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3〕844号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转报国家管 (略) 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淮发改发〔2023〕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省能源局第2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内输气管网布局,缓解淮安涟水地区天然气供给压力,降低区域用户用气成本。根据《行政许可法》《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国家石油天 (略) 。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涟水分输站, (略) 涟水县成集镇法华村谢孟组Y168乡道南侧200米。新建管道总长0.7km,起 (略) 涟水县成集镇孟庄村青宁管道成集阀室,沿东南方向敷0.7km至涟水分输站。管道管径DN350,设计压力10MPa。改扩建青宁管道成集阀室。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总投资4105.3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国家石油天 (略) 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单位自行承担投融资风险。项目单位股东组成为中国石 (略) 29.9%、中国 (略) 12.87%、中国 (略) 12.8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其余7家股东34.36%。 四、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严格 (略) 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 (略) 、市有关油气管道保护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保护义务。项目单位要加强管道线路巡护管理,加强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同步安装全天候智能视频监控和智能阴保测试桩,配置油气泄露监测等智能传感设备,有效提升管道智能化水平。项 (略) 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环保、节能等措施,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工程消防、防恐防爆、劳动卫生和节能降耗等工作。 七、本核准主要相关文件包括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石油天 (略) (略) 青宁管道涟水支线工程管道路由规划选址意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R0028、*CR0029)、涟水县委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和企业营业执照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竣工测量图和移交项目全套档案资料。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9日 (项目代码:2305-*-04-01-*)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3〕844号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转报国家管 (略) 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淮发改发〔2023〕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省能源局第2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内输气管网布局,缓解淮安涟水地区天然气供给压力,降低区域用户用气成本。根据《行政许可法》《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青宁管道涟水支线管道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国家石油天 (略) 。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涟水分输站, (略) 涟水县成集镇法华村谢孟组Y168乡道南侧200米。新建管道总长0.7km,起 (略) 涟水县成集镇孟庄村青宁管道成集阀室,沿东南方向敷0.7km至涟水分输站。管道管径DN350,设计压力10MPa。改扩建青宁管道成集阀室。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总投资4105.3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国家石油天 (略) 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单位自行承担投融资风险。项目单位股东组成为中国石 (略) 29.9%、中国 (略) 12.87%、中国 (略) 12.8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其余7家股东34.36%。 四、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严格 (略) 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 (略) 、市有关油气管道保护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保护义务。项目单位要加强管道线路巡护管理,加强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同步安装全天候智能视频监控和智能阴保测试桩,配置油气泄露监测等智能传感设备,有效提升管道智能化水平。项 (略) 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环保、节能等措施,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工程消防、防恐防爆、劳动卫生和节能降耗等工作。 七、本核准主要相关文件包括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石油天 (略) (略) 青宁管道涟水支线工程管道路由规划选址意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R0028、*CR0029)、涟水县委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和企业营业执照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竣工测量图和移交项目全套档案资料。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9日 (项目代码:230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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