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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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宁江区

(略) 绿源 (略)

中环赢创(吉林) (略)

该项 (略) 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北区,为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生产设备,改造油泥油土仓,分为油泥油土储存区和医疗废物储存区,不新增占地。年处理医疗废物2000t,调整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将HW49其他废物类别由11654t/a调整为10794t/a。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废水、暂存箱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系统废水、职工生活废水排至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余热锅炉废水直接排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所有废水须满足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定期排放至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焚烧尾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急冷塔+文丘里干式装置+布袋除尘器+两级湿法脱酸”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标准要求。

医疗废物存储区采用DBD高能等离子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的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门窗、减震垫,针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废活性炭、废布袋、炉渣、飞灰、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废活性炭、废布袋依托原有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炉渣、飞灰、废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分区防渗,定期进行检查,依托原有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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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宁江区

(略) 绿源 (略)

中环赢创(吉林) (略)

该项 (略) 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北区,为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生产设备,改造油泥油土仓,分为油泥油土储存区和医疗废物储存区,不新增占地。年处理医疗废物2000t,调整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将HW49其他废物类别由11654t/a调整为10794t/a。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废水、暂存箱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系统废水、职工生活废水排至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余热锅炉废水直接排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所有废水须满足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定期排放至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焚烧尾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急冷塔+文丘里干式装置+布袋除尘器+两级湿法脱酸”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标准要求。

医疗废物存储区采用DBD高能等离子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的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门窗、减震垫,针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废活性炭、废布袋、炉渣、飞灰、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废活性炭、废布袋依托原有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炉渣、飞灰、废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分区防渗,定期进行检查,依托原有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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