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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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关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7日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0316-*

通讯地址:文安县兴文道306号

邮编:*

2023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廊坊北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聚烯烃功能母粒改扩建项目

文环表[2023]094号

2

廊 (略) 年产5000万个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3]095号

3

文安县达 (略) 年产汽车配件1000万件项目

文环表[2023]096号

4

文安县丰通塑料制品厂年产3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3]097号

5

文 (略) 年产4500万米电线电缆及2000吨电线电缆原辅材料项目

文环表[2023]098号

6

文 (略) 年产700吨门窗配件塑料制品及塑料包装桶、2000吨预糊化淀粉项目

文环表[2023]099号

7

河北 (略) 年产10万件塑料制品及五金配件项目

文环表[2023]100号

8

文安县昊天塑料制品厂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文环管[2023]01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7日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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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16-*

通讯地址:文安县兴文道306号

邮编:*

2023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廊坊北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聚烯烃功能母粒改扩建项目

文环表[2023]094号

2

廊 (略) 年产5000万个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3]095号

3

文安县达 (略) 年产汽车配件1000万件项目

文环表[2023]096号

4

文安县丰通塑料制品厂年产3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文环表[2023]097号

5

文 (略) 年产4500万米电线电缆及2000吨电线电缆原辅材料项目

文环表[2023]098号

6

文 (略) 年产700吨门窗配件塑料制品及塑料包装桶、2000吨预糊化淀粉项目

文环表[2023]099号

7

河北 (略) 年产10万件塑料制品及五金配件项目

文环表[2023]100号

8

文安县昊天塑料制品厂年产9000吨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文环管[2023]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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