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略) 徐汇区教育局
(略) 徐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略)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徐汇区民政局
(略) 徐汇区财政局
(略)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徐汇区残疾人联合会
徐教〔2022〕62号
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切实加强徐汇特殊教育工作,深化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和《 (略) 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略) 徐汇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24年,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优化各学段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每一位特殊儿童得到科学适宜的教育安置;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幼儿入园率持续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100%,高中教育阶段残疾青少年入学率提高至75%;区域融合教育三级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施普特联动,为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提供适切的教育教学和相关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医教结合长效机制的作用,深化医教结合服务内涵,落实各学段特殊儿童青少年“一人一案”,加强康复、保健服务,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品质; 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特殊教育规律,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课程实施,落实多元化、全流程的残疾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特殊教育保障进一步加强,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和资源教室配备率均达到100%,积极创设无障碍人文关怀环境,打造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全面建设与区域“卓越教育”相契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让每一个特殊儿童都绽放光彩。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教育体系,促进全学段特殊教育优质发展
1.优化学前特殊教育点建设。进一步提高特殊幼儿入园率,积极推进学前融合教育,拓展服务对象,将发育迟缓儿童纳入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发挥街镇学前特教点辐射作用,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特殊幼儿随班就读。整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力量,共同对特殊幼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2.完善义务教育办学布局。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的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读,应融尽融。按需在具备办学条件的普通学校举办特教班,学校应根据残疾学生人数按年龄段合理编班。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辐射力量,更好地满足残疾学生就近就便入学需求。规范科学实施送教上门,严格控制送教上门学生比例。
3.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建设。继续办好特殊中职班,优化特殊中职专业设置,提高各类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将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入学率提高至75%。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支持普通高中、普通中职学校接纳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按需提供服务。
4.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积极支持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优化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在深入开展区内聋人高等教育品牌建设的同时,继续探索面向肢残、视障、轻度智障等其他类型残疾大学生的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学台及个别化教育计划平台,拓展平台功能,建立完善各学段特殊儿童青少年的数字化的“一人一案”。将康复、保健服务方案纳入“一人一案”,并加强各类评估结果的应用。
3.提供精准保健服务。明确残疾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各方工作职责。加强对特殊儿童的体质监测和运动干预策略的研究及对特异体质学生健康问题的医教结合干预。强化对特殊儿童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饮食与运动、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的管理,提升保健服务质量。将特殊教育学校个别化保健服务经验各学段、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辐射。
(四)完善支持网络,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支撑
1.提升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能级。将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纳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全学段巡回指导。强化巡回指导教师专业研修,持续提升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培训、研究与服务的能力。 (略) 视障、听障、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提高专业支持质量。
2.建设区域三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体系。建设运作“区-学区-学校”三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体系,打造区级融合教育资源库。依托学区化办学平台,将学区组长校、市区融合教育示范校打造为片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发挥专职特教教师力量,积累校本化课程资源。
3.按需升级信息平台。整合优化各类资源,打造“一站式”信息化门户。升级区特殊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个别化教育计划平台与随班就读学业评估工具建设和应用,形成数字化的“一人一案”。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阶梯式发展支持平台,优化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管理平台运作,强化特殊教育教师管理。配合区域三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体系建设,升级特殊教育资源库,推动优质资源建设。
4.强化专业资源建设。充分运用备课软件、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等数字化方式,开发与国家新课程新教材配套的教学资源,拓展区本融合教育课程实施资源,丰富学前特殊教育、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及家庭教育指导资源。
(五)加强队*建设,提升全体教师特殊教育能力
1.配足专业教师。 (略) 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各类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校医和专职康复教师。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100%配备专职特教教师,随班就读学生数量较多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职特教教师配备人数。学前特教班每班配备2名特教专任教师和2名保育员,学前特教点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接纳随班就读幼儿的幼儿园按园区增配保育员,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普通中小学和中职校特教班根据班额合理配备特教专任教师,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学科教师和保育员。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区内开展融合教育的普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职校的学校数为基数,按规定比例配备专任巡回指导教师,并按需增加兼任巡回指导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工、康复师、助教等教辅人员,满足残疾儿童照护、康复训练、教学辅助等需求。
2.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各学段特教教师岗位培训,扩大岗位培训规模,实现每所融合教育校(园)至少有1人持有特教上岗证。 (略) 、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等部门合力开展面向见与实践能力。依托特殊教育学校专业力量,开展区域保育员特殊教育实务培训,提升区域教学辅助人员的专业水平。
3.保障教师待遇。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确保普通学校、幼儿园在岗专职特教教师(持特殊教育上岗证或专业对口)同等享受15%特殊教育津贴。对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中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专门设置徐汇区教育系统“特教奖”,搭建平台,扩大宣传力度。优化特殊教育教师、保育员及其他相关教辅人员职业晋升通道,积极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环境。
(六)健全管理机制,促进特殊教育持续发展
1.完善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特殊学生招生工作制度的完善,科学评估、合理安置。组建由区招考中心、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三方合作的工作小组,明确各方职责及工作流程,规范各学段特殊学生的招生工作。
2.强化学前特教管理效能。强化区域学前特殊教育的管理,明确并落实区教育部门、教科研部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责。建立健全学前街镇特教班/点管理制度,形成“区-点-园”三级管理网络,厘清各方职责定位,规范对学前特教班/点的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
3.提升融合教育管理品质。夯实普通学校、幼儿园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将融合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综合督导指标以及办学质量评价。健全“区-学区-学校”特殊教育三级管理网络,以学区化项目研究为引领,普特合作,提升区域融合教育管理水平。加强对随班就读、特教班的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区校联动支持体系,为残疾儿童提供分层支持服务。按需统筹调配区内特殊教育资源,加强学区资源共享。搭建平台,在各学段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建设。
4.推进送教上门精细化管理。优化区域送教上门“一主体、双协同、三精准”工作模式,完善送教上门对象的评估认定机制,严格控制送教上门学生比例。通过个别化教育计划研判规范服务形式和内容。积极推动送医与送教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学校资源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提高送教上门工作水平。
5.优化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管理。对接普通高中及普通中职学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支持服务机制。优化特殊中职班的管理机制,依托普通中职学校的专业教学资源,探索融合教学模式。 (略) 级特殊学生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切实解决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工作,明确将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委编办负责做好特殊教育人员力量相关保障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医疗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区教育督导室要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政范围和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内容。
(二)加大经费投入
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特教生均经费、公用经费的投入,专款专用。继续对残疾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日常工作经费的落实,保证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确保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略) 级标准。全面落实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三)强化资源保障
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100%配备资源教室,并根据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优化资源教室空间布局,针对性地配备教具、学具、辅具和信息技术等资源。继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100%配置无障碍厕所(厕位)和坡道。积极创设无障碍信息沟通环境,营造接纳的校园融合环境。建设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场所,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逃生演练规程。推进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各类特殊教育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推动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政策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略) 徐汇区教育局 (略) 徐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徐汇区民政局
(略) 徐汇区财政局 (略)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徐汇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5日
主题词:特殊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略) 徐汇区教育局
(略) 徐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略)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徐汇区民政局
(略) 徐汇区财政局
(略)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徐汇区残疾人联合会
徐教〔2022〕62号
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切实加强徐汇特殊教育工作,深化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和《 (略) 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略) 徐汇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24年,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优化各学段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每一位特殊儿童得到科学适宜的教育安置;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幼儿入园率持续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100%,高中教育阶段残疾青少年入学率提高至75%;区域融合教育三级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施普特联动,为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提供适切的教育教学和相关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医教结合长效机制的作用,深化医教结合服务内涵,落实各学段特殊儿童青少年“一人一案”,加强康复、保健服务,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品质; 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特殊教育规律,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课程实施,落实多元化、全流程的残疾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特殊教育保障进一步加强,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和资源教室配备率均达到100%,积极创设无障碍人文关怀环境,打造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全面建设与区域“卓越教育”相契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让每一个特殊儿童都绽放光彩。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教育体系,促进全学段特殊教育优质发展
1.优化学前特殊教育点建设。进一步提高特殊幼儿入园率,积极推进学前融合教育,拓展服务对象,将发育迟缓儿童纳入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发挥街镇学前特教点辐射作用,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特殊幼儿随班就读。整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力量,共同对特殊幼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2.完善义务教育办学布局。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的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读,应融尽融。按需在具备办学条件的普通学校举办特教班,学校应根据残疾学生人数按年龄段合理编班。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辐射力量,更好地满足残疾学生就近就便入学需求。规范科学实施送教上门,严格控制送教上门学生比例。
3.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建设。继续办好特殊中职班,优化特殊中职专业设置,提高各类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将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入学率提高至75%。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支持普通高中、普通中职学校接纳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按需提供服务。
4.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积极支持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优化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在深入开展区内聋人高等教育品牌建设的同时,继续探索面向肢残、视障、轻度智障等其他类型残疾大学生的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学台及个别化教育计划平台,拓展平台功能,建立完善各学段特殊儿童青少年的数字化的“一人一案”。将康复、保健服务方案纳入“一人一案”,并加强各类评估结果的应用。
3.提供精准保健服务。明确残疾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各方工作职责。加强对特殊儿童的体质监测和运动干预策略的研究及对特异体质学生健康问题的医教结合干预。强化对特殊儿童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饮食与运动、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的管理,提升保健服务质量。将特殊教育学校个别化保健服务经验各学段、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辐射。
(四)完善支持网络,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支撑
1.提升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能级。将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纳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全学段巡回指导。强化巡回指导教师专业研修,持续提升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培训、研究与服务的能力。 (略) 视障、听障、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提高专业支持质量。
2.建设区域三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体系。建设运作“区-学区-学校”三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体系,打造区级融合教育资源库。依托学区化办学平台,将学区组长校、市区融合教育示范校打造为片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发挥专职特教教师力量,积累校本化课程资源。
3.按需升级信息平台。整合优化各类资源,打造“一站式”信息化门户。升级区特殊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个别化教育计划平台与随班就读学业评估工具建设和应用,形成数字化的“一人一案”。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阶梯式发展支持平台,优化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管理平台运作,强化特殊教育教师管理。配合区域三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体系建设,升级特殊教育资源库,推动优质资源建设。
4.强化专业资源建设。充分运用备课软件、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等数字化方式,开发与国家新课程新教材配套的教学资源,拓展区本融合教育课程实施资源,丰富学前特殊教育、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及家庭教育指导资源。
(五)加强队*建设,提升全体教师特殊教育能力
1.配足专业教师。 (略) 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各类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校医和专职康复教师。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100%配备专职特教教师,随班就读学生数量较多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职特教教师配备人数。学前特教班每班配备2名特教专任教师和2名保育员,学前特教点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接纳随班就读幼儿的幼儿园按园区增配保育员,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普通中小学和中职校特教班根据班额合理配备特教专任教师,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学科教师和保育员。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区内开展融合教育的普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职校的学校数为基数,按规定比例配备专任巡回指导教师,并按需增加兼任巡回指导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工、康复师、助教等教辅人员,满足残疾儿童照护、康复训练、教学辅助等需求。
2.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各学段特教教师岗位培训,扩大岗位培训规模,实现每所融合教育校(园)至少有1人持有特教上岗证。 (略) 、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等部门合力开展面向见与实践能力。依托特殊教育学校专业力量,开展区域保育员特殊教育实务培训,提升区域教学辅助人员的专业水平。
3.保障教师待遇。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确保普通学校、幼儿园在岗专职特教教师(持特殊教育上岗证或专业对口)同等享受15%特殊教育津贴。对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中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专门设置徐汇区教育系统“特教奖”,搭建平台,扩大宣传力度。优化特殊教育教师、保育员及其他相关教辅人员职业晋升通道,积极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环境。
(六)健全管理机制,促进特殊教育持续发展
1.完善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特殊学生招生工作制度的完善,科学评估、合理安置。组建由区招考中心、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三方合作的工作小组,明确各方职责及工作流程,规范各学段特殊学生的招生工作。
2.强化学前特教管理效能。强化区域学前特殊教育的管理,明确并落实区教育部门、教科研部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责。建立健全学前街镇特教班/点管理制度,形成“区-点-园”三级管理网络,厘清各方职责定位,规范对学前特教班/点的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
3.提升融合教育管理品质。夯实普通学校、幼儿园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将融合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综合督导指标以及办学质量评价。健全“区-学区-学校”特殊教育三级管理网络,以学区化项目研究为引领,普特合作,提升区域融合教育管理水平。加强对随班就读、特教班的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区校联动支持体系,为残疾儿童提供分层支持服务。按需统筹调配区内特殊教育资源,加强学区资源共享。搭建平台,在各学段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建设。
4.推进送教上门精细化管理。优化区域送教上门“一主体、双协同、三精准”工作模式,完善送教上门对象的评估认定机制,严格控制送教上门学生比例。通过个别化教育计划研判规范服务形式和内容。积极推动送医与送教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学校资源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提高送教上门工作水平。
5.优化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管理。对接普通高中及普通中职学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支持服务机制。优化特殊中职班的管理机制,依托普通中职学校的专业教学资源,探索融合教学模式。 (略) 级特殊学生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切实解决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工作,明确将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委编办负责做好特殊教育人员力量相关保障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医疗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区教育督导室要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政范围和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内容。
(二)加大经费投入
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特教生均经费、公用经费的投入,专款专用。继续对残疾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日常工作经费的落实,保证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确保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略) 级标准。全面落实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三)强化资源保障
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100%配备资源教室,并根据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优化资源教室空间布局,针对性地配备教具、学具、辅具和信息技术等资源。继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100%配置无障碍厕所(厕位)和坡道。积极创设无障碍信息沟通环境,营造接纳的校园融合环境。建设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场所,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逃生演练规程。推进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各类特殊教育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推动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政策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略) 徐汇区教育局 (略) 徐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徐汇区民政局
(略) 徐汇区财政局 (略)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徐汇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5日
主题词:特殊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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