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
关于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
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丹政函〔2023〕10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依据合理,基本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工程方案基本可行,深度基本满足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 (略) 道西北侧、薛津社区中心警务室西南侧,项目占地173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71.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1栋为民服务中心,共计3层,涵盖服务大厅、群众工作站、社会事务工作站、民生保障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及文化卫生工作站等,并配套建设管网、绿化、停车场等。
三、项目建设周期:9个月。
四、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概算投资103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8.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3.6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下阶段应结合专家组意见,对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完备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
工程概算表
2023年09月8日
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丹政函〔2023〕10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依据合理,基本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工程方案基本可行,深度基本满足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 (略) 道西北侧、薛津社区中心警务室西南侧,项目占地173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71.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1栋为民服务中心,共计3层,涵盖服务大厅、群众工作站、社会事务工作站、民生保障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及文化卫生工作站等,并配套建设管网、绿化、停车场等。
三、项目建设周期:9个月。
四、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概算投资103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8.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3.6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下阶段应结合专家组意见,对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完备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博望区丹阳镇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
工程概算表
2023年0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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