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绿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东营市绿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略) 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略) 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12日取得利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利环审[2016]7号),本项目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发生变动,导致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量均增加。
根据《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本项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我公司决定对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重新报批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地理位置: (略) 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东北部,陈付路以北,草桥沟东干流以西。
建设性质:重新报批
建设内容:根据公司实际发展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总设计工业废水处理规模10000t/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 5000t/d,采用“接收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好氧+二沉池”的处理工艺,二期处理规模为5000t/d,采用“缓冲池+调节池+预芬顿池+预芬顿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水解酸化沉淀池+缺氧+好氧+二沉+后芬顿池+后芬顿反应沉淀池+储泥池”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变,工业污水经过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东北部,陈付路以北,草桥沟东干流以西
邮编:*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略) (略)
(略) (略) 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略) 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12日取得利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利环审[2016]7号),本项目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发生变动,导致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量均增加。
根据《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本项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我公司决定对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重新报批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陈庄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地理位置: (略) 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东北部,陈付路以北,草桥沟东干流以西。
建设性质:重新报批
建设内容:根据公司实际发展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总设计工业废水处理规模10000t/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 5000t/d,采用“接收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好氧+二沉池”的处理工艺,二期处理规模为5000t/d,采用“缓冲池+调节池+预芬顿池+预芬顿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水解酸化沉淀池+缺氧+好氧+二沉+后芬顿池+后芬顿反应沉淀池+储泥池”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变,工业污水经过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东北部,陈付路以北,草桥沟东干流以西
邮编:*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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