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6#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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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6#门卫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新吴区教师发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6门卫)
建设位置:
新吴区江溪街道泰山路以北春明路以西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
幢数
层数
备注
(米)
(米)
(米)
(平方米)
6门卫
1
20.8
9.45
23.6
162
其中保温层2平方米
合计
162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162
其中保温层2平方米
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0
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60
02939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2
保温层
本证及附件批准工程所坐落土地的使用 (略) 新吴区教师发展中心原
(略) 新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本证及附件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归属。本证及
说明
附件不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本证及附件批准的建构筑物建成后的产权归
属以产权登记机构认定为准。
规定事项:
1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报我局验线:地下工程基础完工时施工至0.00,必须报我局基础验线。
2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报我局规划核实。
3
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及有关部门意见进行建设。
4
污水管网室外环境工程须与主体同步实施,同时进行规划核实。
5本项目应批后公示。开工前,在建设工程工地现场对外的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
行政
(略) 行政审批高
2023年9月28
(略) 新吴区教师发 (略) 新吴区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单位个人
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秦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6门卫)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位置
新吴区江溪街道秦山路以北春明路以西
总建筑面积:162平方米。
建设规模
建字第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件一份
附图一份
本项目代码为:2209-*-8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本证及附件牡准工程所坐落土地的使用 (略) 新吴区教
师发展 (略) 新区教有管理服务中心,本证及附件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归属。本证及附件不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
,本证及附件批准的建构筑物建成后的产权归属以产权登
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
记机构认定为准。
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略) 行局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发证机关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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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略) 新吴区教师发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6门卫)
建设位置:
新吴区江溪街道泰山路以北春明路以西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
幢数
层数
备注
(米)
(米)
(米)
(平方米)
6门卫
1
20.8
9.45
23.6
162
其中保温层2平方米
合计
162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162
其中保温层2平方米
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0
建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60
02939
总建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2
保温层
本证及附件批准工程所坐落土地的使用 (略) 新吴区教师发展中心原
(略) 新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本证及附件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归属。本证及
说明
附件不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本证及附件批准的建构筑物建成后的产权归
属以产权登记机构认定为准。
规定事项:
1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报我局验线:地下工程基础完工时施工至0.00,必须报我局基础验线。
2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报我局规划核实。
3
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及有关部门意见进行建设。
4
污水管网室外环境工程须与主体同步实施,同时进行规划核实。
5本项目应批后公示。开工前,在建设工程工地现场对外的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
行政
(略) 行政审批高
2023年9月28
(略) 新吴区教师发 (略) 新吴区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单位个人
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秦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6门卫)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位置
新吴区江溪街道秦山路以北春明路以西
总建筑面积:162平方米。
建设规模
建字第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件一份
附图一份
本项目代码为:2209-*-8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本证及附件牡准工程所坐落土地的使用 (略) 新吴区教
师发展 (略) 新区教有管理服务中心,本证及附件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归属。本证及附件不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
,本证及附件批准的建构筑物建成后的产权归属以产权登
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
记机构认定为准。
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略) 行局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发证机关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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