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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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08号4号楼B栋8层,租赁(苏州创药生物 (略) 的厂房)面积为888.39m2,开展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员工22人。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水浴与冰浴废水、间接灭菌废水和辅助清洗废水(未接触物料)等公辅废水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与器皿清洗废水收集后按危废委外处置。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室配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高68m),其他少量废气均在室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研发设备和公辅设备等噪声源采取室内设置、合理布局等消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实验室耗材、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室空置区域设有危废暂存区2m2,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由出租方统一设置的危废仓库(占用面积5m2)暂存,危废仓库设置了防漏措施、规范的环保标志和监控摄像头,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小鼠日常饲养及废弃物处置全部委托给中科苏 (略) 统一处理,小鼠尸体不在本项目实验室内暂存(详见附件实验室动物综合管理及研究技术服务)。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材、废滤材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2m2,最终统一由出租方委外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5m2。生活垃圾由出租方组织环卫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3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08号4号楼B栋8层

联系人:李博

邮箱:*@*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q8w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08号4号楼B栋8层,租赁(苏州创药生物 (略) 的厂房)面积为888.39m2,开展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员工22人。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水浴与冰浴废水、间接灭菌废水和辅助清洗废水(未接触物料)等公辅废水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与器皿清洗废水收集后按危废委外处置。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室配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高68m),其他少量废气均在室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研发设备和公辅设备等噪声源采取室内设置、合理布局等消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实验室耗材、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室空置区域设有危废暂存区2m2,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由出租方统一设置的危废仓库(占用面积5m2)暂存,危废仓库设置了防漏措施、规范的环保标志和监控摄像头,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小鼠日常饲养及废弃物处置全部委托给中科苏 (略) 统一处理,小鼠尸体不在本项目实验室内暂存(详见附件实验室动物综合管理及研究技术服务)。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材、废滤材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2m2,最终统一由出租方委外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5m2。生活垃圾由出租方组织环卫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3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08号4号楼B栋8层

联系人:李博

邮箱:*@*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普米斯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免疫细胞、抗体分析/筛选研发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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