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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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取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北三新 (略) 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取水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取水 (略) 惠城区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取水泵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蓬陵村PL-01地块、输水管 (略) 惠城区位于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终点位于广东惠州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略) 惠阳区、仲恺高新区

环评机构:

广东华南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取水 (略) 惠城区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取水泵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蓬陵村PL-01地块、输水管 (略) 惠城区位于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终点位于广东惠州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略) 惠阳区、仲恺高新区,采用2×DN560mm的输水管道,长约6.216km(单线长度),管道埋深0.05~5.42m。

项目用地分为2部分,引水管、取水口、取水泵站为一部分,用地面积为13456m2,其中永久用地885m2(供水用地),临时用地面积为12571m2;输水管线为一部分,用地面积为56220m2,均为临时用地。

工程设计取水流量为1592m3/h(0.442m3/s),日最大取水量为3.82万m3,年取水量为559.6万m3,年平均取水流量为0.143m3/s,项目取水保证率为97%;取水泵站为无人值守泵站,不设生活区,水泵采用电能,采用双回路电网,不设柴油发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对*生生态的影响:工程占地影响区无保护植物分布,对其它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对其造成的一次性破坏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物量损失,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恢复原土地利用状况,不存在生态阻隔问题,也基本不改变景观体系的结构;工程所处区域为人类经济活动强烈区域,为道路、农田、水塘及零散人工林,没有较大型的野生动物栖息;项目输水管线施工作业带内不涉及古树名树、珍稀树种以及列入保护名录的动、植物。

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取水口头部桩基打桩、引水管道头部布设、开挖方等施工活动,造成附近水域含沙量或悬浮物浓度增加并随江水流呈带状向外侧、向下游扩散,如有较高含量的悬浮物覆盖和沉积会改变下游河段近岸带底栖动物、浮游生物及水生植物等生物量,造成施工河段一定区域内底栖动物、浮游动植物以及水生维管束植物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进而影响到鱼类的索饵、产卵等活动,造成一定时期内相应水域鱼类物种多样性的降低,仅挤占部分河流水面,待工程竣工后,施工近岸水域将很快恢复原状,属于短期的、可回复的影响。

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输水管线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输水管道以地下牵引方式穿越永久基本农田436m,与高速、省道、东江压力管道交叉,施工阶段不扰动永久基本农田地表土壤,施工结束后不影响永久基本农田的使用;取水口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为200m处,经水动力模型悬浮物预测,悬浮物扩散范围距离保护区边界距离约150m。

(2)营运期

工程运行后,除泵站等永久占地外,工程管线大部分以埋管施工为主,穿越河流牵引施工,穿越马安围堤防顶管施工,穿越永久基本农田地下牵引施工,均为埋地管线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隔断;管线临时占地种植浅根性灌木及草本植物进行生态恢复。

2、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源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管道焊接烟尘等。

主要措施: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 (略) 扬尘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施工,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封闭,对砂石等建筑材料遮盖,弃土及时清理运,尽量远离沿线敏感点等措施可减少扬尘对敏感点影响。

影响情况:取水泵站周边最近环境敏感点为陈古垅,位于西侧69m处,管线工程穿越蓬陵村,最近环境敏感点位于西侧3m处,采用地下牵引施工。

(2)营运期

无人值守泵站,不设柴油发电机,无废气排放。

3、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A、项目输水管线地下牵引方式穿越蓬陵排渠、地下顶管方式穿越马安围堤防、取水口位于东江干流,需采用挖泥船进行水域开挖作业、抛石作业、钢管桩施打及拔桩作业,施工时会增加水体悬浮物浓度。

B、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基坑开挖废水、管线试压废水(1260m3)、含油废水及冲洗废水(9.6m3/d),经现场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后,分别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顶管、牵引、打桩等施工时产生泥浆废水(10000m3),泥浆废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净化后回用于施工工地洒水、降尘;剩余部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蓬陵排渠,禁止排入I、II类的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对水质环境的影响不大;在项目工程和热电厂工程建设完成后,在热电厂试运行前对输水管线加入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5%-65%)1000L进行消毒清洗时会产生管线清洗废水(3480.96m3),排入热电厂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管网排入东兴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深度处理。

C、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12m3/d,高峰期24m3/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300mg/L)、BOD5(180mg/L)、SS(300mg/L)、NH3-N(50mg/L),项目不设立施工生活营地,生活区租赁村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就近租赁村庄民房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略) 政管网。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取水河段经水文情势预测后,对东江的影响较小,取水对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产生影响较小,不会对东江水环境造成影响。

4、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控制管沟开挖深度,不会对地下水位及周边敏感点用水产生影响,对开挖的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覆土,避免土壤中的各种养分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油类、泥浆等统一收集委托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水质。

(2)营运期

项目属于取水工程,管道管径较小,不会切割地下水流向,输送物质为原水,不是环境风险物质,即使营运期管线发生破损(由于腐蚀、焊接缺陷、位移变形、外力破损等),也不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5、固体废物影响

(1)施工期

弃土 (略) 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厂区东南角,用于热电工程回填或者施工用土;建筑垃圾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清淤淤泥运输到有处置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清表垃圾、钻渣运输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清运。

(2)营运期

取水头部拦污网拦截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维护性清淤淤泥运输到有处置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泵组日常检修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以及擦拭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6、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距离最近居民区为蓬陵村,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用移动式声屏障降低噪声,同时要求严禁在夜间施工,中午休息时间施工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居民区附近限速,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噪声由取水泵站卧式单级双吸离心泵产生,单台泵站声源强度为90dB(A),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墙体、隔声门、隔声窗,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经过辨别,本项目有可能产生风险的危险品主要为机油、柴油。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等于0.*,Q<1其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等级低。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风险主要源包括:施工区可能发生车辆碰撞、侧翻等交通事故造成石油类泄漏污染水体的风险;施工废污水事故排放导致水质恶化;工程施工期水下施工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故。

项目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施工区突发事故污染对河道等水体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最近自然保护区水质及水产资源的影响,评价表明,项目施工期间只要确保各类环保措施正常进行,施工人员操作规范,严格杜绝污水事故排放造成附近水域污染物超标,施工期间发生河道水质污染以及对自然保护区的水质、水产资源影响的风险概率均可以降低最低。

项目运行期本身不存在污染,但由于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在供水安全上存在供水管道腐蚀、阻塞、爆管泄露和管道路面塌陷,取水泵站的泵组损坏、钢管在地下的受土壤腐蚀和电化学腐蚀污染土壤等风险。

项目营运期从设计源头控制线路、管材等,并对沿线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检查设施等措施,发生渗漏水、爆管的风险较低,对外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公众参与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取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北三新 (略) 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取水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取水 (略) 惠城区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取水泵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蓬陵村PL-01地块、输水管 (略) 惠城区位于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终点位于广东惠州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略) 惠阳区、仲恺高新区

环评机构:

广东华南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取水 (略) 惠城区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取水泵 (略) 惠城区水口街道蓬陵村PL-01地块、输水管 (略) 惠城区位于水口镇廉福地的东江干流左岸,终点位于广东惠州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略) 惠阳区、仲恺高新区,采用2×DN560mm的输水管道,长约6.216km(单线长度),管道埋深0.05~5.42m。

项目用地分为2部分,引水管、取水口、取水泵站为一部分,用地面积为13456m2,其中永久用地885m2(供水用地),临时用地面积为12571m2;输水管线为一部分,用地面积为56220m2,均为临时用地。

工程设计取水流量为1592m3/h(0.442m3/s),日最大取水量为3.82万m3,年取水量为559.6万m3,年平均取水流量为0.143m3/s,项目取水保证率为97%;取水泵站为无人值守泵站,不设生活区,水泵采用电能,采用双回路电网,不设柴油发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对*生生态的影响:工程占地影响区无保护植物分布,对其它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对其造成的一次性破坏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物量损失,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恢复原土地利用状况,不存在生态阻隔问题,也基本不改变景观体系的结构;工程所处区域为人类经济活动强烈区域,为道路、农田、水塘及零散人工林,没有较大型的野生动物栖息;项目输水管线施工作业带内不涉及古树名树、珍稀树种以及列入保护名录的动、植物。

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取水口头部桩基打桩、引水管道头部布设、开挖方等施工活动,造成附近水域含沙量或悬浮物浓度增加并随江水流呈带状向外侧、向下游扩散,如有较高含量的悬浮物覆盖和沉积会改变下游河段近岸带底栖动物、浮游生物及水生植物等生物量,造成施工河段一定区域内底栖动物、浮游动植物以及水生维管束植物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进而影响到鱼类的索饵、产卵等活动,造成一定时期内相应水域鱼类物种多样性的降低,仅挤占部分河流水面,待工程竣工后,施工近岸水域将很快恢复原状,属于短期的、可回复的影响。

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输水管线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输水管道以地下牵引方式穿越永久基本农田436m,与高速、省道、东江压力管道交叉,施工阶段不扰动永久基本农田地表土壤,施工结束后不影响永久基本农田的使用;取水口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为200m处,经水动力模型悬浮物预测,悬浮物扩散范围距离保护区边界距离约150m。

(2)营运期

工程运行后,除泵站等永久占地外,工程管线大部分以埋管施工为主,穿越河流牵引施工,穿越马安围堤防顶管施工,穿越永久基本农田地下牵引施工,均为埋地管线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隔断;管线临时占地种植浅根性灌木及草本植物进行生态恢复。

2、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源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管道焊接烟尘等。

主要措施: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 (略) 扬尘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施工,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封闭,对砂石等建筑材料遮盖,弃土及时清理运,尽量远离沿线敏感点等措施可减少扬尘对敏感点影响。

影响情况:取水泵站周边最近环境敏感点为陈古垅,位于西侧69m处,管线工程穿越蓬陵村,最近环境敏感点位于西侧3m处,采用地下牵引施工。

(2)营运期

无人值守泵站,不设柴油发电机,无废气排放。

3、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A、项目输水管线地下牵引方式穿越蓬陵排渠、地下顶管方式穿越马安围堤防、取水口位于东江干流,需采用挖泥船进行水域开挖作业、抛石作业、钢管桩施打及拔桩作业,施工时会增加水体悬浮物浓度。

B、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基坑开挖废水、管线试压废水(1260m3)、含油废水及冲洗废水(9.6m3/d),经现场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后,分别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顶管、牵引、打桩等施工时产生泥浆废水(10000m3),泥浆废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净化后回用于施工工地洒水、降尘;剩余部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蓬陵排渠,禁止排入I、II类的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对水质环境的影响不大;在项目工程和热电厂工程建设完成后,在热电厂试运行前对输水管线加入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5%-65%)1000L进行消毒清洗时会产生管线清洗废水(3480.96m3),排入热电厂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管网排入东兴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深度处理。

C、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12m3/d,高峰期24m3/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300mg/L)、BOD5(180mg/L)、SS(300mg/L)、NH3-N(50mg/L),项目不设立施工生活营地,生活区租赁村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就近租赁村庄民房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略) 政管网。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取水河段经水文情势预测后,对东江的影响较小,取水对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产生影响较小,不会对东江水环境造成影响。

4、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控制管沟开挖深度,不会对地下水位及周边敏感点用水产生影响,对开挖的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覆土,避免土壤中的各种养分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油类、泥浆等统一收集委托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水质。

(2)营运期

项目属于取水工程,管道管径较小,不会切割地下水流向,输送物质为原水,不是环境风险物质,即使营运期管线发生破损(由于腐蚀、焊接缺陷、位移变形、外力破损等),也不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5、固体废物影响

(1)施工期

弃土 (略) 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厂区东南角,用于热电工程回填或者施工用土;建筑垃圾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清淤淤泥运输到有处置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清表垃圾、钻渣运输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清运。

(2)营运期

取水头部拦污网拦截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维护性清淤淤泥运输到有处置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泵组日常检修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以及擦拭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6、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距离最近居民区为蓬陵村,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用移动式声屏障降低噪声,同时要求严禁在夜间施工,中午休息时间施工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居民区附近限速,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噪声由取水泵站卧式单级双吸离心泵产生,单台泵站声源强度为90dB(A),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墙体、隔声门、隔声窗,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经过辨别,本项目有可能产生风险的危险品主要为机油、柴油。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等于0.*,Q<1其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等级低。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风险主要源包括:施工区可能发生车辆碰撞、侧翻等交通事故造成石油类泄漏污染水体的风险;施工废污水事故排放导致水质恶化;工程施工期水下施工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故。

项目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施工区突发事故污染对河道等水体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最近自然保护区水质及水产资源的影响,评价表明,项目施工期间只要确保各类环保措施正常进行,施工人员操作规范,严格杜绝污水事故排放造成附近水域污染物超标,施工期间发生河道水质污染以及对自然保护区的水质、水产资源影响的风险概率均可以降低最低。

项目运行期本身不存在污染,但由于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在供水安全上存在供水管道腐蚀、阻塞、爆管泄露和管道路面塌陷,取水泵站的泵组损坏、钢管在地下的受土壤腐蚀和电化学腐蚀污染土壤等风险。

项目营运期从设计源头控制线路、管材等,并对沿线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检查设施等措施,发生渗漏水、爆管的风险较低,对外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公众参与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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