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关于上海市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徐规划资源业〔2023〕11号
(略) 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188N-F-04、188N-F-05、188N-U-04、198A-03、198A-04、198C-02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略) 徐汇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徐土储业〔2023〕38号《关于办理龙华街道198-A-03、198-A-04、188N-F-04、188-N-F-05、188N-U-04、198-C-02地块规划条件核准的请示》及所附的有关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 (略) 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8N-D、188N-E等街坊局部调整》 (略) 有关规定, (略) 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8N-F-04、188N-F-05、188N-U-04、198A-03、198A-04、198C-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188N-F-04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天钥桥路,南至龙启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188N-F-05,北至龙兰路。
(二)地块面积:约525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52。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0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二、188N-F-05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188N-F-04地块,南至龙启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188N-F-04地块。
(二)地块面积:约59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8.02。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2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三、188N-U-04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188N-U-05地块,南至规划公共绿地,西至规划公共绿地、188N-F-05,北至龙启路。
(二)地块面积:约162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商业、办公、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8.1,C8≤38%,C2≤38%,Rr4≥24%。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3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四、198-A-03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喜泰北路,南至龙兰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龙恒路、规划公共绿地。
(二)地块面积:约1049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16。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0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五、198-A-04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喜泰北路,南至龙兰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198-A-03地块。
(二)地块面积:约2919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63。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0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六、198-C-02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喜泰北路,南至198-C-03地块,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龙启路。
(二)地块面积:约2078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商业、办公。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2.11,C8≤66%,C2≥34%。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25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七、其他要求
(一)公共设施。
1、188N-F-04地块:配建不少于2250㎡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居委会200㎡、文化活动室800㎡、日间照料中心500㎡、养育托管点500㎡、生活服务点250㎡。
沿龙兰路布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5m的绿带,24小时公共开放,住宅小区围墙后退。
2、188N-F-05地块:配建不少于400㎡的住宅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
3、188N-U-04地块:配建不少于1581㎡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卫生服务站700㎡、养育托管点500㎡、生活服务点381㎡。配建地下停车场满足24小时开放要求。
4、198-A-03地块:配建不少于3240㎡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长者食堂465㎡、社区学校1200㎡、养育托管点500㎡、文化活动室500㎡、生活服务点375㎡、健身驿站200㎡。
根据《 (略) 地面沉降”十一五"防治规划》,需结合本基地设置地下水位监测井2口,占地面积约28㎡(可结合地下方式设置在绿地内) ,地块北部建筑后退距离结合轨道交通专项研究及区域评价后综合确定。
5、198-A-04地块:配建不少于3850㎡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居委会200㎡、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00㎡、卫生服务站1000㎡、老年活动室300㎡、生活服务点350㎡。
根据《 (略) 地面沉降”十一五"防治规划》,需结合本基地设置地下水位监测井2口,占地面积约28㎡(可结合地下方式设置在绿地内) ,地块北部建筑后退距离结合轨道交通专项研究及区域评价后综合确定。
6、198-C-02地块:配建地下停车场满足24小时开放要求。
7、如198-A-03、198-A-04、198-C-02、188N-U-04、188N-F-04、188N-F-05地块为同一体开发,按照《徐汇区共服务设施(配套类)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徐府办发(2019)8号)“住宅项目一般按照不小于住宅总面积的规模配置公服设施,布局应相对独立、相对集中。”将公服配套设施分别布置于198-A-03、 198-A-04、188N-E-05、188N-F-04、188N-F-05、188N-U-04地块,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与住宅同步建设,各类设施具体功能可结合实际需求在实施阶段予以优化调整。
8、如198-A-03、198-A-04、198-C-02、188N-U-04、188N-F-04、188N-F-05地块不为同一主体开发,原配建在188N-E-05、188N-F-05地块内的综合健身馆与文化活动室应配建在188-F-04地块内,住宅地块应在各自地块内配置5%公共服务设施,具体配套公服设施类型可以在土地出让阶段进一步明确。
9、建议188N-F-04地块内公服设施沿西侧绿地配建,198-A-04地块内公服设施沿龙兰路配建。
10、23号线龙启路站风井等相关设施鼓励结合198-C-02、198-C-03地块建设。
11、23号线龙启路站出入口建议与198-C-02、198-C-03地块结合设置。
12、环卫设施相关要求将在方案实施阶段结合具体建设方案落实,建设方案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二)公共空间。
1、如198-A-03、198-A-04、198-C-02、188N-U-04、188N-F-04、188N-F-05地块为同一主体开发,在住宅地块绿地率不得低于35%的前提下,其余地块间绿地率可统筹考虑,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鼓励地块间整体开发。如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为同一主体开发,198-C-02、198-C-03地块可在整体不突破198-C-02地块限高前提下开展一体化设计,商办总建筑量及跨规划一路上方连通建筑计容面积可在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间统筹布置。
3、198-A街坊内的无偿退让线范用内用地需由开发主体无偿退让给政府,为绿化功能,24小时公共开放,住宅小区围墙后退。
4、设置环通龙启路以及规划一路的地上连通道系统,连接商业、商办、科研地块建筑二层及以上。地上连通道结合建筑设计方案在街坊内设置,宽度不小于6m。
5、规划一路基础标高向上净空5.5m范围内用于交通通行,5.5m以上结合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整体开发建设。
6、跨机场河设置特色景观桥梁。其中,车行桥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桥宽度不小于6m。
7、188N-F-04地块北侧控制15m宽绿带,24小时公共开放,住宅小区围墙后退,与西侧198-B-01绿带相呼应,形成由龙吴路门户界面通往滨江地区的东西向景观轴线。
8、如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为同一主体开发,鼓励地块间整体开发并实现跨规划一路地上连通。
(三)地下空间。
1、198-C街坊、188N-U街坊、188N-F-05地块地下空间整体开发,不超过4层,其中地下1层以地下商业为主,地下2-4层以停车功能为主。公共绿地与水系地下可开发面积具体按绿化管理部门与水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198-C街坊地下空间建议与23号线龙启路站轨交站厅层连通,其地下空间建设范围具体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为准。
2、198-C、188N-U、188N-F三个街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应优 (略) 政管线及设施建设要求。 (略) 政道路、公共绿地与水系地下空间开发需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原则上优先用于建设公共停车位。
3、地下空间建筑方案设计在实施阶段需落实相关轨道交通保护要求,建设方案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4、23号线龙启路站相关建设控制及协调对接等要求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明确。
5、机场联络线南站支线为预控方案,相关建设控制及协调对接等要求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
地块规划条件按照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并符合《 (略) 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的要求。
此复。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
徐规划资源业〔2023〕11号
(略) 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188N-F-04、188N-F-05、188N-U-04、198A-03、198A-04、198C-02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略) 徐汇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徐土储业〔2023〕38号《关于办理龙华街道198-A-03、198-A-04、188N-F-04、188-N-F-05、188N-U-04、198-C-02地块规划条件核准的请示》及所附的有关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 (略) 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8N-D、188N-E等街坊局部调整》 (略) 有关规定, (略) 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8N-F-04、188N-F-05、188N-U-04、198A-03、198A-04、198C-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188N-F-04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天钥桥路,南至龙启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188N-F-05,北至龙兰路。
(二)地块面积:约525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52。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0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二、188N-F-05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188N-F-04地块,南至龙启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188N-F-04地块。
(二)地块面积:约59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8.02。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2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三、188N-U-04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188N-U-05地块,南至规划公共绿地,西至规划公共绿地、188N-F-05,北至龙启路。
(二)地块面积:约162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商业、办公、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8.1,C8≤38%,C2≤38%,Rr4≥24%。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3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四、198-A-03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喜泰北路,南至龙兰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龙恒路、规划公共绿地。
(二)地块面积:约1049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16。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0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五、198-A-04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喜泰北路,南至龙兰路,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198-A-03地块。
(二)地块面积:约2919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住宅。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63。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10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一)住宅套数:/。
六、198-C-02地块
(一)地块位置:东至喜泰北路,南至198-C-03地块,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龙启路。
(二)地块面积:约2078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四)规划建设工程性质:商业、办公。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2.11,C8≤66%,C2≥34%。
(六)建筑高度控制:不大于250米。
(七)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九)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十)建筑后退地块边界: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七、其他要求
(一)公共设施。
1、188N-F-04地块:配建不少于2250㎡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居委会200㎡、文化活动室800㎡、日间照料中心500㎡、养育托管点500㎡、生活服务点250㎡。
沿龙兰路布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5m的绿带,24小时公共开放,住宅小区围墙后退。
2、188N-F-05地块:配建不少于400㎡的住宅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
3、188N-U-04地块:配建不少于1581㎡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卫生服务站700㎡、养育托管点500㎡、生活服务点381㎡。配建地下停车场满足24小时开放要求。
4、198-A-03地块:配建不少于3240㎡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长者食堂465㎡、社区学校1200㎡、养育托管点500㎡、文化活动室500㎡、生活服务点375㎡、健身驿站200㎡。
根据《 (略) 地面沉降”十一五"防治规划》,需结合本基地设置地下水位监测井2口,占地面积约28㎡(可结合地下方式设置在绿地内) ,地块北部建筑后退距离结合轨道交通专项研究及区域评价后综合确定。
5、198-A-04地块:配建不少于3850㎡的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居委会200㎡、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00㎡、卫生服务站1000㎡、老年活动室300㎡、生活服务点350㎡。
根据《 (略) 地面沉降”十一五"防治规划》,需结合本基地设置地下水位监测井2口,占地面积约28㎡(可结合地下方式设置在绿地内) ,地块北部建筑后退距离结合轨道交通专项研究及区域评价后综合确定。
6、198-C-02地块:配建地下停车场满足24小时开放要求。
7、如198-A-03、198-A-04、198-C-02、188N-U-04、188N-F-04、188N-F-05地块为同一体开发,按照《徐汇区共服务设施(配套类)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徐府办发(2019)8号)“住宅项目一般按照不小于住宅总面积的规模配置公服设施,布局应相对独立、相对集中。”将公服配套设施分别布置于198-A-03、 198-A-04、188N-E-05、188N-F-04、188N-F-05、188N-U-04地块,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与住宅同步建设,各类设施具体功能可结合实际需求在实施阶段予以优化调整。
8、如198-A-03、198-A-04、198-C-02、188N-U-04、188N-F-04、188N-F-05地块不为同一主体开发,原配建在188N-E-05、188N-F-05地块内的综合健身馆与文化活动室应配建在188-F-04地块内,住宅地块应在各自地块内配置5%公共服务设施,具体配套公服设施类型可以在土地出让阶段进一步明确。
9、建议188N-F-04地块内公服设施沿西侧绿地配建,198-A-04地块内公服设施沿龙兰路配建。
10、23号线龙启路站风井等相关设施鼓励结合198-C-02、198-C-03地块建设。
11、23号线龙启路站出入口建议与198-C-02、198-C-03地块结合设置。
12、环卫设施相关要求将在方案实施阶段结合具体建设方案落实,建设方案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二)公共空间。
1、如198-A-03、198-A-04、198-C-02、188N-U-04、188N-F-04、188N-F-05地块为同一主体开发,在住宅地块绿地率不得低于35%的前提下,其余地块间绿地率可统筹考虑,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鼓励地块间整体开发。如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为同一主体开发,198-C-02、198-C-03地块可在整体不突破198-C-02地块限高前提下开展一体化设计,商办总建筑量及跨规划一路上方连通建筑计容面积可在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间统筹布置。
3、198-A街坊内的无偿退让线范用内用地需由开发主体无偿退让给政府,为绿化功能,24小时公共开放,住宅小区围墙后退。
4、设置环通龙启路以及规划一路的地上连通道系统,连接商业、商办、科研地块建筑二层及以上。地上连通道结合建筑设计方案在街坊内设置,宽度不小于6m。
5、规划一路基础标高向上净空5.5m范围内用于交通通行,5.5m以上结合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整体开发建设。
6、跨机场河设置特色景观桥梁。其中,车行桥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桥宽度不小于6m。
7、188N-F-04地块北侧控制15m宽绿带,24小时公共开放,住宅小区围墙后退,与西侧198-B-01绿带相呼应,形成由龙吴路门户界面通往滨江地区的东西向景观轴线。
8、如198-C-02、198-C-03、188N-U-04地块为同一主体开发,鼓励地块间整体开发并实现跨规划一路地上连通。
(三)地下空间。
1、198-C街坊、188N-U街坊、188N-F-05地块地下空间整体开发,不超过4层,其中地下1层以地下商业为主,地下2-4层以停车功能为主。公共绿地与水系地下可开发面积具体按绿化管理部门与水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198-C街坊地下空间建议与23号线龙启路站轨交站厅层连通,其地下空间建设范围具体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为准。
2、198-C、188N-U、188N-F三个街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应优 (略) 政管线及设施建设要求。 (略) 政道路、公共绿地与水系地下空间开发需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原则上优先用于建设公共停车位。
3、地下空间建筑方案设计在实施阶段需落实相关轨道交通保护要求,建设方案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4、23号线龙启路站相关建设控制及协调对接等要求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明确。
5、机场联络线南站支线为预控方案,相关建设控制及协调对接等要求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
地块规划条件按照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并符合《 (略) 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的要求。
此复。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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