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宇桓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山市宇桓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略) 小榄镇为民路91号一楼及三楼部分(项目中心位置E113°20′1.120″,N22°36′9.720″)。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家具件及家具塑料件的表面处理加工生产,年产家具五金件2289.6万件、家具塑料件73.3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项目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基本符合防渗、防漏、防洪的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扫砂工序废气,天然气燃烧、电泳、喷漆及固化废气,喷粉工序废气,吹尘废气和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扫砂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扫砂工序废气由2套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G1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为50000m3/h。
天然气燃烧、电泳、喷漆及固化废气污染物为总VOCs、臭气浓度、烟气黑度、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漆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的喷漆后固化废气、燃烧废气1#汇合后进入“水喷淋(自带除雾器)”处理;电泳废气、喷粉后固化废气、燃烧废气2#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通过“水喷淋(自带除雾器)”处理。经2套“水喷淋(自带除雾器)”处理后的废气汇合一起并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机风量50000m3/h;未被收集的电泳、喷漆、固化、燃烧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粉生产线产生喷粉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喷粉废气通过喷粉柜内自带滤芯回收后再进入滤芯除尘器二次回收后由1根15米排气筒G3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为20000m3/h。
吹尘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吹尘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与产品运输,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生产废料、水喷淋沉渣、一般废包装物、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除油废液、碱洗废液、电泳废液、陶化废液、废漆渣、干污泥、废RO膜、废超滤膜、废滤芯、废过滤砂、废包装物(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电泳漆包装桶、片碱包装袋)、除油、陶化及电泳槽沉渣、污水系统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生产废料、水喷淋沉渣、一般废包装物、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除油废液、碱洗废液、电泳废液、陶化废液、废漆渣、干污泥、废RO膜、废超滤膜、废滤芯、废过滤砂、废包装物(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电泳漆包装桶、片碱包装袋)、除油、陶化及电泳槽沉渣、污水系统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0052-L),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1月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2日。
(略) (略)
2023年10月7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 (略) (略) (略) 小榄镇为民路91号一楼及三楼部分(项目中心位置E113°20′1.120″,N22°36′9.720″)。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家具件及家具塑料件的表面处理加工生产,年产家具五金件2289.6万件、家具塑料件73.3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项目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基本符合防渗、防漏、防洪的要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扫砂工序废气,天然气燃烧、电泳、喷漆及固化废气,喷粉工序废气,吹尘废气和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扫砂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扫砂工序废气由2套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G1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为50000m3/h。
天然气燃烧、电泳、喷漆及固化废气污染物为总VOCs、臭气浓度、烟气黑度、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漆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的喷漆后固化废气、燃烧废气1#汇合后进入“水喷淋(自带除雾器)”处理;电泳废气、喷粉后固化废气、燃烧废气2#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通过“水喷淋(自带除雾器)”处理。经2套“水喷淋(自带除雾器)”处理后的废气汇合一起并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机风量50000m3/h;未被收集的电泳、喷漆、固化、燃烧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粉生产线产生喷粉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喷粉废气通过喷粉柜内自带滤芯回收后再进入滤芯除尘器二次回收后由1根15米排气筒G3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为20000m3/h。
吹尘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吹尘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与产品运输,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生产废料、水喷淋沉渣、一般废包装物、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除油废液、碱洗废液、电泳废液、陶化废液、废漆渣、干污泥、废RO膜、废超滤膜、废滤芯、废过滤砂、废包装物(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电泳漆包装桶、片碱包装袋)、除油、陶化及电泳槽沉渣、污水系统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生产废料、水喷淋沉渣、一般废包装物、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除油废液、碱洗废液、电泳废液、陶化废液、废漆渣、干污泥、废RO膜、废超滤膜、废滤芯、废过滤砂、废包装物(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电泳漆包装桶、片碱包装袋)、除油、陶化及电泳槽沉渣、污水系统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0052-L),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1月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2日。
(略) (略)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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