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2022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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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2022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的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2〕12号)文件,实施主体三原一分地果品专业合作社、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三原世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因土地手续等问题未实施该项目,经乡镇推荐,主体申报,推荐三原康强苹果专业合作社、三原双泉苹果专业合作社、三原县木暖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2〕13号)文件,实施主体三原安乐双双家庭农场、三原林溪核桃专业合作社因调整发展规划等原因未实施该项目,经乡镇推荐,主体申报,推荐三原渠岸张程蔬菜专业合作社、三原王胡紫悠种植家庭农场实施该项目。拟实施农业专项资金经营主体5家。现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干部群众均可实事求是向三原县农经站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三原县农经站

受理电话:029-*


信息来源http://**_*.html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2〕12号)文件,实施主体三原一分地果品专业合作社、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三原世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因土地手续等问题未实施该项目,经乡镇推荐,主体申报,推荐三原康强苹果专业合作社、三原双泉苹果专业合作社、三原县木暖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2〕13号)文件,实施主体三原安乐双双家庭农场、三原林溪核桃专业合作社因调整发展规划等原因未实施该项目,经乡镇推荐,主体申报,推荐三原渠岸张程蔬菜专业合作社、三原王胡紫悠种植家庭农场实施该项目。拟实施农业专项资金经营主体5家。现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干部群众均可实事求是向三原县农经站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三原县农经站

受理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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