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号关于南丹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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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号关于南丹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环丹审[2023]11 号关于南丹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18:12 来源: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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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2023〕11号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广西大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南丹月里光伏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位于广西壮族 (略) 南丹县月里镇巴峨村、播闹村(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07°15′0.63202″,北纬25°28′53.93089″)。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2841亩,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29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67.58MWp。设计安装*块570Wp高效单晶双面N型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共分为44个发电单元,其中32个3.3MW的光伏发电单元,10个2.5MW的光伏发电单元,2个1.6MW的光伏发电单元,每个标准3.3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33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11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每个标准2.5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25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8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每个标准1.6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16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5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电站共配置44台箱式变压器和430台组串式逆变器。预计电站首年上网电量为17054.34万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17.66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6227.4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968.21h。

该项目不新建升压站,升压站依托南丹立外光伏项目现有升压站,升压站内建设安装1台容量为150MVA和1台220MVA的220/37kV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光伏场区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1号220kV升压站#2主变35kV侧的BH1~BH6光伏进线柜,最终以1回220kV线路送至拉王220kV升压站220kV侧。

项目总投资73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0.19%。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确定的坐标点位开展项目的施工,严禁跨越至环境敏感区、生态管控区施工的行为发生。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必须严格紧密与环评衔接。

(二)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暴雨径流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应通过沉淀池处理后降尘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不得用清洗剂等化学物品,清洗废水中污染物以SS为主,用于光伏场区植被与作物的灌溉。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等电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无强噪声源。本工程逆变器均由电子元器件组成,容量小,其运行产生的噪声很小,因此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值。

(四)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工程弃渣经集中收集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等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工程弃渣进行分类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施工工程弃渣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丹拉王光伏、立外光伏、六寨光伏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南丹县人民政府。

抄送:月里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

分送: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日印发


关联文件:

河环丹审[2023]11 号关于南丹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18:12 来源: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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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2023〕11号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广西大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南丹月里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南丹月里光伏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位于广西壮族 (略) 南丹县月里镇巴峨村、播闹村(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07°15′0.63202″,北纬25°28′53.93089″)。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2841亩,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29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67.58MWp。设计安装*块570Wp高效单晶双面N型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共分为44个发电单元,其中32个3.3MW的光伏发电单元,10个2.5MW的光伏发电单元,2个1.6MW的光伏发电单元,每个标准3.3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33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11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每个标准2.5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25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8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每个标准1.6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16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5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电站共配置44台箱式变压器和430台组串式逆变器。预计电站首年上网电量为17054.34万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17.66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6227.4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968.21h。

该项目不新建升压站,升压站依托南丹立外光伏项目现有升压站,升压站内建设安装1台容量为150MVA和1台220MVA的220/37kV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光伏场区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1号220kV升压站#2主变35kV侧的BH1~BH6光伏进线柜,最终以1回220kV线路送至拉王220kV升压站220kV侧。

项目总投资73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0.19%。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确定的坐标点位开展项目的施工,严禁跨越至环境敏感区、生态管控区施工的行为发生。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必须严格紧密与环评衔接。

(二)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暴雨径流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应通过沉淀池处理后降尘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不得用清洗剂等化学物品,清洗废水中污染物以SS为主,用于光伏场区植被与作物的灌溉。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等电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无强噪声源。本工程逆变器均由电子元器件组成,容量小,其运行产生的噪声很小,因此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值。

(四)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工程弃渣经集中收集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等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工程弃渣进行分类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施工工程弃渣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丹拉王光伏、立外光伏、六寨光伏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南丹县人民政府。

抄送:月里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

分送: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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