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研发制造及塑料型材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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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装备研发制造及塑料型材加工项目

项目:个体防护装备研发制造及塑料型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高玛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地理位置: (略) 武进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号) 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 160号) ,建设单位常州高玛 (略) 于2023年9月28日成立了验收组,对个体防护装备研发制造及塑料型材加工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形成水土保持验收意见如下:

建设单位补充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主体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特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0.6~2023.11.1

联系人及电话: 吕军军 *


,江苏, (略) ,武进区,常州

项目:个体防护装备研发制造及塑料型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高玛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地理位置: (略) 武进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号) 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 160号) ,建设单位常州高玛 (略) 于2023年9月28日成立了验收组,对个体防护装备研发制造及塑料型材加工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形成水土保持验收意见如下:

建设单位补充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主体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特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0.6~2023.11.1

联系人及电话: 吕军军 *


,江苏, (略) ,武进区,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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