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光大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地址: (略) 丰县盐电路1号
占地面积:在原有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优先保障当地生活垃圾全量化处理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含市政污泥)、厨余残渣,本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不改变原有总设计处理垃圾能力1000吨/日,其中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含市政污泥)数量不超过总设计处理能力的30%,厨余残渣处理数量不超过总设计处理能力的10%。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废气:本项目技改后,不改变现有的总设计处理垃圾能力1000吨/日,只改变焚烧原料种类。掺烧的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考虑燃烧最大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和总量不发生变化,现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工艺为“SNCR+P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可以满足技改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废水:本项目技改后,不改变现有的总设计处理垃圾能力1000吨/日,只改变焚烧原料种类。一般工业固废在贮存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渗滤液,因此技改后全厂废水产生情况基本不变。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情况,现有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膜(NF)系统+反渗透(RO)+碟管式反渗透(DTRO)”)能满足技改后的需求。
固废:本项目技改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均基本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本项目技改后现有渣坑及飞灰仓容量充足,能够满足本技改项目存储需求。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本技改项目无新增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与技改前保持一致,可满足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丰县盐电路1号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链接: http://**-boNcMMiEsg 提取码: qb37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