砂浆和保温砂浆两种产品;本项目工艺流程图详见下图: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查勘及翻阅资料,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为: 1、环评未要求出料输送皮带及白水泥上料系统安装布袋除尘器,实际建设中均安装有布袋除尘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该项目变动情况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本次变更不影响环评结论,故本次变更不影响本项目验收。 |
废水排放及治理: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①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入园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 ②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排放及治理: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桶仓粉尘、混合搅拌点粉尘、包装粉尘、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 ①原料桶仓粉尘经自带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②混合搅拌点粉尘经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③包装粉尘无组织沉降,生产区四周通风。 ④本项目厂区及道路均为水泥硬化路面,原料运输为封闭式运输,成品采用袋装运输 ,因此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在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厂区地势空旷,汽车燃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燃油。 噪声产生及治理: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斗式提升机、搅拌主机、包装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充分利用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②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包装袋及废机油。 ①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 ③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④废机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主要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1500万元总投资,实际环保40万元投资,实际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2.67%;该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表3-1 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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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主要来自于原辅料投加、搅拌、包装等过程。 1)原料筒仓呼吸粉尘 本项目磷石膏粉、双飞粉、水泥等原材料均采用全封闭式进仓方式,用车载气泵将原料打入料仓内,在仓顶排放口会有进料排空物料粉尘产生,项目共设置8个料仓,设置于厂房南侧室外的原料区,其中磷石膏料仓、双飞粉(重钙)料仓、水泥料仓分别设置2个。珍珠盐料仓和玻化微珠分别设置1个(按每天工作8h,年工作300d)。磷石膏粉、双飞粉、水泥等粉尘产污系数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2010 修订)》中“3121 水泥制品制造业”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污系数,工业废气产生量为460 标立方米/吨-水泥,工业粉尘产生量为2.09千克/吨-水泥,本项目磷石膏粉、双飞粉、水泥等原材料总用量为20万t/a,则废气产生量9200 万m3 /a,粉尘产生量418t/a,产生浓度为4543.3mg/m3。 项目8个料仓均自带有相应的除尘系统,料仓顶部的除尘器设计风量为5000m3/h,料仓自带除尘系统的处理能力不低于99.9%,料仓顶排气口离地高约15m,属有组织排放。因为料仓自带除尘设施,且料场统一设置在原料堆放区,料筒的规格完全一致,粉尘的产生系数均参照水泥制品制造业,故可将8个料仓顶排气口产生的粉尘视为一个排气筒排放,经计算,处理后8个料仓粉尘排放量为0.418t/a,粉尘排放速率0.174kg/h,粉尘排放浓度 4.5433mg/m3,粉尘经处理后由料仓不低于15m高的排气口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2)混合搅拌点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原料储存于原料仓内,采用输送绞龙配料投料,按一定的配方比例,中控电脑控制全自动配料,密闭输送到搅拌机,按照工艺要求时间搅拌均匀。本项目共设置4条生产线,其中轻质保温砂浆生产线2条、自流平砂浆生产线2条,通过原料配比的控制生产两种产品,两种产品的生产工艺均为单纯搅拌,不发生化学反应,不生成其他物质。搅拌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2010修订)》(2010 年修订)中“3121 水泥制品制造业”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产污系数,工业废气产生量为1419 标立方米/吨-水泥,工业粉尘产生量为5.75千克/吨-水泥,本项目粉状物料总用量为20万t/a,则废气产生量28380万m3/a,粉尘产生量1150t/a,产生浓度为4052mg/m3。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搅拌设备为封闭式,项目搅拌设备自带有相应的粉尘处理系统,搅拌机处除尘器的设计风量为30000 m3/h,搅拌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的处理能力不低于99.9%,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统一由厂房顶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经计算,本项目搅拌工序粉尘排放量为1.15t/a,排放速率为0.479kg/h,排放浓度4.052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包装粉尘 当原料混合完成后,混合机底部的排料门即被打开,将混合好的料排至下层的成品仓中。最后入自动打包机进行装袋打包,封口机自动封口,打包后的成品由机器人自动码垛打包,自动化套膜机套膜,叉车入库。打包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参照《散逸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 13-2 装袋过程中逸散尘的排放因子 0.005kg/t。本项目磷石膏系列产品包装量为20万t/a,则粉尘产生量为1t/a。粉尘在车间内进行自然沉降(正常生产时厂房密闭较好,粉尘外逸量小,沉降率较大,沉降率约为80%),地面沉降的粉尘定期清扫,粉尘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t/a,排放速率0.083kg/h,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 本项目厂区及道路均为水泥硬化路面,原料运输为封闭式运输,成品采用袋装运输,因此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在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可忽略不计。主要废气为车辆尾气,汽车油料燃烧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并向大气环境中排入SO2、CO、NO2等气体,为无组织废气,由于项目区地势空旷,废气在空气中可自由扩散,在采取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加大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不对该部分废气进行定量计算。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废水源强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和原料堆放全部在标准厂房内,不收集初期雨水;本项目仅为将粉末状的原料按照一定配方比混合搅拌后得到产品,生产过程均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需保持干燥,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故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建成后,厂区职员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用水定额参照《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按3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80m3/a(0.6m3/d)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 3/a(0.48m 3/d)。其污染物主要为CODcr 、BOD5、SS、NH3-N等。本项目场地为租赁厂房使用,厂房及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已经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可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噪声污染源强:轻质磷石膏产品生产车间主要噪声源为斗式提升机、搅拌主机、包装机、空压机等机械噪声(其他设备噪声相对较小),其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根据类比同类项目可知,设备噪声强度在75~85dB(A)。 厂内各噪声源经采取建筑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在东、西、南、北侧厂界处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防治措施: 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主要噪声源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增大主要声源与边界的距离,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做到尽可能屏蔽声源; ②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③对适合安装减震垫的设备安装减震垫(一般减震垫可以减少噪声 6~8dB(A)),对必要的设备安装消声设施; ④生产过程中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 ⑥对外加剂等辅料的装卸和转移应采用人工递送的方法,并轻拿轻放; ⑦夜间禁止进行生产活动; ⑧运输汽车应文明驾驶,禁止鸣笛;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居民集中住宅区,中午、夜间休息时间,禁止运输。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在厂界外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生活垃圾、包装袋及废机油等。 (1)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全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1571 t/a,其中排放量为1.7686 t/a,则项目除尘设备收集粉尘量为1569.23t/a,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除尘器自动采取脉冲式打击布袋,使布袋上的粉尘落入筒仓和搅拌机内,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2021年版)查询可知,除尘器收集粉尘属于工业粉尘,代码为8-11。 (2)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共计20人,职工均不在厂区食宿,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 0.5kg/人·d 计,年工作300 天,则职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不乱丢弃。 (3)包装袋 根据业主提供信息,本项目部分外加剂(钛白)为袋装,在生产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废包装袋。预计本项目包装袋使用量约12.8t/a, (略) 回收处理,不外排。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2021年版)查询可知,本项目包装袋属于纺织废物,代码为8-4。 (4)危险废物 项目日常保养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如废机油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编号为 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根据《机械设备维修行业产排污系数》废机油的产污系数:0.9kg/台计算,项目共有8台机械设备,按一年检测维修三次计算,则废机油产生量为21.6kg/a。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台账,如实填写危废产生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保存转移联单备查。 1)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由各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然后送入暂存间并办理登记手续。 ②在存放期内,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巡查和维护。 ③废机油存放期限到达前,条件保障部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单程序向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 (略) 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的环保要求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分类处置及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进行修建,暂存间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作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另外,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还应该符合以下环保原则: ①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④应设计堵截泄漏的群脚,地面与群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存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综上所述,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略) 生态环境局以遵环审[2022]26号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2022年01月13日);详见附件3。 四、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 表4-1污染物防治设施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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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标准方法有关要求, (略) 众拓职业 (略) 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和能力确认后,具有相应资格。 (2)所有检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 (4)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终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2、项目分析仪器、方法及检出限 表5-1 项目分析人员、仪器、方法及检出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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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 6.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园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因项目生产时仅水泥、磷石膏等分装原材料按照一定配方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后包装出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均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需保持干燥,故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厂区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监测期间,化粪池位于卫生间下方,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污水产生量未溢出化粪池,不能进行取样,故生活污水不作为本次验收监测内容。 6.2有组织废气 表6-1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表6-2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表6-3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包装袋及废机油。 ①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 ③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④废机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该项目设计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设计生产磷石膏667t/d;实际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现场监测期间,2022年03月09日实际生产磷石膏550t/d;项目工况负荷为82%;2022年03月10日实际生产磷石膏500t/d;项目工况负荷为75%。 | |||||||||||||||||||||||||||||||||||||||||||||||||||||||||||||||||||||||||||||||||||||||||||||||||||||||||||||||||||||||||||||||||||||||||||||||||||||||||||||||||||||||||||||||||||||||||||||||||||||||||||||||||||||||||||||||||||||||||||||||||||||||||||||||||||||||||||||||||||||||||||||||||||||||||||||||||||||||||||||||||||||||||||||||||||||||||||||||||||||||||||||||||||||||||||||||||||||||||||||||||||||||||||||||||||||||||||||||||||||||||||||||||||||||||||||||||||||||||||||||||||||||||||||||||||||||||||||||||||||||||||||||||||||||||||||||||||||||||||||||||||||||||||||||||||||||||||||||||||||||||||||||||||||||||||||||||||||||||||||||||||||||||||||||||||||||||||||||||||||||||||||||||||||||||||||||||||||||||||||||||||||||||||||||||||||||||||||||||||||||||||||||||||||||||||||||||||||||||||||||||||||||||||||||||||||||||||||||||||||||||||||||||||||||||||||||||||||||||||||||||||||||||||||||||||||||||||||||||||||||||||||||||||||||||||||||||||||||||||||||||||||||||||||||||||||||||||||||||||||||
验收监测结果: (略) 众拓职业 (略) 提供的《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ZYZT/HJ-2022-0017),本项目验收监测结果详见7.1~7.5: 7.1 噪声监测结果 表7-1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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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 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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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表7-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评价表
续表7-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评价表
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7-5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7.4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①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要求。 ②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所监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标准要求。 |
8.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2022年01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0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以遵环审[2022]26号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2 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该项目厂内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生产过程中实行环保设施专人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8.3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为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贵州 (略) 制定了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作为其环境管理规范,明确了环保职责和实施细则,保证环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展开,为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提供保证。 8.4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检查 本项目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5 规范化排污口检查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气设置有规范化排污口。 |
9.1 项目建设情况 贵州 (略) 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对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9.2 污染物监测结论 ①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完善满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监测时,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负荷为75%~82%。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②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执行“环评”相关要求及相关环保制度,在建设中基本做到“三同时”、环评及批复内容得到落实。 ③通过监测结果得知,项目废气、噪声均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9.3 总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安装,并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环保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要求;同时经现场采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中有关验收执行标准限值要求,达到环评及审批意见预期,满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9.4 建议 ①建议贵州 (略) 加强职工环境意识教育,制定环保设施运行规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②建议贵州 (略) 合理布设厂区、防噪降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 地点 |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 | |||||||||||||
行业类别 (分类管理名录) | C3024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厂区中心 经度/纬度 | 东经106°52′52″ 北纬27°33′59″ | ||||||||||||||
设计生产能力 | 667t/d | 实际生产能力 | 2022.03.09 550t 2022.03.10 500t | 环评单位 | 贵州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遵环审[2022]2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01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03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青岛环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青岛环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略) 众拓职业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82%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7.4 | 所占比例(%) | 2.7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40 | 所占比例(%) | 2.67%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 (万元) | 38.3 | 噪声治理 (万元) | 0.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 (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均工作时间 | 2400h | ||||||||||||||
运营单位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监测时间 | 2022年03月09日~03月10日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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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无组织 | |
噪声 | |
危废暂存间 | 有组织废气 |
类别 | 治理措施及设施 | 投资(万元) | 完成时间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1.5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
噪声 | 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 0.2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废气 | 布袋除尘器 | 38.3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合计(万元) | 40 | ||
占总投资比例(%) | 2.67 |
建设项目名称 |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贵州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t新建 ¨改扩建 ¨技改 ¨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 | ||||||||||||||||||||||||||||||||||
主要产品名称 | 磷石膏 | ||||||||||||||||||||||||||||||||||
设计生产能力 | 667t/d | ||||||||||||||||||||||||||||||||||
实际生产能力 | 2022.03.09 550t 2022.03.10 500t | ||||||||||||||||||||||||||||||||||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 2022年01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2年01月 | ||||||||||||||||||||||||||||||||
调试时间 | 2022年03月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年03月09日~03月10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贵州 (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青岛环 (略)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青岛环 (略) | ||||||||||||||||||||||||||||||||
设计投资 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 总概算(万元) | 27.4 | 比例 | 2.74% | ||||||||||||||||||||||||||||||
实际投资 总概算(万元) | 1500 | 实际环保投资 总概算(万元) | 40 | 比例 | 2.67% | ||||||||||||||||||||||||||||||
验收监测 依据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 |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1)《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1月);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遵环审[2022]26号)。 | |||||||||||||||||||||||||||||||||||
根据《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有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项目概况: 贵州 (略) 成立于2021年09月,拟建设现代化的全自动磷石膏轻质保温砂浆生产线2条、磷石膏自流平砂浆生产线2条,设计产能达 20 万吨/年。 2022年01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以遵环审[2022]26号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2022年01月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开工建设,2022年01月该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并投入试运营,目前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2017年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05月15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贵州 (略) 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 (略) 众拓职业 (略) 提供的《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范围: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本次验收监测范围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验收监测内容: 1、项目废水排放监测; 2、项目废气排放监测; 3、项目厂界噪声监测; 4、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核查; 5、项目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 (略)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园区内拥有完善的供配电、供水、排水及电讯等基础设施,且园区内交通通畅,园区地理位置适中,原辅材料及产品外销的公路、铁路运输便利;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项目周边关系: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工程建设内容: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 (略)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地处东经106.88046°,北纬27.*°,是由贵州 (略) 建设,属于新建项目。 本项目场地为租赁遵义 (略) 闲置厂房,生产区面积为2500m2,办公区面积700m2;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环保投资40万,占总投资比例的2.67%;建设有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表2-4 产品方案一览表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根据生产需要安排生产时间,长期采用8h工作制度。 水平衡: 本项目供水:由园区供水系统供水;排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园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因项目生产时仅水泥、磷石膏等分装原材料按照一定配方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后包装出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均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需保持干燥,故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厂区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平衡图详见下图(数据来源于环评):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原材料水泥,重钙采用罐车运输,矿砂采用吨袋运输,助剂(粉剂)采用纸质包装 袋运输,原材料运输过程中全程密封,不会泄露造成环境污染; 2、原材料存储和投料采用120立方米的储罐,采用气泵管道输送到储罐,采用输送绞 龙配料投料,全程封闭,不存在物料逸出造成粉尘污染; 3、原材料按配方比例,中控电脑控制全自动配料,自动密闭输送到搅拌机,按照工艺 要求时间搅拌均匀,抽样检验合格包装; 4、自动包装机包装成品,采用超声波封口机自动封口,避免码垛、储存、运输过程中 物料逸出,清洁环保; 5、机器人自动码垛打包,自动化套膜机套膜,叉车入库。 本项目两种产品的工艺流程一致,按照不同的原材料配比,得到自流平砂浆和保温砂浆两种产品;本项目工艺流程图详见下图: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查勘及翻阅资料,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为: 1、环评未要求出料输送皮带及白水泥上料系统安装布袋除尘器,实际建设中均安装有布袋除尘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该项目变动情况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本次变更不影响环评结论,故本次变更不影响本项目验收。 |
废水排放及治理: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①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入园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 ②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排放及治理: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桶仓粉尘、混合搅拌点粉尘、包装粉尘、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 ①原料桶仓粉尘经自带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②混合搅拌点粉尘经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③包装粉尘无组织沉降,生产区四周通风。 ④本项目厂区及道路均为水泥硬化路面,原料运输为封闭式运输,成品采用袋装运输 ,因此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在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厂区地势空旷,汽车燃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燃油。 噪声产生及治理: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斗式提升机、搅拌主机、包装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充分利用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②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包装袋及废机油。 ①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 ③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④废机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主要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1500万元总投资,实际环保40万元投资,实际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2.67%;该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表3-1 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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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主要来自于原辅料投加、搅拌、包装等过程。 1)原料筒仓呼吸粉尘 本项目磷石膏粉、双飞粉、水泥等原材料均采用全封闭式进仓方式,用车载气泵将原料打入料仓内,在仓顶排放口会有进料排空物料粉尘产生,项目共设置8个料仓,设置于厂房南侧室外的原料区,其中磷石膏料仓、双飞粉(重钙)料仓、水泥料仓分别设置2个。珍珠盐料仓和玻化微珠分别设置1个(按每天工作8h,年工作300d)。磷石膏粉、双飞粉、水泥等粉尘产污系数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2010 修订)》中“3121 水泥制品制造业”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污系数,工业废气产生量为460 标立方米/吨-水泥,工业粉尘产生量为2.09千克/吨-水泥,本项目磷石膏粉、双飞粉、水泥等原材料总用量为20万t/a,则废气产生量9200 万m3 /a,粉尘产生量418t/a,产生浓度为4543.3mg/m3。 项目8个料仓均自带有相应的除尘系统,料仓顶部的除尘器设计风量为5000m3/h,料仓自带除尘系统的处理能力不低于99.9%,料仓顶排气口离地高约15m,属有组织排放。因为料仓自带除尘设施,且料场统一设置在原料堆放区,料筒的规格完全一致,粉尘的产生系数均参照水泥制品制造业,故可将8个料仓顶排气口产生的粉尘视为一个排气筒排放,经计算,处理后8个料仓粉尘排放量为0.418t/a,粉尘排放速率0.174kg/h,粉尘排放浓度 4.5433mg/m3,粉尘经处理后由料仓不低于15m高的排气口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2)混合搅拌点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原料储存于原料仓内,采用输送绞龙配料投料,按一定的配方比例,中控电脑控制全自动配料,密闭输送到搅拌机,按照工艺要求时间搅拌均匀。本项目共设置4条生产线,其中轻质保温砂浆生产线2条、自流平砂浆生产线2条,通过原料配比的控制生产两种产品,两种产品的生产工艺均为单纯搅拌,不发生化学反应,不生成其他物质。搅拌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2010修订)》(2010 年修订)中“3121 水泥制品制造业”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产污系数,工业废气产生量为1419 标立方米/吨-水泥,工业粉尘产生量为5.75千克/吨-水泥,本项目粉状物料总用量为20万t/a,则废气产生量28380万m3/a,粉尘产生量1150t/a,产生浓度为4052mg/m3。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搅拌设备为封闭式,项目搅拌设备自带有相应的粉尘处理系统,搅拌机处除尘器的设计风量为30000 m3/h,搅拌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的处理能力不低于99.9%,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统一由厂房顶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经计算,本项目搅拌工序粉尘排放量为1.15t/a,排放速率为0.479kg/h,排放浓度4.052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包装粉尘 当原料混合完成后,混合机底部的排料门即被打开,将混合好的料排至下层的成品仓中。最后入自动打包机进行装袋打包,封口机自动封口,打包后的成品由机器人自动码垛打包,自动化套膜机套膜,叉车入库。打包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参照《散逸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 13-2 装袋过程中逸散尘的排放因子 0.005kg/t。本项目磷石膏系列产品包装量为20万t/a,则粉尘产生量为1t/a。粉尘在车间内进行自然沉降(正常生产时厂房密闭较好,粉尘外逸量小,沉降率较大,沉降率约为80%),地面沉降的粉尘定期清扫,粉尘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t/a,排放速率0.083kg/h,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 本项目厂区及道路均为水泥硬化路面,原料运输为封闭式运输,成品采用袋装运输,因此本项目原料和产品在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可忽略不计。主要废气为车辆尾气,汽车油料燃烧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并向大气环境中排入SO2、CO、NO2等气体,为无组织废气,由于项目区地势空旷,废气在空气中可自由扩散,在采取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加大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不对该部分废气进行定量计算。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废水源强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和原料堆放全部在标准厂房内,不收集初期雨水;本项目仅为将粉末状的原料按照一定配方比混合搅拌后得到产品,生产过程均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需保持干燥,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故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建成后,厂区职员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用水定额参照《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按3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80m3/a(0.6m3/d)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 3/a(0.48m 3/d)。其污染物主要为CODcr 、BOD5、SS、NH3-N等。本项目场地为租赁厂房使用,厂房及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已经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可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噪声污染源强:轻质磷石膏产品生产车间主要噪声源为斗式提升机、搅拌主机、包装机、空压机等机械噪声(其他设备噪声相对较小),其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根据类比同类项目可知,设备噪声强度在75~85dB(A)。 厂内各噪声源经采取建筑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在东、西、南、北侧厂界处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防治措施: 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主要噪声源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增大主要声源与边界的距离,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做到尽可能屏蔽声源; ②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③对适合安装减震垫的设备安装减震垫(一般减震垫可以减少噪声 6~8dB(A)),对必要的设备安装消声设施; ④生产过程中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 ⑥对外加剂等辅料的装卸和转移应采用人工递送的方法,并轻拿轻放; ⑦夜间禁止进行生产活动; ⑧运输汽车应文明驾驶,禁止鸣笛;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居民集中住宅区,中午、夜间休息时间,禁止运输。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在厂界外1m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生活垃圾、包装袋及废机油等。 (1)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全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1571 t/a,其中排放量为1.7686 t/a,则项目除尘设备收集粉尘量为1569.23t/a,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除尘器自动采取脉冲式打击布袋,使布袋上的粉尘落入筒仓和搅拌机内,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2021年版)查询可知,除尘器收集粉尘属于工业粉尘,代码为8-11。 (2)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共计20人,职工均不在厂区食宿,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 0.5kg/人·d 计,年工作300 天,则职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不乱丢弃。 (3)包装袋 根据业主提供信息,本项目部分外加剂(钛白)为袋装,在生产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废包装袋。预计本项目包装袋使用量约12.8t/a, (略) 回收处理,不外排。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2021年版)查询可知,本项目包装袋属于纺织废物,代码为8-4。 (4)危险废物 项目日常保养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如废机油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编号为 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根据《机械设备维修行业产排污系数》废机油的产污系数:0.9kg/台计算,项目共有8台机械设备,按一年检测维修三次计算,则废机油产生量为21.6kg/a。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台账,如实填写危废产生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保存转移联单备查。 1)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由各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然后送入暂存间并办理登记手续。 ②在存放期内,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巡查和维护。 ③废机油存放期限到达前,条件保障部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单程序向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 (略) 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的环保要求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分类处置及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进行修建,暂存间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作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另外,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还应该符合以下环保原则: ①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④应设计堵截泄漏的群脚,地面与群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存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综上所述,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略) 生态环境局以遵环审[2022]26号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2022年01月13日);详见附件3。 四、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 表4-1污染物防治设施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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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标准方法有关要求, (略) 众拓职业 (略) 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和能力确认后,具有相应资格。 (2)所有检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 (4)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终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2、项目分析仪器、方法及检出限 表5-1 项目分析人员、仪器、方法及检出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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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 6.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园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因项目生产时仅水泥、磷石膏等分装原材料按照一定配方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后包装出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均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需保持干燥,故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厂区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谢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监测期间,化粪池位于卫生间下方,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污水产生量未溢出化粪池,不能进行取样,故生活污水不作为本次验收监测内容。 6.2有组织废气 表6-1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表6-2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表6-3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包装袋及废机油。 ①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 ③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④废机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该项目设计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设计生产磷石膏667t/d;实际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现场监测期间,2022年03月09日实际生产磷石膏550t/d;项目工况负荷为82%;2022年03月10日实际生产磷石膏500t/d;项目工况负荷为75%。 | |||||||||||||||||||||||||||||||||||||||||||||||||||||||||||||||||||||||||||||||||||||||||||||||||||||||||||||||||||||||||||||||||||||||||||||||||||||||||||||||||||||||||||||||||||||||||||||||||||||||||||||||||||||||||||||||||||||||||||||||||||||||||||||||||||||||||||||||||||||||||||||||||||||||||||||||||||||||||||||||||||||||||||||||||||||||||||||||||||||||||||||||||||||||||||||||||||||||||||||||||||||||||||||||||||||||||||||||||||||||||||||||||||||||||||||||||||||||||||||||||||||||||||||||||||||||||||||||||||||||||||||||||||||||||||||||||||||||||||||||||||||||||||||||||||||||||||||||||||||||||||||||||||||||||||||||||||||||||||||||||||||||||||||||||||||||||||||||||||||||||||||||||||||||||||||||||||||||||||||||||||||||||||||||||||||||||||||||||||||||||||||||||||||||||||||||||||||||||||||||||||||||||||||||||||||||||||||||||||||||||||||||||||||||||||||||||||||||||||||||||||||||||||||||||||||||||||||||||||||||||||||||||||||||||||||||||||||||||||||||||||||||||||||||||||||||||||||||||||||||
验收监测结果: (略) 众拓职业 (略) 提供的《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ZYZT/HJ-2022-0017),本项目验收监测结果详见7.1~7.5: 7.1 噪声监测结果 表7-1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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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 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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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续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表7-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评价表
续表7-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评价表
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7-5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7.4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①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要求。 ②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所监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标准要求。 |
8.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2022年01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0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以遵环审[2022]26号对《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2 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该项目厂内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生产过程中实行环保设施专人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8.3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为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贵州 (略) 制定了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作为其环境管理规范,明确了环保职责和实施细则,保证环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展开,为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提供保证。 8.4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检查 本项目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5 规范化排污口检查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气设置有规范化排污口。 |
9.1 项目建设情况 贵州 (略) 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对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9.2 污染物监测结论 ①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完善满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监测时,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负荷为75%~82%。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②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执行“环评”相关要求及相关环保制度,在建设中基本做到“三同时”、环评及批复内容得到落实。 ③通过监测结果得知,项目废气、噪声均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9.3 总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安装,并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环保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要求;同时经现场采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中有关验收执行标准限值要求,达到环评及审批意见预期,满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9.4 建议 ①建议贵州 (略) 加强职工环境意识教育,制定环保设施运行规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②建议贵州 (略) 合理布设厂区、防噪降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20万吨磷石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 地点 | (略) 播州区和平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龙坑街道谢家社区) | |||||||||||||
行业类别 (分类管理名录) | C3024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厂区中心 经度/纬度 | 东经106°52′52″ 北纬27°33′59″ | ||||||||||||||
设计生产能力 | 667t/d | 实际生产能力 | 2022.03.09 550t 2022.03.10 500t | 环评单位 | 贵州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遵环审[2022]2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01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03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青岛环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青岛环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略) 众拓职业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82%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7.4 | 所占比例(%) | 2.74%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40 | 所占比例(%) | 2.67%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 (万元) | 38.3 | 噪声治理 (万元) | 0.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 (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均工作时间 | 2400h | ||||||||||||||
运营单位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监测时间 | 2022年03月09日~03月10日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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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无组织 | |
噪声 | |
危废暂存间 | 有组织废气 |
类别 | 治理措施及设施 | 投资(万元) | 完成时间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1.5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
噪声 | 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 0.2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废气 | 布袋除尘器 | 38.3 | 与项目同时完成 |
合计(万元) | 40 | ||
占总投资比例(%) | 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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