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号关于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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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号关于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环丹审[2023]7号关于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9-28 18:25 来源: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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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2023〕7号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广西大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位于广西壮族 (略) 南丹县(区)月里镇上稿村,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07°18′50.68558″,北纬25°26′36.05364″;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107°18′31.22261″,北纬25°23′3.27606″。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4574亩,其中升压站建设区占地面积约8.2亩。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99.2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62.42MWp。设计安装*块570Wp高效单晶双面N型光伏组件。共分为62个发电单元,其中57个3.3MW的光伏发电单元,4个2.5MW的光伏发电单元,1个1.6MW的光伏发电单元,每个标准3.3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33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11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每个标准2.5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25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8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标准1.6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16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5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电站共配置62台箱式变压器和664台组串式逆变器。同时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安装2台容量为100MVA的220/37kV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光伏区通过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拉王220kV升压站#1主变35kV侧的AH1~AH5、#2主变35kV侧的BH1~BH5光伏进线柜。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2%。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确定的坐标点位开展项目的施工,严禁跨越至环境敏感区、生态管控区施工的行为发生。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必须严格紧密与环评衔接。

(二)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暴雨径流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应通过沉淀池处理后降尘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不得用清洗剂等化学物品,清洗废水中污染物以SS为主,清洗水自然滴落,用于光伏场区植被与作物的灌溉。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升压站的主变压器、散热器以及光伏阵列区配套的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项目应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四)该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施工工程弃渣。施工工程弃渣经集中收集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修时替换的废弃太阳能电池板、废旧蓄电池,箱变事故排油,以及35kV集电线路检修时可能产生的少量检修废物、少量废含油抹布。项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少量未能分类收集、已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升压站应按照环评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丹拉王光伏、立外光伏、六寨光伏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的要求建设和运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丹拉王光伏、立外光伏、六寨光伏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南丹县人民政府。

抄送:月里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

分送: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


关联文件:

河环丹审[2023]7号关于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9-28 18:25 来源: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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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丹审〔2023〕7号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广西大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南丹拉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位于广西壮族 (略) 南丹县(区)月里镇上稿村,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07°18′50.68558″,北纬25°26′36.05364″;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107°18′31.22261″,北纬25°23′3.27606″。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4574亩,其中升压站建设区占地面积约8.2亩。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99.2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62.42MWp。设计安装*块570Wp高效单晶双面N型光伏组件。共分为62个发电单元,其中57个3.3MW的光伏发电单元,4个2.5MW的光伏发电单元,1个1.6MW的光伏发电单元,每个标准3.3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33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11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每个标准2.5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25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8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标准1.6MW发电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160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和5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电站共配置62台箱式变压器和664台组串式逆变器。同时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安装2台容量为100MVA的220/37kV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光伏区通过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拉王220kV升压站#1主变35kV侧的AH1~AH5、#2主变35kV侧的BH1~BH5光伏进线柜。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2%。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确定的坐标点位开展项目的施工,严禁跨越至环境敏感区、生态管控区施工的行为发生。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必须严格紧密与环评衔接。

(二)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暴雨径流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应通过沉淀池处理后降尘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不得用清洗剂等化学物品,清洗废水中污染物以SS为主,清洗水自然滴落,用于光伏场区植被与作物的灌溉。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升压站的主变压器、散热器以及光伏阵列区配套的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项目应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四)该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施工工程弃渣。施工工程弃渣经集中收集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修时替换的废弃太阳能电池板、废旧蓄电池,箱变事故排油,以及35kV集电线路检修时可能产生的少量检修废物、少量废含油抹布。项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少量未能分类收集、已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升压站应按照环评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丹拉王光伏、立外光伏、六寨光伏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的要求建设和运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丹拉王光伏、立外光伏、六寨光伏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南丹县人民政府。

抄送:月里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

分送: (略) 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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