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套除尘脱硫脱硝及VOCs处理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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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套除尘脱硫脱硝及VOCs处理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 (略) 年产150套除尘脱硫脱硝及VOCs处理设备生产线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B013地块(东至壮志路,北至龙吟路)

浙江 (略)

项目以铸铝件、钢材、铸铁件、不锈钢材、尼龙塑料板、油性漆、稀释剂、水性漆、设备配件、焊丝焊条、氧气、*炔、二氧化碳混合气、皂化油等为原辅料,通过下料、精加工、焊接修磨、喷漆晾干、组装调试、检验等工序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设备和VOCs处理设备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废气:金属粉尘、塑料粉尘:自身重力沉降在车间地面,定期清扫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确保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切割烟尘:增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增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涂装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和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3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 (略) 年产150套除尘脱硫脱硝及VOCs处理设备生产线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B013地块(东至壮志路,北至龙吟路)

浙江 (略)

项目以铸铝件、钢材、铸铁件、不锈钢材、尼龙塑料板、油性漆、稀释剂、水性漆、设备配件、焊丝焊条、氧气、*炔、二氧化碳混合气、皂化油等为原辅料,通过下料、精加工、焊接修磨、喷漆晾干、组装调试、检验等工序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设备和VOCs处理设备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废气:金属粉尘、塑料粉尘:自身重力沉降在车间地面,定期清扫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确保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切割烟尘:增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增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涂装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和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3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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