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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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0万只胶芯线轴项目

德清县乾元镇华宝街288号7号楼

(略)

(略) 拟投资实施年产4000万只胶芯线轴项目,项目选址于德清县乾元镇华宝街288号7号楼101室,总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投产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4000万只胶芯线轴。

本项目不涉及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集中破碎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设置规范的危废、固废暂存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不外排。


*-45032-20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0万只胶芯线轴项目

德清县乾元镇华宝街288号7号楼

(略)

(略) 拟投资实施年产4000万只胶芯线轴项目,项目选址于德清县乾元镇华宝街288号7号楼101室,总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投产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4000万只胶芯线轴。

本项目不涉及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集中破碎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设置规范的危废、固废暂存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不外排。


*-45032-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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