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规地(2023)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 | | | 用 地 单 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士林华苑二期项目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黄府土〔2023〕4号 | 用 地 位 置 | 黄浦区老西门街道东至望云路,南至蓬莱路,西至河南南路,北至复兴东路 | 用 地 面 积 | 350.5 | 土 地 用 途 |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 建 设 规 模 | 90917.92 | 土地取得方式 | 出让土地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士林华苑二期项目的决定》(编号: 沪规划资源许地〔2023〕92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