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阶段性:年产5000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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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阶段性:年产5000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9月25日,湖北锦 (略) 根据《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阶段性: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锦 (略) 租用咸丰县白水坝工业园厂房8901 m2,规划投资10300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2条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负极石墨材料2万吨。

根据环评,项目建设2条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总产能为年产2万吨负极石墨材料。建 (略) 场行情及资金周转情况分阶段建设该环评项目,实行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验收一批。第一阶段建设1条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办公室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投料站、VC混合机、电磁式粉体磁选机、超声振动筛、叉车、包装机、空压机、风机、行车、冷却塔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湖北锦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4月3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3]6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

该阶段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投入试运行,2023年5月1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概算103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项目实际总投资4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2%。

4、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湖北锦 (略) 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第一阶段):1条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往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忠建河。冷却塔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设备进料、出料废气。

项目车间密闭,物料输送为负压输送,进料、出料设备呼吸口安装烧结金属过滤器,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品、除磁杂质、废润滑油等。

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除磁杂质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约0.01 t/a)自行用于降级设备保养,无暂存。

5、环境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湖北华正 (略) 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3]第464号)表明: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

验收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阶段性: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

建设地点: (略) 恩施州咸丰县高乐山镇白水坝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湖北锦 (略) ;

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舒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湖北锦 (略) 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2023年9月25日,湖北锦 (略) 根据《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阶段性: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锦 (略) 租用咸丰县白水坝工业园厂房8901 m2,规划投资10300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2条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负极石墨材料2万吨。

根据环评,项目建设2条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总产能为年产2万吨负极石墨材料。建 (略) 场行情及资金周转情况分阶段建设该环评项目,实行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验收一批。第一阶段建设1条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办公室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投料站、VC混合机、电磁式粉体磁选机、超声振动筛、叉车、包装机、空压机、风机、行车、冷却塔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湖北锦 (略) 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4月3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3]6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

该阶段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投入试运行,2023年5月1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概算103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项目实际总投资4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2%。

4、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湖北锦 (略) 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第一阶段):1条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往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忠建河。冷却塔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设备进料、出料废气。

项目车间密闭,物料输送为负压输送,进料、出料设备呼吸口安装烧结金属过滤器,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品、除磁杂质、废润滑油等。

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除磁杂质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约0.01 t/a)自行用于降级设备保养,无暂存。

5、环境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湖北华正 (略) 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3]第464号)表明: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

验收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阶段性:年产5000吨负极石墨材料);

建设地点: (略) 恩施州咸丰县高乐山镇白水坝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湖北锦 (略) ;

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舒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湖北锦 (略) 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筛分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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