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3年 9月9日,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 (略) 组织召开《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 (略) 玉州区南江街道分界村马路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0"20.33",北纬22°33"29.52",项目东面为387县道,隔道东南面约30m为大洋塘居民点;南面约10m为分界村居民点;西面为临街商铺;北面406县道,隔道路对面为玉林机动车考试场,北面约50m为马路圩居民点。
项目为改建项目,改建内容主要为拆除原有的站房、加油机罩棚等设施,并新建站房、加油机罩棚及其配套设施,拆除原有的2个埋地单层油罐(总罐容60m3,折合汽油容积45m3),更换为4个埋地卧式SF 双层罐,并完善防渗设施,其中30m3 92#汽油储罐1个、30m3 95#汽油储罐1个、30m3 柴油储罐2个,总罐容120 m3,折合汽油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规模。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油品销售量由原有项目的1144t/a(其中汽油864t/a,柴油280t/a) 增加至1430t/a(其中汽油1080 t/a、柴油350t/a)。
(2)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于2020年12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17日, (略) 玉州区环境保护局以《 (略) 玉州区环境保护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区环项〔2020〕5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
①初期雨水
加油区占地面积约0.07顷,则项目前10分钟初期雨水量约为6.8m3。主要污染物是少量油污及悬浮物。项目建设一座8m3隔油沉淀池,以满足初期雨水收集需要。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12m3/d,408.8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
③地面冲洗水
项目地面冲洗水总产生量为1.12m3/次,26.88m3/a,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等,项目营运期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站内场地洒水降尘,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和加油车辆进出场汽车尾气。
①挥发的油气
加油站的油气污染主要是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如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油枪加油时油气的外泄和挥发,以及汽车油箱满溢或加油操作疏忽造成的泄漏等。这些油气的挥发物在加油站周围挥发,促使加油站附近的非*烷总烃含量较高。项目安装了卸油、加油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对油气进行控制,且本项目油气回收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均要符合《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Q/SH0117-2007)的标准。根据《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Q/SH0117-2007),油气回收系统对储油罐、卸油和加油过程中的油气回收率可达95%以上。
②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扬尘
各类运输车辆进出加油站会产生汽车尾气及扬尘,一般会造成局部的尾气浓度增大。不同工况条件下汽车排气中的 CO、NO2 的浓度变化情况也不同,空挡、减速时排放的尾气中的CO、NO2 的浓度比正常行驶时较高,本项目四周相对较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一般不会形成局部积聚。项目应及时对加油站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并设置减速标识警示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可大大减少进出车辆产生的扬尘。
(3)噪声污染防治
营运期噪声来源有:加油机和潜油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声级约为70dB(A),汽车进入加油站的噪声强度在 55~75dBA 之间。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墙体阻隔、采取减震、设置绿化带、悬挂限速禁鸣标志和设置减速带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油渣、油罐清洗过程的油泥、废抹布和手套等。
①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8人,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客流量最高日100人/d计,垃圾按0.1kg/人/d计算,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4kg/d,5.11t/a。统一收集至站内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外排。
②含油抹布、手套
项目含油抹布、手套平均年产生量约为0.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可豁免的危险废物,可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项目含油抹布、手套单独集中收集,再与项目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③隔油沉淀池油渣
项目隔油沉淀池主要收集处理初期含油雨水和地面清洗水。油渣主要为废水中的SS和石油类,根据现有项目的运行情况,项目油渣产生量约为0.05t/a,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油渣定期清掏后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④油罐清洗过程的油泥
项目油罐一般5~10年清洗一次,每次清洗产生约0.2t的清洗废物,通过真空泵提取后装入钢制桶内经妥善收集存放后,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厂界下风向各监测点位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限值。
(3)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油气回收装置的监测值均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值。
(5)一般固废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验收报告 - 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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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3年 9月9日,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 (略) 组织召开《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 (略) 玉州区南江街道分界村马路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0"20.33",北纬22°33"29.52",项目东面为387县道,隔道东南面约30m为大洋塘居民点;南面约10m为分界村居民点;西面为临街商铺;北面406县道,隔道路对面为玉林机动车考试场,北面约50m为马路圩居民点。
项目为改建项目,改建内容主要为拆除原有的站房、加油机罩棚等设施,并新建站房、加油机罩棚及其配套设施,拆除原有的2个埋地单层油罐(总罐容60m3,折合汽油容积45m3),更换为4个埋地卧式SF 双层罐,并完善防渗设施,其中30m3 92#汽油储罐1个、30m3 95#汽油储罐1个、30m3 柴油储罐2个,总罐容120 m3,折合汽油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规模。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油品销售量由原有项目的1144t/a(其中汽油864t/a,柴油280t/a) 增加至1430t/a(其中汽油1080 t/a、柴油350t/a)。
(2)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于2020年12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17日, (略) 玉州区环境保护局以《 (略) 玉州区环境保护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区环项〔2020〕5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
①初期雨水
加油区占地面积约0.07顷,则项目前10分钟初期雨水量约为6.8m3。主要污染物是少量油污及悬浮物。项目建设一座8m3隔油沉淀池,以满足初期雨水收集需要。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12m3/d,408.8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
③地面冲洗水
项目地面冲洗水总产生量为1.12m3/次,26.88m3/a,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等,项目营运期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站内场地洒水降尘,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和加油车辆进出场汽车尾气。
①挥发的油气
加油站的油气污染主要是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如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油枪加油时油气的外泄和挥发,以及汽车油箱满溢或加油操作疏忽造成的泄漏等。这些油气的挥发物在加油站周围挥发,促使加油站附近的非*烷总烃含量较高。项目安装了卸油、加油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对油气进行控制,且本项目油气回收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均要符合《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Q/SH0117-2007)的标准。根据《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Q/SH0117-2007),油气回收系统对储油罐、卸油和加油过程中的油气回收率可达95%以上。
②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扬尘
各类运输车辆进出加油站会产生汽车尾气及扬尘,一般会造成局部的尾气浓度增大。不同工况条件下汽车排气中的 CO、NO2 的浓度变化情况也不同,空挡、减速时排放的尾气中的CO、NO2 的浓度比正常行驶时较高,本项目四周相对较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一般不会形成局部积聚。项目应及时对加油站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并设置减速标识警示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可大大减少进出车辆产生的扬尘。
(3)噪声污染防治
营运期噪声来源有:加油机和潜油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声级约为70dB(A),汽车进入加油站的噪声强度在 55~75dBA 之间。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墙体阻隔、采取减震、设置绿化带、悬挂限速禁鸣标志和设置减速带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油渣、油罐清洗过程的油泥、废抹布和手套等。
①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8人,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客流量最高日100人/d计,垃圾按0.1kg/人/d计算,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4kg/d,5.11t/a。统一收集至站内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外排。
②含油抹布、手套
项目含油抹布、手套平均年产生量约为0.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可豁免的危险废物,可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项目含油抹布、手套单独集中收集,再与项目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③隔油沉淀池油渣
项目隔油沉淀池主要收集处理初期含油雨水和地面清洗水。油渣主要为废水中的SS和石油类,根据现有项目的运行情况,项目油渣产生量约为0.05t/a,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油渣定期清掏后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④油罐清洗过程的油泥
项目油罐一般5~10年清洗一次,每次清洗产生约0.2t的清洗废物,通过真空泵提取后装入钢制桶内经妥善收集存放后,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厂界下风向各监测点位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限值。
(3)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油气回收装置的监测值均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值。
(5)一般固废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略) 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马路圩加油站项目验收报告 - 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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