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单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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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单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徐规划资源业〔2023〕12号

关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

xh237-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东方明 (略) :

你单位送审的《关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xh237-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根据《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有关规定,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xh237-02地块规划条件如下:

一、地块名称: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xh237-02地块。

二、地块位置:东至苍梧路,南至越界地块,西至虹漕路、北至宜山路。

三、地块面积:约2601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社区公共设施混合用地。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2。

六、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七、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1、xh237-02地块为混合用地,其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比例不大于85%,社区公共设施用地不小于15%。

2、应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2488平方米的社区文化、体育等社区服务设施和符合科创社区导向、多元共享的专业特色服务,具体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服务设施产权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结合xh237-02地块开发整体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3、xh237-02地块地下空间开发不超过两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0平方米,以停车功能为主。

4、xh237-02地块内沿宜山路、虹漕路设置总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地块内部绿化,具体数量、布局可以实施方案确定。

5、xh237-02地块应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9米的东西向公共通道,公共通道应保持24小时开放。通道宽度、走向和端口位置可以根据设施方案优化调整。

未特别注明的地块规划条件按照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执行,并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的要求。凡涉及交通、交警、绿化等其他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予以落实。

特此函复。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

徐规划资源业〔2023〕12号

关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

xh237-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东方明 (略) :

你单位送审的《关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xh237-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根据《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有关规定,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xh237-02地块规划条件如下:

一、地块名称: (略) 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S*单元xh237-02地块。

二、地块位置:东至苍梧路,南至越界地块,西至虹漕路、北至宜山路。

三、地块面积:约2601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社区公共设施混合用地。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2。

六、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七、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1、xh237-02地块为混合用地,其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比例不大于85%,社区公共设施用地不小于15%。

2、应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2488平方米的社区文化、体育等社区服务设施和符合科创社区导向、多元共享的专业特色服务,具体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服务设施产权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结合xh237-02地块开发整体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3、xh237-02地块地下空间开发不超过两层,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0平方米,以停车功能为主。

4、xh237-02地块内沿宜山路、虹漕路设置总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地块内部绿化,具体数量、布局可以实施方案确定。

5、xh237-02地块应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9米的东西向公共通道,公共通道应保持24小时开放。通道宽度、走向和端口位置可以根据设施方案优化调整。

未特别注明的地块规划条件按照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执行,并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的要求。凡涉及交通、交警、绿化等其他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予以落实。

特此函复。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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